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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枕水丨双廊和你 都是我怀抱的珍宝

时间:2024-04-09 02: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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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枕水丨双廊和你 都是我怀抱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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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录』

记录 你 的爱与自由

七年前,雾月家住洱海畔。

她在每个清晨早起,穿过农家自建的楼群,稻田和树林后时隐时现的洱海,在渐渐清晰的光线里顺着曲折公路赶往学校。将这段路途的前半截场景拼凑起来,就是双廊在未与旅游挂钩时展现的淳朴景致。

除却背靠洱海这一点,其实与其他农村并无区别,所以无人料到这个小镇会在数年后突然蹿红。而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沈岱难免在当年遭受诸多质疑和嗤笑。是在某个放学后的黄昏,空气卷席起不具名的喧嚣,像热浪一样扑落在雾月耳边。走近了才知道,声嚣源自她家隔壁,一栋久无人居的老房子里突然进出起的面生人群。

她不免吃惊,因为这地处偏远的小镇已久无外人造访。就此事寻问母亲,女人往炉灶里添一把柴,头也不抬,“是大城市里来的人,想在这开旅馆。我看是人傻钱多,游客都挤在古城里,谁愿往旮旯来呢?”

母亲止住这一话题,念叨起家长里短,被雾月用去复习的理由迅速截下话头。这是过往每日都上演的桥段,用以拉开平和夜晚的帷幕。令雾月以为今夜也将寡淡逝去,却被不速之客——母亲口中那位人傻钱多的主打破。

门是在饭点后被叩响的。最先给予回应的是院落里的土狗,鸣叫声引得附近犬吠起此彼伏好不热闹。雾月瞪狗一眼,眼角带着恼火的余韵抽出门栓,咯吱一声展开的木门外站着沈岱,身姿由光影剪出玉树临风的意境,还有一口她只在电视里听过的普通话,带着笑把平淡夏夜熏染出幻梦的错觉:“小姑娘,我是隔壁刚搬来的沈岱,你的新邻居。哦,我带了些粽子来,端午安康,以后就叨扰了。”

粽子沉甸甸地把手向地面拉低一厘米,像雾月突然莫名厚重的心思。后来才知道,她十六年来凭不知情窦获得的宁和淡然,其实是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走向末路。

那个热夏沈岱在双廊扎下脚跟,但并不意味雾月就此与他有所交集,毕竟生性内敛害羞,就算处于知慕少艾的年纪也没胆做出格举动。何况又快期末,委实也分不出心思。只在清早出门时偶尔会撞见晨跑的沈岱,长胳膊长腿地奔向远方,带着同龄人所匮乏的力量。

真正接触的那个早上也是如此,雾月临出门才发现车胎在前夜被狗咬坏,无可奈何地打算去借辆自行车,正好遇上跑完步回来的沈岱。两人刚错身而过,不想母亲眼尖地瞥见隔壁院落搁着一辆摩托,赶忙叫住了沈岱。

沈岱显然精于世故,话听到一半就明白过来,含笑看向雾月:“我进去冲一下就送妹妹去学校,保准不会迟到。”

母亲连声的道谢盖过雾月喏喏在嘴边的小声推拒,等沈岱进了屋,她才回头剜了女儿一眼:“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时候了,想迟到你就自个去借车吧。”

话音落了便抽身离去,只留雾月在原地手足无措地等着,直到跨上摩托车后座还僵硬得像木头。

她竭力后仰着远离眼前宽阔而线条分明的背脊。却在几个颠簸后被驾驶者抓过手臂搁于腰腹之间,迎着呼呼风声艰难地听清他的话语:“在难为情和被摔下摩托车之间你总得选一个,掉下去可是很痛的。”

被一语道破心思,雾月语塞地脸红了。但隔着衣料传到手掌的热度仍让人羞赧,她屈起手指在衬衣上留下深深的褶皱,小声地说这样就好,换来沈岱在后视镜里冲她笑了笑。那笑意温润中带点坏,令雾月有了置身于一场九十年代港片中,正和心上人亡命天涯的错觉。一时间自是心驰神漾。

自那日沈岱临危授命后,雾月母亲倒是日渐青眼这刚搬来不久的大小伙,而在坊间听闻沈岱毕业于X大数学系后,她更是赞叹有加,转身回屋就对雾月嚷了起来,要她多向隔壁的哥哥学习。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雾月心里微微动了动,于是在不日后领回期末成绩单,数学一栏的分数令母亲大失所望,当下便在院子里批评起她来。动静之大,叫隔壁正侍弄花草的沈岱也赶过来劝解。

母亲是农民,一生碌碌无为,只期望女儿能上个好大学,早把主意打到了名校毕业的沈岱那里,此时便趁势请求他为雾月补习数学。而沈岱应付不了女人诚挚而强烈的恳求,苦笑着说:“我尽量吧,如果高中数学还没全忘的话。”

这显然是谦逊的说法。补课时沈岱口齿清晰条理分明,显然要高出雾月老师好几个阶级。但雾月仍听不进去,不被他温润嗓音羁绊,就凝神于他写字时心无旁骛的侧脸。往复几个来回,沈岱瞧出些倪端,把书一合问她:“你就没认真听过我说话,但怎么还是会做这些题呢?”

雾月整个耳背都红了,所幸沈岱看不见。她笨拙地运用起在电视里看过的桥段,费了好大功夫才转移开话题。沈岱的疑惑她不能解释,因为她打的本是故意考砸好接近他的算盘。

年少时的追逐就是这样,人后绞尽脑汁人前风轻云淡,只为能不动声色地缩短和心上人的距离,是不论勇敢与否都会竭尽全力的事情。倒是应了那句“你我之间若有一百步,我愿走九十九步”。

时间常是等你察觉后,才会意识到已过去好久。就像雾月觉得自己才刚打入内部跟沈岱混熟,知晓他当过名企高管环游过世界时,暑假已经呼啦一下过去了。随之而来的是沈岱终于整修好客栈,就要开始营业了。

那是八月末尾的一个晚上,母亲出门走亲戚去了,雾月便在沈岱家解决三餐,顺便帮他收拾刚施工完毕的客栈。忙活一整天才堪堪干完活,两个人挺尸一样在院子里瘫了许久。沈岱拉开一听拉罐,正要下肚就被一只手截住,随即是雾月的声音:“我也要。”

他愣了愣,把拉罐壳上“啤酒”两个字指给她看,得到后者满不在乎的白眼后苦笑着摇头,一面把拉罐递了过去。

雾月抿一口,在奇怪味道的冲击下咧咧嘴,毫不客气地说:“放着好好的工作不要,跑我们这山旮旯来修房子,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多少人毕生的梦想啊。”沈岱正经八百的感慨了片刻,忽然无厘头地冒出一句:“美中不足的是缺个老板娘。听说白族姑娘貌美又持家,倒是不错的人选。”

他冲雾月笑,再次收获少女硕大的白眼:“看我干嘛?我可不是白族的。”

末了转头去逗狗,只留背影给沈岱,一段颈项被若有似无的婵娟浸泡得像在发光,他看了许久才挪开眼,状似无意地说一句:“放心,就算是我也不会打你主意的。算算你小我多少岁,快一轮了吧。”

雾月怔了许久,猛然意识到时光在他们之间播下一种很难弥除的鸿沟。却在客栈营业之后进一步明白,其实鸿沟远不止由时光带来。

与村民的不看好相反,沈岱家客栈倒是生意火红,那都是托他强大人际脉络的福。他的朋友,甚至是朋友的朋友络绎不绝,不辞劳苦地从世界各地奔向洱海边,把崭新的门槛磨出圆润弧度。雾月偶尔进去坐一坐,却很快被那些她听不大懂的高谈阔论驱逐出境。从政治谈到经济,再由经济转至历史,俱是她从未听过的专有名词。她察觉到自己的格格不入,一如沈岱装潢精致的客栈之于村里其貌不扬的平房。

这种感觉在客栈来过金发碧眼的外国背包客后更甚。之前她只是听不懂那些言论,而今连他们在说什么都彻底糊涂。在像木桩一样尴尬杵在一旁听过沈岱朗朗而谈后,雾月就不大愿再过去了,纵使隔壁传来的欢笑总令她无限失落。雾月懵懂地意识到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有些隔阂是她想弥除也难以下手的。

这样过了好些日子,沈岱亲自来寻她了。他径直把雾月拎到三五个外国姑娘面前,只扔下一句“我有事进城你帮我应付下”就溜之大吉,徒留雾月急出一身汗,硬着头皮操起蹩脚英语手舞足蹈地跟她们交流起来。

好在舟车劳顿后的姑娘们都精疲力尽,只问了些周遭情况便回房休息。雾月松一口气,回头却见沈岱正笑吟吟地杵在院子里。她才意识到他这么做的缘由,而沈岱已经过来了,一双眼睛认真地看着她:“跟外国人说话,是不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我大概能猜到最近你不常过来的缘由。可是阿月,事情不会因为你躲避就自行解决。如果你觉得这是由知识面不够而造成的隔阂,那么站在朋友的角度,我愿意和你一起消灭它。”

年少时的感情往往刻骨铭心到能改变人生轨迹,沈岱之于雾月显然是这样的存在。她在他的帮助下一点点丰满了见识,无声息地弥除掉自卑和胆小,在追逐爱情的过程里涅槃成焕发光芒的璞玉——

以未能和心上人相守为代价。

及至雾月渐渐能听懂沈岱和朋友们的闲谈时,她也就升入高三了。经由沈岱指导后她的数理化突飞猛进,已然睥睨整个年级的同龄人,一模的成绩也远超省内最好大学的平均分数线。

母亲一面欣慰一面琢磨起高考志愿,俱是沿海一带的拔尖高校。对此雾月心里极为矛盾,她向往只在沈岱口中听闻的大千世界,亦不想走得太远以至无法回航。准确的说,她是怕回过头时沈岱的身边站了别人。

这担心不无道理,毕竟沈岱已是快三十的人了。然而雾月却无法堂而皇之告之母亲,她支吾了半晌也说不出理由,倒叫母亲急了,扯了她就往隔壁嚷嚷起来,“小沈?小沈!我家死丫头考那么高一个分数还想留在云南,你说是不是傻?你可是过来人,来帮阿姨劝劝!”

彼时沈岱聘了人在客栈帮忙,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闻言便抛开手里的书冲雾月招手。两个人一前一后上了露台,沈岱泡好茶,伸手敲敲雾月的头,“小脑袋瓜想什么呢?”

“外面的世界,真的值得一看?”

女孩清秀的面庞愁云密布,然而眼睛却很亮。沈岱心里颤了颤,抿口茶,没由来便把想说的台词篡改掉:“没观过世界的人没有世界观,你不会想做一个没有世界观的人吧?”

“你们会等我回来?”

“你的家在这里,没人会不等你。”

雾月笑了,她松开因为紧张而绞起裙角的双手,试图抚平上面深深的褶皱,入耳沈岱轻轻的叹息声:“但你可莫在那边钓上个金龟婿。那样的话你妈就只好随你一块过去,而不是在这里等你了。”

话音落了沈岱便下楼,抬起头的雾月只见他高高瘦瘦的背影。那一刻她很想告诉他,她之所以向往那个世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她想看遍繁花似锦练就一身风骨,目的只为彻底弥除他们之间的差距。

春水化作夏雨,雾月如愿取得优异的高考成绩,报了一所位于上海的高校。锦上添花的好消息是她的一篇作文被老师推荐,即将收录于不日后出版的一册文选。这事叫母亲逢人便夸奖自己女儿,被荼毒最多的自然是家住隔壁的沈岱。

这日雾月参加完同学会甫一到家,沈岱就从低矮的篱笆从里探出头来,笑眯眯地问:“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一睹你即将发表的文章?”

相识三载,雾月早已不是当年看一眼沈岱就要害羞的小姑娘了。然而此时她却莫名红了脸,狠狠剜沈岱一样就扬长而去,叫后者二丈和尚摸不到头。

倒并非是沈岱得罪了雾月,只因那篇文章全然由她和他相处的细枝末节拼凑。而字里行间又是那么清楚地表明,这三年如水的时光,已把他浇灌成参天大树长在她心里,根植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沉爱慕。

一番文字太深情,令雾月没有立马展现给沈岱看的勇气,便打算在大一归来的暑假细细说给他听。她带着这个秘密远去上海,像是怀抱珍宝在外的旅人,时刻都惦记归途的方向。

雾月甫一进入大学就展露光芒,在主持过期末的元旦晚会后更是风头无两,一时追求者如过江之鲫。她清楚记得三年前的自己站在高中讲台上也要闹个大红脸,如今却笑意晏晏地面对观众侃侃而谈,不得不让人感慨人生之无常。而面对日益增多的青睐雾月总是习惯回头看,看她出发的理由只是为沈岱,便对那些或英俊或清秀的男孩失了兴趣,通通用一句“我有喜欢的人”打发过去。

但毕竟没有哪个女孩子能真正心如止水的面对热烈追求,那个让雾月有过些许动摇的男孩叫柳奕。认识没多久后,柳奕就追求起了雾月,五花八门的表白方式一星期换一次,让学院里爱看热闹的人赚足了眼球。

有那么一刹那雾月觉得心动,然而名为沈岱的慢性毒药已把她全身浸透,那一点点心动很快被消之殆尽。她约了柳奕,认认真真地告诉他自己一腔热血都用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男孩刹那眼眸黯然地笑了,“我也觉着你心里像是有什么人,但就是想试试。那么给个安慰的拥抱不过分吧?”

雾月笑着伸手搂了搂他算作拥抱,又随意聊了几句,便说了再见离开。她踩过漫长的积水,入眼三月初下过雨的晚上。梨花树下遗落了一把雨伞,一地洁白落花隐约显出被踩过的痕迹,像有人曾在这里守望过谁。那画面让雾月无端地有些难受,她便赶忙大步往前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时光便这样慢慢消磨了,及至母亲打来那通电话已是六月底。一起床雾月眼皮就有些跳,但她并未放在心上。在饭间接通母亲的电话时,却呼啦一下子把端在唇边的一碗汤全撒了。汤水淋漓在裸露的小腿上,室友围过来问她有没有烫伤,而雾月全然不察,只在唇边呐呐着重复起母亲刚才的话——沈岱领未婚妻回双廊了。

说完这句话,她就哭了。

好在已是期末,考试一结束雾月便赶往机场,奔波了一整日折腾回双廊。走进村子没两步就和沈岱狭路相逢,他眉目如故,唯一的变化是身边多出个秀丽的女子。雾月胸口一窒,沈岱已经过来了,指着那女子笑:“回来了也不叫我去机场接你。这是阿娟,你得叫嫂子。”

雾月说不出话,只是冲阿娟笑了笑,眉眼有些许惶然。行至门口,沈岱执意要帮雾月把行李搬上楼,便让阿娟先行回了客栈。雾月沉默地跟在沈岱身后,看他鞍前马后地搬完所有事物才轻声问:“你要结婚了?”

“毕竟到年纪了,总不能孤家寡人一辈子吧。”

那个身影有一秒的停滞,而后若无其事的语调响在空落落的房间,被穿堂而过的风卷席,和着她的旧梦飘散向远方。

后来雾月总会想起那天,记不得有没有掉泪,记不得自己说了什么,只有憾恨从时光那头拉伸了过来,永远刻骨铭心。如果那时她能再成长一些,是否有勇气在沈岱说出那句话后认真地直视他的眼:“可我也愿意做那个陪你的人。”

如果当年她做到了,或许就不会收到那张大红的喜帖,更不会因为想要逃避而把大好年华葬送进书本,考取了研究生远渡重洋,遇上金发碧眼的另一人,就此在国外扎下根。而时光永不可重头来过,她终究无法较量这样的结局是好是坏。

只是在离开中国前,雾月回了一次双廊。那个小镇凭一部《心花路放》彻底走红,显露出沈岱多年前就高瞻远瞩的商业头脑,也让她的故乡失去记忆中的质朴面貌。客栈如雨后新竹般矗立在洱海畔,游人来了又去在她耳边留下无数声嚣。就连自己曾经居住的楼房也被母亲租了出去,改建成面目全非的模样用以招徕游客。唯有沈岱家仍如故精致,竖立成记忆里不可磨灭的丰碑。

雾月隔着远远的距离望过去,忽然就红了眼眶。她知道,那个曾经称之为家的地方和沈岱一起留在了回忆里,而她最遗憾,莫过于没敢亲口说一句喜欢。

……

沈岱装潢雅致的书房里藏书三千,唯一本《中学生作文选》格格不入,扉页上一句“我想遇见十年后的你”力透纸背。阿娟某日出于好奇翻了翻,便随手搁在了案几上。

隔日沈岱一推门就看见了,手指掠过封皮,忽然红了眼。他拎着书在露台的藤椅上躺下,熟练翻到有折角的那一页,作者署名“李雾月”三个字跳进眼底。他看了很久,最后在阳光下睡着了,而梦里有雾月初遇他时的淳朴模样。

那年沈岱厌倦了浮华世界,便抱着隐居乡野的念头打算在双廊开一家客栈定居。他看过似锦繁花有过如花美眷,最后返璞归真般地,渐渐把雾月这支花骨朵纳入心里。

容色性格、看书习字,沈岱在三年时光里按心目中情人的模样一点点塑造雾月。然而随着她愈发对外面的世界感兴趣,他蓦然发现她是玫瑰,正绽放着无法用双廊这方土地滋养的艳色。沈岱有过犹疑,但仍放她去了上海。他是看过沧海后才甘于安宁,而雾月也该这样,他相信自己尚有时日可等她。

但他病入膏肓又急于抱重孙的祖父却不这么想。雾月进大学的第二年,老人意外摔了一跤,行将就木之际把沈岱召回杭州,同来的还有世交家喜欢他多年的阿娟。他跪倒在老人的病床前天人交战,到底没能应下这门婚事,只驱车去了上海想将心意坦白。

然而沈岱没有提前告知雾月。只撑伞踩着一地梨花在校园里行走,凑巧看见她给予他人拥抱,刹那间荒芜掉满心期望。

大概是天意吧,沈岱后来总这样宽慰自己。他看过沧海后甘心安宁,而她年华正好耽于浮华,是被光阴分割成两个世界的人。沈岱三十而立,早知道岁月会造就许多遗憾,有些无法被弥补的只能安放在心里,成为怀抱一生的珍宝。

但他永不会知道,彼时三千世界浮华似锦,她只爱慕他留在那里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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