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如何理解?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如何理解?

时间:2022-12-20 08:53:33

相关推荐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如何理解?

【图解税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1月1日起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19号),自1月1日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甘肃省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两项。

财政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土地出让金转税务部门征收,标题党又炒作房地产税了!】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公开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河北、上海等七地自7月1日开始试点,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这项征管划转工作。

消息一出,多路媒体朋友陆续找我,问怎么看这个政策?当时我只看到标题,觉得很震撼,毕竟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如果没了这笔钱,地方政府是根本无法运作的。所以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消息的实质和标题肯定有出入。以目前现状是绝对不可能把地方的这笔钱收归中央。我更反对以此消息推断房地产税即将开征。(之前我已经说了N遍,房地产税的开征时间将是以十年为计的)下面我就把这条“重磅”新闻的最关键的消息,简单理一下,大家就清楚了。

1、 政策明确:土地出让金等分配机制不变!(见图)这笔钱肯定还是地方支配的,所以也就不存在中央收走了土地出让金,地方卖地冲动没了,地价就稳了。然后要地方要开征房地产税补这个缺口……之前你看的所有标题党新闻的整个逻辑链条也都不存在了。

有人会问,那这次土地出让金收入转税务部门收取又是什么目的呢?目的其实就是改变过往收钱和花钱的都是同一个部门,在制度上降低腐败的可能。这种安排并不单只在土地出让金这一个领域。早在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该《方案》作出由税务部门“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的部署。就要求在当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转交界的工作。所以非税收入转税收部门征收这个动作,即不是现在才有,更不是只局限于土地出让金。

2、 房地产税不可能被炒出来。但凡市场、政策有点风吹草动,媒体就又开始炒房地产税即将出台。首先从立法程序的角度看,房地产税的开征要经历七个大的步骤,目前第一步的草案审议都还没完成,甚至草案都没有人见过。房地产税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牵涉的范围极广,绝对不是叫你下落做个核酸检测这么简单的事,根本不可能今天开喇叭说要征收,明天钱就上来了的情况。其次从地方收入的角度看,目前全国各城市可支配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占比约35%—65%。如此高比例的收入被拿走,地方也就无法运作了。就算房地产税已经出台,也需要时间检验收入的总量如何?稳定性如何?是否真的能覆盖取消土地出让金留下的巨大的“坑”?……

好了,房地产税每年都炒二三次,年年都说即将开征,说了快,我也解释了快。大家懂就好。

就在刚刚,传来一个重要消息,与楼市有关,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方式发生重要变化,这将会如何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格局?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和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决定将国有土使用权出让收入、海域使用金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而土地出让金是这几项非税收入中的大头,很多人最为关心土地出让金征收方式改变是否会使得收入归属发生改变?

认为这会使得土地出让收入归属发生改变、让资金分配格局变化的看法属于误读,此次只是改变征收部门,原来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现在由税务部门征收,这笔收入还是归地方,收入归属并未发生改变。如果要改变归属和分配,需要出台新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体制机制,此次仅通知了改变征收部门,所以收入归属是不变的。

不过这是我国土地出让金征收的一次重大变革,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将征收部门由自然资源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可以让效应变得更高,而且这一步迈出之后,未来中央可以进一步全面掌控地方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相当于是给各地出让土地安装了一部高清摄像头,你卖了多少地,有多少出让金,中央一清二楚。

那么未来,中央在全面掌控了各地的卖地收入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政策给予更加精准的调节,甚至可以切断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短期来说,对楼市没什么影响,各地年度预算早已安排,地方政府不会有明显的政策改变,但从长期看,可以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引导,让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更加小心,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是多样的,房价涨跌取决于人口、土地和资金,每个环节都很重要,人口流动决定了城市分化,而在资金层面,监管已经出台了多项调控措施,未来一旦地方政府摆脱了卖地的依赖,土地价格更趋于市场化,如果土地成本下降,楼市成本必然下降,房价要继续炒高就会比较困难,所以这一举措还是具有比较深远的影响的。

#财政部: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征收##房产头条#看到这个消息后,很多网友朋友问到最多的就是“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房价有什么影响?”等,这里给大家做一个集中回复,分享下自己的一点观察。

过去土地出让收入都是归地方财政管(自然资源部出让土地,钱进地方财政),土地出让后这部分资金直接进入地方财政的账户,然后下一步就是该报税报税等。这次划归税务后这部分资金会先进入税务部门(也就是国税)进行过扣税手续后再到地方财政部门。这个其实就是改变了一个进账方式,那么带来的影响是什么呢?

第一、避免了偷税漏税欠税和暗箱操作,让土地出让数据和金额更加真实化。怎么理解?当土地的出让、收费等所有流程都在一个“人”手中的时候,就很容易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这种既当卖家又当供货商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这个也是为何很多本地的中小开发企业(包括有些大型房企)不得不搞好政府关系的原因。甚至真正与有实权的政府领导关心好的话,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拿到优质地块。那么这就会造成国家资产损失。土地出让收入进入税务后就可以有效避免这样的情况,怎么说?大家可以回想下这几年开始的这几年开始的“社保费征收由税务代征”,在这个措施实施前社会上是不是流传了很多“代补缴社保费”的人和机构?真正开始税务代征的话,这个现象就没有了。为什么?因为手段再通天的人也不敢拿税说事。

第二、实力房企将迎来极大的利好,靠关系、找门路的房企注定要被淘汰了。在集中供地后,土地出让收入直接进入税务部门账户,那么对于房企来说要想拿地就只能靠“真本事”了。过去送礼、走后门等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对于不少城市的中小房企来说将会是一个极大不利,加快了这些房企被“洗牌”的速度。

那么对于楼市和房价有什么影响呢?几乎没有,土地出让划税务后说白了就是走一个流程,把该扣的扣掉,最后还是要回到地方口袋里的。至于有些网友猜测的要断地方“土地财政”,我们还没有这个勇气。我们如今的做法说到底还是让税务部门承担了压力,来解决地方政府内部各种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在土地出让收入等划归税务统一征收问题上,想一想,一年数万亿的土地出让收入,对哪个部门来说不是巨大的诱惑啊。就算自己不能随便使用,提些管理费、业务费,养一些人,并在工作总结时狠狠地写上一笔,总不会错吧。虽然这些收入都是法律规定的,谁也动不了,谁也不敢不缴。但是,放在哪个部门,就是哪个部门的成绩,且年年成绩显著。这样的好事,谁愿意放、谁愿意缴呢?

#财政部: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征收#【最大的特点是透明、公开】

一是改变征收路径。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在数额方面并没有变化。

二是保证非税收入的征收合理、公平。税务部门是专业的收入征管部门,力量强大,系统清楚,除了税收方面的征管经验之外,还有社保资金的征管经验。税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实现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三是各级财政可以综合反映财政收入的整体情况。过去,财政部门管理四大预算,但是,征收在自然资源部门,考虑到人情、关系等因素,并不一定能够百分之百地征收上来,有的数字不一定对得上。

四是便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的监管。比如,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要做到是不容易的。

【抑制地方卖地冲动?影响房地产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将改由税务部门征收】

据昨日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自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自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在这四项非税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数额最大。详情:抑制地方卖地冲动?影响房地产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将改由税务部门征收 - 21财经

有一个关键点你没说到,土地收入呢?出让金呢?税收呢?解决这三样,问题就迎刃而解啰!

#财政部: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征收#

昨天财政部官网公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提出7月1日起先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等地试点积累经验,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一直以来,土地出让金都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全国占比在28%左右,由于疫情后楼市升温,占比更是创出新高,超过31%,土地财政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良方,屡试不爽。土地财政有多重要,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城市基建、住房保障、教育、水利项目等资金主要来自于此,部分地区的专项债还款、甚至是工资发放都会依赖土地出让金,重要性不言而喻。

地方集中供地,土地出让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划归税务征收,主要是为了规范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划转之后,只是多了一道手续,土地出让收入还是会全额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但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土地收支“不透明”。这就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土地出让收入还是地方收入的有效补充,但会更加公开透明,地方政府的可操作空间明显压缩,地方城投公司会首当其冲,传统的土地财政将逐渐瓦解并终结。

#会计#7月1号开始,这些收费由税务征收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决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现就平稳有序推进划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二、先试点后推开。自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会计干货知识##会计报表##财务##做账#

拆迁的逻辑是什么?

拆旧立新开发通常涉及政府、企业和原住民三方的利益诉求。地方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引入房地产企业的举措减轻财政负担,并通过土地出让获取财政收入,以市场化的运作促进城镇化进程,推动产业发展,提升区域价值。原住民生活的自然村,市政设施与公共服务匮乏,原住民有改善生活环境的诉求,他们通过过渡原有的生活空间获得安置补偿,并在就地城镇化的过程中获得社会福利的提升。而企业通过综合开发运营的方式挖掘地方价值,房地产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为开发商积极参与新城建设提供了条件。#头条创作挑战赛#

财政部: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征收⚠️

土地财政的一小步…

#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征收# 宋清辉: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土地价格或将下滑!据和讯房产,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对此,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信息透明度将会进一步提升,可能会间接影响部分城投公司流动性和资产规模。从现金流角度来看,划转后,城投公司需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对城投公司的资金占用时间或会增加,进而影响其流动性。对于C端人群而言,划转税务部门后,意味着土地财政的终结,土地价格可能会下滑,失去支撑的高房价可能会一落千丈,对炒房者而言可谓是影响重大。#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

#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征收 有何影响#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并自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由于土地出让金事关建房成本,也直接关系到房价的涨跌,对此老百姓十分关心土地出让金,也对土地出让金非常敏感。财政部的这个通知发布之后,亦引发国内民众广泛反响,有人认为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可能会对房价带来很大的影响,或者认为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会严重影响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积极性,甚至更认为土地出让由税务部门征收会终结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让地方政府把全部精力用在抓实体经济支持上。

实质上,上述这种想法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者说根本就是一种错觉。因为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并不会改变出让金的拥有和掌控对象,地方政府依然是土地出让收入的支配者,怎么用、如何用完全由地方政府决定,税务部门只不过是充当一个收集的渠道而已。而且,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土地出让金,并不会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的劲头,也就不可能降低土地出让金的价格,这样开发商开发房产的最大的直接成本——土地价格也就不可能降低,房价也就根本无法降低。

所以,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民众不要对此期望过高,更不要产生其他错觉。当然,有一点可以肯定,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后,收支两条线,征收与支出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对地方政府在使用过程中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也对防止土地出让金领域的腐败现象起到一定作用。

【琅河财经】土地出让金本质上也是一种税。全国税收收入13.68万亿,扣除房地产相关税收后,其他所有行业贡献的税收收入估计只有10万亿左右。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8.4万亿,如果加上房地产相关税收,房地产贡献的广义税收约12万亿,大于其他所有行业加总数。与房地产相关的这12万亿广义税收,购房人是争先恐后踊跃上缴的,多数人还是借钱上缴。要找到这样一个替代行业,的确需要一个过程。

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征收,只是一个技术性调整。

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但土地出让收入,还是会全额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则通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土地出让金收入划归税务征收,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土地收支“不透明”。此前市场中流传的地方政府返还开发商土地出让金等,以后很难操作了。

#东方财富#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土地财政”生态要变?专家解读:影响不大 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土地财政”生态要变?专家解读:影响不大 _ 东方财富网 周末这个消息还是挺大的,直接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看看今天反应!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