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个人信用贷款配偶不用签字 个人信用贷款配偶有责任吗

个人信用贷款配偶不用签字 个人信用贷款配偶有责任吗

时间:2018-10-19 23:21:22

相关推荐

个人信用贷款配偶不用签字 个人信用贷款配偶有责任吗

我贷款两万块钱还两夫妻去签字,没有想到他随意就可以贷个几十亿

拿结婚证有什么用?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关系,女方当时不愿嫁,就不应在结婚证上签名。签了就是合法夫妻。什么是合法?应该是原告成被告,被告成原告才对。结婚时用了很多钱,谁来付这些钱?

【台海说法:“任性”遗嘱要不得,法院调整护弱者】

原告王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均系二婚,于数年前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并未生育子女,在上一段婚姻之中两人均育有子女。,被继承人李某因病去世。原告王某认为,被继承人李某去世前的财产都是由李某的女儿李某1保管,双方多次就遗产分割进行协商,未果。为此,原告王某将李某1诉至法院。经查明,李某在去世前患有癌症,经过多次治疗,花费巨额费用,其去世前留下一自书遗嘱,决定将其遗产全部交由女儿李某1继承。

法官说法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被继承人李某在死亡前留下自书遗嘱,载明其死后所有的遗产均由被告李某1继承,该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死者李某留下的遗嘱之中并未给原告王某保留必要的份额。且李某患病多年,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均用于治病,对原告王某确实不公。

现原告王某确实年纪已经较大,并无固定生活来源。在维护弱者权益及尊重被继承人遗嘱意愿的前提下。本院依法对于死者李某的遗产分配进行调整,对于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原告王某享有20%的份额,其余财产按被继承人李某的遗嘱均由被告李某1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樟树市人民法院

“我不后悔。”,19岁的廖婷婷掐死了孪生妹妹,被捕后十分淡定。谁知法庭审判时,竟有上千名群众为她求情。

廖婷婷的爸妈——廖智勇和王素珍夫妇,经营着一家电器维修铺,家庭殷实,3个女儿聪明伶俐,懂事孝顺。尤其双胞胎女儿婷婷和娟娟,成绩优异,更是惹人喜爱。一家人生活得宁静而幸福。

然而,一场突发其来的变故,直接把这个家拉入了痛苦的深渊。

原来,2001年3月的一天,13岁的二女儿娟娟突发结核性胸膜炎,直接深度昏迷18天,好不容易抢救回来,却直接变了一个人,变得狂躁不安,到处砸东西、攻击人。

医生诊断后发现,娟娟因脑膜炎诱发狂躁型器质性精神障碍,病情发作起来,她会出现幻觉,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最重要的是,这个病无法治好。

这个结果如同晴天霹雳,将一家人炸晕了。

但女儿是父母的心头肉,他们如何舍得放弃治疗?于是,他们卖了房子借了巨额债务,想尽一切办法救娟娟。而婷婷为了照顾妹妹,干脆放弃了学业。

然而,几年过去了,钱花没了,娟娟的病却越来越严重了。病情发作时,不仅家具遭殃,就连照顾她的亲人,也经常被她打得头破血流,照顾妹妹最多的婷婷,更是饱受其苦。

邻居们都十分心疼她:“有一次婷婷的头被打破缝了14针,有两次,差点没命了!”

可婷婷从来都没怨过妹妹:“妹妹只是生病了,我不怪她。”

但是,长期照顾有暴力倾向的妹妹,婷婷感到压力越来越大,甚至做梦都在被妹妹打,并常常哭醒。

这时候,婷婷就老想起妹妹清醒时说的话:“姐姐,如果我死了,就大家都轻松了!”

“是啊,妹妹死了,她和我们都解脱了!”这个声音也时不时跳出来,在她脑海里蹦跶,等她反应过来时,常常被自己的想法吓得不知所措。渐渐地,婷婷病了。

同样被娟娟折磨得筋疲力尽的廖智勇夫妻,根本没注意到婷婷的状态不太对劲,更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此时,娟娟的病情更重了,她的行为愈加反复无常,危险性大大增加。一次吃饭时,她差点用筷子刺伤父亲的眼睛;无数次,她直接拿剪刀扎向母亲和姐姐……

看着憔悴的妻子、惊魂未定的大女儿,廖智勇只得压下心中的痛,强忍着心酸把娟娟送进了精神病院。

可是,由于缺少家里人的照料,娟娟在医院里过得很“凄惨”。

一天,当他们来到医院探望娟娟时,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感到十分愤怒,只见娟娟精神萎靡、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身上都是屎尿,左手手腕也溃烂发脓,没有丝毫的尊严。

看到这一幕,一家人气愤地找院方要说法,不料院方倒打一耙,以娟娟损坏医院财物为由,不准她再住院治疗。在一家人反复协调下,医院才同意由家人陪同娟娟住院治疗。

无奈之下,一向疼爱妹妹的婷婷,主动留在了医院照顾妹妹。

当天晚上,婷婷看着妹妹安静的睡颜,想着白日种种,一时万分心痛。自己精心照顾了六年的妹妹,如今活得如此没有尊严,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妹妹曾经对她说的话,又溜进了脑海:“对,死了就解脱了!”渐渐地,这个想法攻占了她的脑海。

她不由自主地伸出双手掐住妹妹的脖子,然后用枕头捂住她的脸,直到娟娟停止了呼吸。

做完这一切,婷婷仿佛听到妹妹在说谢谢,但又觉得有点无措。稍事休息后,她果断报了警。

得知消息,夫妻俩悲痛欲绝,又心疼不已。婷婷对娟娟的爱,他们一直看在眼里,他们想不明白,怎么就走到了如今的绝路呢?

同样,这一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大量网络讨论,同情婷婷希望从轻处理者有之,希望法律严惩婷婷者也有之。

而年仅19岁的婷婷,面对警察的询问,脸上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风霜和淡然:“如果有第二次机会,我还会这样做!”

婷婷的异常,终于引起了辩护律师的怀疑,一检查,她果然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得知这一情况,夫妻俩当即哭成了泪人,他们不断哀求法官放过婷婷,他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女儿,不想再失去另一个。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婷婷及其家庭状况,判处婷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面对这一结果,夫妻俩长长地松了口气。

然而,这个结果却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认为婷婷的抑郁症不足以如此轻判,为此,检察院不得不提起抗诉。

好不容易等到女儿能够回家的夫妻俩急了,他们为婷婷制作了请愿书,找到1000多名了解情况又十分同情他们的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签字、按手印,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经过一场法与情的考量,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一判决,让婷婷泪如雨下,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理性和执法者的温度。对此,大家怎么看?

作者:努力努力再努力

编辑:红袖添香

参考资料:1.2月1日信息时报《19岁女孩为解除痛苦捂死精神病孪生妹妹》。2.11月26日《眼界》第七期《弑妹之痛》。3.10月21日央视《法治在线》之《第一现场:姐妹之劫》。

#头条创作挑战赛##人物#

北京海淀,李女士为了支持儿子儿媳生活,就先后给儿子王先生转账170万元,给儿媳郭女士转账20万元,谁知,儿子儿媳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郭女士就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李女士得知后,痛苦之余也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子儿媳归还190万元。李女士主张,她给儿子转账170万元,是借给儿子儿媳购房,她在转账的时候,明确注明是“购房”,并向法院提交了王先生写的欠条。20万元转给儿媳郭女士,是借给郭女士买车使用。

王先生对母亲的主张表示认可,但是郭女士认为李女士给王先生转账买房,系对他们夫妻关系的赠与;给她转20万元是因为当时她刚生了孩子,对她的奖励。

郭女士提出两个辩护理由:第一、婆婆李女士给她转账时,她还没有取得购房资格,所以不可能是借款买房,反而当时他的孩子才出生一个月。第二、李女士出具的欠条系李女士和王先生后来补写的,没有她的签字。

【@颜回说法 】

1、很多网友和郭女士的辩解一样,认为李女士给王先生转账20万元,出具的欠条肯定是后来补写的,母亲给儿子转账,一般都不会打欠条,那么法院会不会支持李女士的主张呢?

《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具体到本案,第一、从转账用途来说,李女士转账备注为买房,且王先生和郭女士对此也没有异议;第二、李女士出具了儿子王先生打得欠条;第三、王先生出庭作证,母亲给他转账属于借款。

综上,李女士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明,她转账给儿子 就是借款,而郭女士主张为赠与,却不能提供任何证据。所以,从证据优势原则来讲,李女士的证据占有优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虽然李女士向法院出示的证据仅有儿子王先生签字的证据,没有郭女士的签字,但是郭女士也认可该款用于夫妻双方购房,所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郭女士即使离婚也得分担。

实际上,即使法院认定李女士的转账为赠与,该赠与也是附条件的赠与,即儿子和儿媳妇可以一起共同生活。

《民法典》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案郭女士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王先生离婚,李女士的赠与条件没有实现,其自然有权要求撤销赠与。

2、李女士给儿媳郭女士20万元会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呢?

该笔转账李女士称是购车款,但是郭女士辩称,第一自己当时没有购车资格,第二当时自己刚生了孩子,这是婆婆对自己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7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胡总其他债务的,被告应负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郭女士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20万系婆婆李女士对自己生孩子的奖励后,李女士再未提供任何证据,根据上述规定,李女士不能提供相应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理的后果。

综上,法院经过审理,认为170万元是李女士借给王先生夫妇的,属于王先生夫妇的共同债务,需要二人一起偿还,而20万元李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是借给郭女士的,所以不予支持。郭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律师来帮忙#

来源:颜回说法

扯远了,但很好奇,哪的房子能瞒着家人卖?都不得夫妻亲自到场签字吗?

#法律人之家# 【裁判要旨】

债务人用夫妻共有房屋作抵押向债权人借款,虽然债务人配偶未在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签字,但其参与办理了抵押合同的公证手续,也知晓用于抵押借款的事实,且对此未提出异议,法院认定其认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债务人个人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并无不当。

案例索引:()最高法民申4952号

房产证持有人配偶买房可以不签名吗?

王先生:你好,郑经理,我现在在和业主签约,业主有一个情况,这个房子是他婚内财产,但是今天配偶没过来,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中介说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了,但是我记得这个是共有财产啊,配偶应该签同意出售才对吧?

大源按揭郑小姐:你好,王先生,从产权角度来讲,房产证是业主一个人的,配偶是可以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的,他有权利支配这个使用权,你刚才说的是另外一个层面,利益共有,夫妻物业是利益共有,婚内财产交易后,所得款项不是产权人一个人的,而是家庭的,也就是配偶是有份的。所以在银行签署按揭的时候,业主的配偶是需要出面签同意出售,银行担心他们之前万一财产有纠纷。

王先生:那万一配偶不同意怎么办?

大源按揭郑小姐:首先,如果配偶不同意,不影响我们的交易,房管局过户配偶也不用出面;其次,配偶不同意,你要是贷款就不能办理,属于业主问题,你不想交易,业主需要退你定金和补偿违约金。

王先生:哦,对我们是有保障的对吧?我就担心他们拿这个做文章骗我们的定金。

大源按揭郑小姐:不会的,如果这个原因不能交易,违约金是业主承担。

王先生:那我放心了,谢谢你,签了合同就找你们办贷款,就信你们的专业。

大源按揭郑小姐:哈哈,谢谢谢谢,期待和你的合作。

我的没离婚都要不回,写借条时没让配偶在借条上签字留身份证号码,不能起诉配偶查财产

天道yyds酬勤

一个朋友借了几万块钱给别人5年多都不还,实在忍无可忍了,于是她向法院起诉。从立案、开庭、执行,前后花了五个月时间。结果法官说这个欠债人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让她自己去找被告。朋友问法官:他有房有车怎么不能执行?法官说:但是他个人名下没有。朋友又问;夫妻共同财产可执行吗?法官说: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们是夫妻共同财产。 朋友就有点想不通了,夫妻有结婚证不能证明是共同财产吗?她又问法官:如果他故意把财产转移到其他人名下怎么办? 法官:如果是判决之前转移我们处理不了,我们只能处理判决之后财产。可立案到判决近半年时间完全可以把全部资产转移走啊!我的天,费了那么大的劲打官司,钱都没有收回来,还是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呀!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