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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什么是“老年代步车”?为什么禁止上路行驶?

时间:2020-09-23 17: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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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什么是“老年代步车”?为什么禁止上路行驶?

“老年代步车”是什么?

目前,在城乡开放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燃油驱动、油电混合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生产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为非标三轮、四轮车辆,速度可达40—50公里小时。这些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国标和国家上道路行驶规定,上不到牌,驾驶人也大多没有驾驶证,按照规定不得上路行驶!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险能力差,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驾驶人本人都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导致交通混乱、事故频发,成为了道路交通的“顽疾”。

“老年代步车”及类似产品是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及《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擦边球,且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属于违法生产的车辆。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汽油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可以分为轻便机动轮椅车和普通机动轮椅车;除二级以上重残人员驾驶机动轮椅车时允许搭乘1名陪护人员外,不得搭乘乘员;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50km/h;轻便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得大于2米×1米×1.2米(长×宽×高),普通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得大于2.5米×1.2米×1.4米(长×宽×高)。

《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规定:适用于仅承载1人且使用者质量不超过100kg的残疾者或者老年人使用的、由电能驱动的各种电动轮椅车(含电动代步车);电动轮椅车仅能乘坐1人;电动轮椅车包含电动三轮、四轮车辆;电动轮椅车最大速度不得大于15km/h;电动轮椅车长宽不得大于1.6米×0.75米。

当前,市场上销售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及类似车辆从车速、搭载乘员数量、外形尺寸等方面都超出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及《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规定且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1.车速超过15公里/小时;2.搭载乘员已经超过1人的限制;3.车辆外形尺寸已经超过规定尺寸;4.车身已经像小轿车一样的完全封闭或者私自加装车篷。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一是出厂无专业质检,安全隐患大。目前的老年代步车内部的动力操作系统基本与机动车没什么区别,油门、刹车、档位一应俱全,车体底盘轻、前后轴距短、起步快、稳定低,极易发生侧翻,刹车系统零部件易磨损,故障率高,刹车构件多为抱刹,制动踏板行程长,加之车辆出厂未做碰撞试验,也未做任何安全措施,老年人反应又较慢,有些老年人甚至用其接送小孩,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并危及周围人群。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难度较大,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只有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上牌照,而当前各地老年代步车根本不在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因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和乘客损伤将没有保障,一旦肇事者逃逸,对肇事车辆也难以追查,受害人更无法得到有效的赔偿。

三是易违规违章行驶,加重交通负担。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大多没有经过专业驾驶培训,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导致老年人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速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在城市道路行驶时,使本就拥堵的道路更雪上加霜。

四是非法营运,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一些老年代步车以营利为目的,在车站、医院、商场、超市、学校、广场等地区周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给客运市场造成混乱,损害了合法营运车主利益,从而引发其他一系列问题。

五是消费维权难。一些老年代步车在合格证上标识为“内燃观光车”,实际产品名称应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由于车辆生产制造准入门槛及技术标准要求均不及普通小车,只适合在场(厂 )内等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上路行驶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然而,销售者却向真正需要者虚假宣称为“老年代步车”或“老年休闲车”,且不用上牌照,不用考驾照,一旦车辆出现问题消费者找到经销商,则其不承认当初的口头承诺,有些代步车出现问题后,消费要求退货,商家则直接拒绝,这些问题都给消费维权增加了难度。

因此:这类“老年代步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从6月8日起,按照《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及类似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告》、《会泽县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及类似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意见》的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老年代步车”及类似车辆的违法上路行驶行为整治和违法违规销售、改装、维修企业或门店的排查禁售整改工作。

交 警 提 醒

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希望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非法性认识不够,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不知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广大家长朋友不要贪图“一时便利”,使用“老年代步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老年代步车”自身存在的设计和质量缺陷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难以想象。

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会 泽 县 融 媒 体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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