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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不用配偶签字 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需要配偶签名吗?

时间:2023-05-10 0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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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不用配偶签字 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需要配偶签名吗?

50多岁了还在当扶弟魔,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就将自家房子做了抵押,竟是为帮弟弟还赌债,这种做法让丈夫很是寒心,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

眼前捂脸痛哭的女人是50多岁的海霞。她告诉我们,跟丈夫金明结婚多年,两人育有一个女儿,一家人的生活简单又幸福,可从前段时间开始,丈夫就总跟她吵架,甚至还提出了离婚。

他这样说,金明既委屈又愤怒。金明说,前段时间,妻子从他卡中取走了2万块,当时妻子也没说要干什么,只说很快就会还回来,他也就没有在意。可如今好几个月已经过去了,妻子对这事提都不提。金明觉得这其中肯定有蹊跷。听丈夫这样说,海霞无所谓的表示,她只要有钱就会不给丈夫,可她的钱都用来给弟弟还债了。

海霞姐弟四人,而他是家中的老大。几年前弟弟赌博欠了巨额债务,海霞觉得他作为大姐不应该吝啬,即便将房子抵押也要帮弟弟。海霞还表示,这是他娘家那边的事,不需要跟丈夫商量,而且贷款也是他一个人在还。

对于海霞的话,旁边的公公金大爷气不打一处来,他说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怎样都应该两人商量着来,而且当初儿媳的弟弟来借钱,他们也没有拒绝,两次总共借了5万块,可说是借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有要还的意思。没想到海霞一听这话就火了,当即反驳。

金明家本来有一套闲置的房子,而这两年房租由自己的公公在收房租,海霞觉得这两年的房租足够还弟弟那5万块。对此,金大爷震惊了,这钱本就是他们家的,只不过是从儿媳手中到了他手中,跟儿媳的弟弟有什么关系?那么事已至此,金明是什么态度?

金明告诉我们,因为小舅子的事,妻子三番五次的以离婚威胁他,但在金明看来,小舅子根本是烂泥扶不上墙。他多次劝妻子跟小舅子断了联系,可妻子就跟入魔了一样,根本不听,甚至为了小舅子跟他们一家人反目,金明希望妻子能够及时回头,要不然他只能离婚。

海霞并没有反驳,他表示离婚可以,但房子必须归他。海霞说,虽然抵押的房子是丈夫的名字,但一直都是他在还贷款,所以理应归他。金明对此也没有坚持,他表示现在只想要安稳的生活,不希望再受到妻子以及小舅子的打扰,从他的态度可以看出,他确实对妻子死心了。那么对于夫妻两人,要离婚的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是什么态度?

海鲜的女儿说,她也劝过母亲多关注下家里,可是母亲根本不听。既然母亲愿意,为了舅舅背负巨额贷款,她也无话可说。不过,他很支持父亲的决定。了解完所有人的态度后,调解员觉得这件事关键还在海霞的弟弟,于是把他约来了解情况。

海霞的弟弟海波说,自己年少轻狂,染上了一些不好的习惯,也因此欠下了巨额债务,幸而姐姐们不嫌弃,帮他还了几十万,对此他很是感激。同时,对于当初的自己,他也很讨厌。

海波说,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从小就备受宠爱,因此他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姐姐们的付出。如今他已经成长了,知道要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他希望姐姐、姐夫不要因为他的事闹得不愉快。听到海波的话,海霞若有所思,那么他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跟丈夫重归于好吗?

为了解决问题,调解员对海霞展开了劝说。海霞这样无条件的溺爱弟弟,不仅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灾难,还成为弟弟成长路上的绊脚石。对于调解员的劝说,海霞根本听不进去。海霞认为,帮助弟弟本就无可厚非,再加上这是她自己的行为,跟丈夫没有关系。她为丈夫、为女儿奉献了30多年,如今丈夫不让她帮弟弟,就是在为难她。

对于海霞的想法,调解员觉得不可置信,但调解员详细的跟海霞分析了他这样做给家庭造成了影响,女儿金玲也请求母亲好好反思一下。听完这些话,海霞难得有些沉默。

金大爷说,他们一家对海霞这个儿媳妇都特别满意,如果不是发生了抵押房产这事,他们夫妻也不会闹矛盾。金大爷觉得儿子要离婚很有可能就是在怄气,只要海霞能够认错,他们一家还是可以继续过下去的。对此,金明也表示了认同。

丈夫的话,海霞有些崩溃,在家人和金明的安慰下,海霞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她表示今后一定会改过自新,将心思都放在丈夫和女儿身上。

在此我们想说,女人一定不要当伏地魔,可以帮忙,但是一定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而不是自己欠一屁股债,还帮别人还债。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上海浦东,男子为寻求刺激,竟给妻子下药,然后邀请网友一起“共享”!期间还拍下视频分享给他人!妻子发现后崩溃报案,法院判决男子构成强奸罪!男子:她是我的老婆,和她发生了关系为什么算强奸?

方某和妻子小丽(化名)本来很是恩爱,小丽也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在外人看来他们是郎才女貌!但方某沉迷上了网络上的不雅视频,还加入了一个群聊,里面有很多“同道中人”,他们聊着各种龌龊的想法,这让方某很兴奋,觉得找到了基地!

群中一个男子张某经验很丰富,方某和他加为好友,向他取经,甚至还把自己妻子的照片分享给了张某!而张某看了小丽的照片后就无法自拔,一直怂恿张某玩点刺激的,劝张某想办法把妻子迷晕,然后两人一起玩。

方某听后居然没有拒绝,原来他在一些不雅视频的影响下,早就蠢蠢欲动!于是就答应了张某。但对于怎么把妻子迷晕,方某表示自己不知道!

而张某说自己认识龚某,龚某有渠道可以买到迷药!于是两人就跟龚某说了他们的想法,龚某表示药可以免费送给张某,但有个条件,就是把现场的视频分享给自己。

方某听后同意,很快就收到了龚某寄来的6粒固体药物,但方某不敢拿妻子直接试验,想了想把目标确定在自己妻子闺蜜小美身上!

小美也长得貌美如花,方某早就贪图小美的美色、于是和妻子去小美家里玩时,偷偷在小美喝的啤酒里下药!

小美喝完药后果然陷入昏睡状态,方某欲和小美发生性关系,但因没有控制好药量,小美很快苏醒,方某感到害怕就跑了!

不过经过这次以后,方某相信这药是有效 果的,然后在张某的催促下,方某下定决心实行计划!

事发当天,方某在妻子喝的中药里下了药,小丽喝下药没多久就陷入昏迷状态!然后方某兴奋地给张某发去消息,很快张某就开着车来到方某家里,然后张某和方某先后趁小丽昏迷之际,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还拍下了视频发给了龚某!

后来小丽恢复意识感到头痛欲裂,于是去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说小丽吃了违禁药品。小丽惊呆了,家里只有丈夫,于是她怀疑到了丈夫身上,回家搜查抽屉,果然看到了可疑的药物!

想到丈夫对自己下药,小丽越想越害怕,于是报案!后来经过司法鉴定,在小丽送检的头发和尿养里均检出了麻醉剂成分。

很快警方就传唤了方某和张某,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还供出了龚某,于是龚某也被抓获!

1、方某狡辩说自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不应该认定他是强奸!那么法院为什么还会判他构成强奸罪呢?

所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愿,通过胁迫、暴力或者其他的手段,让妇女处于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然后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而妻子的身份也是妇女,哪怕是夫妻关系,只要丈夫违背妻子本人的意愿,采用下药手段(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是构成了强奸罪!

而龚某虽然没有和小丽发生关系,但他帮助他人以欺骗他人吸毒致人昏迷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亦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法院判决被告人方某、张某、龚某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4年、3年10个月、3年!

2、那么,这些“迷药”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这都是国家管制类的精神药品,含有三唑仑和七氟烷,还有γ-羟基丁酸、氯硝西泮等!

而且他们都有好听的名字,叫“神仙水”、“失忆水”等等,而且无色无味,让人防不胜防!

所以在这里提醒女性千万不要随便喝陌生人给的饮品!在一些娱乐场所,如果离开了座位,切记不要再喝杯中的东西!

这个案件令人唏嘘!方某之所以这样,归根到底是因为中了一些不雅视频的毒!所以男人一定要学会洁身自好!要发自内心地尊重妻子,更要懂得敬畏法律!

1974年,一12岁美国女孩儿被一中年男子绑架,但她的父母都不敢起诉,因为他们和罪犯,分别有着不正当的亲密关系,怎么听起来这么乱呢?

可世界之大曲奇不有,有变态的犯罪分子,就有变态的一家人。

鲍勃一家人生活在内华达州,他们夫妻二人有三个女儿,他们在一次教会活动中,认识了儒雅斯文的邻居——中年男子罗伯特。

罗伯特为人和气,出手大方,经常给孩子们买吃的,买玩儿的,很快一家人都很喜欢他。

但是渐渐地,鲍勃发现罗伯特对自己大女儿简的言行,有些不大太对劲,有很多过于亲密的动作,比如搂抱亲吻什么的。

最让鲍勃生气的,是又一次他看到罗伯特竟然在帮自己的女儿洗澡。

看到鲍勃不愉快,罗伯特便做出一副忧郁的样子,说自己童年非常不幸,母亲带自己改嫁,为了赢得继父的欢心,他不得不照顾自己的继妹。

久而久之,他就特别喜欢照顾小女孩,只有在照顾小女孩的时候,他的心灵才会平静。

鲍勃被他的故事触动了,不再追究他给自己女儿洗澡这件事,而且逐渐跟罗伯特无话不谈。

他并不知道,早以前,罗伯特曾因猥亵儿童坐牢一年。

但有一天,罗伯特和鲍勃单独相处时,竟然对鲍勃做出了很多恋人之间的亲密动作,原来罗伯特喜欢男人。

鲍勃之前虽然没有尝试过这种行为,但新鲜和刺激的感觉,竟让他没有反抗,反而逐渐被罗伯特拿下了。

而鲍勃的妻子玛丽安这边,竟然也神不知鬼不觉地跟罗伯特变得关系暧昧。

平日里,罗伯特总是有意无意地称赞玛丽安身材好,并用各种花言巧语,填补这个家庭妇女内心的寂寞和空虚,最终,他们发生了超越普通邻居关系的行为。

有一次,罗伯特想带简出去骑马,鲍勃不同意,但玛丽安却自作主张同意了。

可是那天晚上,罗伯特和他们的女儿简一起失踪了。鲍勃想报警,可是妻子却阻止说,罗伯特就是带简出去玩儿几天,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此时,鲍勃也犹豫了,因为他也不想让自己的丑事被弄到警察局。

就这样,5天过去了,罗伯特和简依然没有回来,他们终于把这事报告给了联邦警察局。

FBI凭着自己的敏感,觉得这就是一起诱拐儿童的案件,于是在全城展开大规模搜捕。

这时,一个看过新闻的市民报警说,他之前见过这个人,这个人有恋童癖。

鲍勃和玛丽安一听就慌了神,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正在魔抓之下,但他们也很羞愧,因为自己也跟罪犯有过不正当关系。

虽然鲍勃这边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而罗伯特这边却和简在做着“外星人”的游戏。

所谓“外星人”游戏,就是罗伯特不断给简洗脑,说她是外星人,她的父母并不是鲍勃和玛丽安,她需要拯救自己的母星,同时,她需要身边有人一个男性陪伴。

她尤其被灌输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她的父母。

这样的奇谈怪论说多了,女孩竟然被这套说辞催眠了,深信自己是个拯救母星的外星人,而且她还要和这个男人生孩子。

就这样,简从12岁,一直被罗伯特心灵控制到了16岁,当警察最终在墨西哥找到罗伯特和简时,发现他们竟然已经结婚,而简一直在做着拯救母星的梦。

我们都知道一句话,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在防范他人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把持住自己。

如果简的父母不是做贼心虚,能在得知简丢失后立刻报警,也许他们的孩子就不会被罪犯拐到墨西哥,4年后才找到。

参考资料:《12岁女孩儿被邻居绑架,父母却不敢报警,怎么回事》网易新闻

作者:空行

编辑:池鸿

#头条创作挑战赛##社会#

我支持原配,也同情保姆。

一名男子和妻子分居长达30多年,但没有办离婚手续。

在他们分居期间,男子和保姆同居长达,男子在去世之前立下了遗嘱,将价值四千万的三套房子全部留给了保姆。

男子去世之后,原配妻子知道了遗嘱的事情,就将保姆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认为保姆明知男子有配偶,还长期与其同居,违背公序良俗,并且接受大额财产,因此判定遗嘱无效,房子属于原配妻子所有。

最终就把房子判给了原配妻子。

没离婚,如果这套房子是他们结婚后共同购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至少妻子的那一半男人无权支配,他没有征得原配的同意,私自立遗嘱赠予别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公平公正,结婚证保护不了感情,保护财产。情人、私生子享有遗产是对婚姻最大侮辱。法律会终结这种不道德的遗产继承权。

虽然说他们分居30年,保姆同居。不存在夺人丈夫一说。但是,去世前立遗嘱继承,就存在夺人钱财一事。

保姆陪伴这个男人,没有合法的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妻子,也就没有权利继承遗产。遗嘱的合法性也就存在质疑。

如果说,男子去世前,通过正常的公证,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赠与陪伴自己的保姆,这尚有可原,而实际上他没有这样操作。

反过来想想,保姆也挺可怜的,竹篮打水,一场空。也怪自己不懂法,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当初让男人先离婚,再同居,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当然,也会有人斥责保姆,做人要有道德底线,不要插足他人家庭,否则就是一场空!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情感点评大赏#

#临沂头条# 临沂普通单位的福利来了,最低利率3里起[大笑][大笑]

最近临沂某银行推出了一个新的产品,利率最低3里,资料简单,手续方便。

只要有社保,不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公务员,国企,交满一年就可申请,不考察单位,也不用配偶签字[赞]

之前只像公务员的公职贷或者装修贷才能享受这么低的利率,但是那两种产品要求高,手续麻烦。

我想问问大家,你们用的贷款利率都是多少呢[what]

小老乡欠表哥30万,表哥让他刚结婚一年多的妻子做他的住家保姆半年,小老乡明知表哥人品不好,可他还是同意妻子去了。

这样的荒唐事就出现在我的一个老乡中。小老乡向他表哥借30万,现在都4年了,小老乡还不上。

他表哥说,你表嫂身体不好,你的妻子在家也是闲着没事,到我家来做半年住家保姆,一是照顾嫂子,二是帮我料理家事,不给工资,半年后她就不用来了,你欠的30万也不用还了,咱们是人钱两清,互不相欠。

小老乡犹豫,他刚结婚一年多,舍不得妻子离开,但一想到用半年换30万也值,可他不敢和妻子说。

表哥催还钱厉害,三天两头催他还钱或者妻子去他家。小老乡有一天喝多了就和妻子说了这事。

没想到的是,妻子同意了。小老乡的妻子是表哥介绍认识的,她和表哥原来就熟悉。她说,不就是半年吗?半年换30万值,她去。

小老乡有些不舍,他说刚结婚舍不得她一个人去。他妻子说,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距离100多公里,他想去看她,很方便的事。

就这样她去表哥家一住就是半年。期间她没有回过家,一直住在表哥家,白天和表嫂表哥有说有笑,晚上她自己在另一个房间住。

开始时,妻子和小老乡经常联系,后来联系的就少了。有一天晚上,小老乡给妻子打电话,打了半天无人接听,第二天早晨小老乡才打通了电话,他妻子说昨晚睡得很沉,什么都不知道了,到现在头还疼。

小老乡不放心,去看了妻子,他见妻子和表嫂穿着一样的睡衣,人也打扮得漂亮多了,妻子的房间宽大整洁,有一衣柜的衣服,有些衣服很新潮,都是小老乡以前不曾见过的。

小老乡在表哥家待了一会,他妻子就催他回家。表嫂留他吃饭,他妻子不让。小老乡想和妻子出去逛逛街,他妻子说,以后吧。

小老乡回到了家,总想有点不对劲,妻子在家没那么多新潮的衣服,也不愿打份,现在已经变了一个人。但小老乡又说不出什么。

现在小老乡的妻子回到了家,欠的30万已经不用还了。他的妻子在家里待了几天就想出去找工作,说是表哥能给她找个工资高的工作。小老乡不让再去表哥那里,说是100多公里见面不方便,可以在本市找工作。

小老乡说他不想怀疑妻子,但她有些地方确实变了,他很后悔让妻子去表哥家,现在看,30万不值。

丈夫找初恋帮妻子接生,没想到,他这“善意”的举动却害了妻子,剖腹产后两个卵巢没了,这是咋回事呢?

王莎和何强离婚后,日子过得很不开心,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不到30岁的她,看起来就像是4、50岁的大妈。

有一天,王莎通过电视节目了解到,卵巢功能受损会对女性颜值和身材产生重大影响。王莎突然意识到,会不会是几年前做剖腹产手术的时候,自己的卵巢也受到影响?

王莎赶紧来到医院检查,结果她的身体里并没有卵巢,显然是被人为摘除了。

但王莎仔细回忆了那段时间的经历,也不记得自己同意摘除卵巢,难道丈夫瞒着自己偷偷签了手术协议。

何强听说这件事后,明确表示自己从没这样干过,更不会对妻子下此毒手。

确实,王莎生完孩子的那段时间,何强对她特别关心,并没有任何作假的痕迹。

王莎由此认定,医院瞒着他们夫妻,偷偷做了卵巢切除手术。于是,王莎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过调查后果然发现医院方面在病历上造假,偷偷摘除了她的卵巢。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方面赔偿25万元,罪魁祸首韩彩霞,也就是王莎当年的主刀医生也被揪出来,接受法律制裁。

那么,韩彩霞和王莎有什么恩怨,为什么要偷偷摘掉别人的卵巢?

原来,韩彩霞除了是妇产科医生之外,还是何强的初恋女友。

两人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由于家里人反对,不得不分手。何强结婚之后,韩彩霞依然对他念念不忘,两人也保持着联系。

王莎怀孕后,何强突然想到韩彩霞是妇产医生,认为熟人肯定更靠谱,便请她来替妻子做检查。

何强却没想到,韩彩霞是个心里阴暗的人,她一直嫉妒王莎,认为她抢走了自己的挚爱,正好趁这个机会实施报复。

王莎刚刚住院的时候,打算正常生产,韩彩霞却多次建议她剖腹产,两口子被迫同意。

手术那天,韩彩霞亲自担任主刀,在取出孩子之后,又偷偷摘除了王莎的卵巢。

王莎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何强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韩彩霞哄骗签署了手术协议。

等到王莎出院之后,发现自己的容貌越来越苍老,脸上皱纹特别多,头发也变得又干又燥,完全不是过去那个大美女。

虽然女人生娃之后,颜值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如果底子好,再加上保养得当,完全可以化身辣妈。

很显然,王莎的状态不正常,但她还没想到是身体出了问题。

此后的一段时间,王莎变得越来越易怒,一点小事都会让她大发雷霆。

每次丈夫想发生亲密关系的时候,王莎也完全提不起兴趣,摆出一副冷漠脸,要求丈夫尽快结束。

慢慢地,何强对王莎产生了反感,两人争吵不断。

王莎认为,丈夫觉得自己不漂亮了,才会渐渐厌倦。何强却认为,王莎性格大变,已经不是那个他愿意赴汤蹈火的女人。

在这种情况下,两人分道扬镳,而何强离婚后不久,韩彩霞便趁虚而入,成功取代了王莎女主人的地位,但她终究还是露出了真面目。

最近一则新闻暖热了这个冬天,陕西蒲城的男子吴某无意间发现,他养育了五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他的亲生子,可他一纸诉状便将妻子告到法庭,要求赔偿他十几万精神损失费时,他得知女儿的亲生父亲是个残疾人,于是他不再强求赔偿而是选择了离婚。

看到这则消息,我为吴某感到愤愤不平外也对他的遭遇表深表同情,因为他损失了家庭失去了青春年华,尤其是他视同己出的女儿竟然不是他亲生的,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确实是莫大的羞辱。

除此之外,我还要为吴某不再索赔精神损失的行为点赞,因为他在受到不公待遇后,他没有精神崩溃更没有采取过激行为,而是怜悯起伤害甚至是破坏了他家庭的人,这在平时是不多见的。

说实话,吴某没有再坚持索赔,他做得非常漂亮,因为他的良善已经达到了最顶层,最起码他考虑到了对方的感受,做出了本不应该让步的让步,他的言行确实让网友为之动容。

可以说,这几年吴某对这个家庭付出了心血心血汗水,他对女儿付出了一个父亲能付出的一切感情。

我能想象到吴某起诉离婚时,他肯定是在用泪眼看着养育了五年的女儿,毕竟他是看着女儿一点点长大的,他肯定舍不得天天喊着他爸爸的这个女儿,在以后的日子里偷偷哭泣,他也肯定割舍不掉这个并没有任何过错的孩子。

但是,吴某为了他自己的权益,他必须做出离婚的决定,因为他的妻子背叛了他,他不希望在这个让他伤透了的家庭里,再去看他妻子的那个眼神,最起码他会感到不安,所以他选择了离婚。

在此,我完全同意并支持吴某离婚,因为走到这一步,他没有任何过错,可是他却要承担过错方给他带来的无端痛苦,而且这种煎熬会伴随着他之后的慢慢人生路。如今他选择了离婚,这是他的权利,他完全可以行使他的权利。

最后,我惟愿吴某能尽快摆脱这种煎熬,重新生活,我也相信他之后的路会很幸福,因为他有一颗良善的心,他有理智的头脑和宽阔的胸怀。

#婚姻与家庭# #男子发现5岁女儿非亲生放弃索赔离婚#

湖南娄底,33岁秦涛贷款338000元娶的美娇妻却在洞房花烛夜“失踪了”,让他气得悲痛欲绝……找到娘家人要人,娘家人的回答让人万万没想到。

他自己性格内向,身高才1.55米,在长沙打工做厨师也仅6000块工资,无法买房买车,一直娶不到媳妇。

直到1年前,才好不容易在媒人介绍下,认识了同样来自娄底农村的“00后女孩”张静。

秦涛与妻子张静刚结婚不久,邻里四舍都形容秦涛是“一夜新郎”,只因张静在举办婚礼的第二天却趁着“洞房花烛夜”的夜色,翻窗失踪了。

秦涛对此十分懊恼,为了这次婚礼家中前后花了近338000元,不仅掏空了积蓄,还欠了近30万外债,债主们近日也纷纷找上门,秦涛急得焦头烂额。

秦涛与张静于去年年初经人介绍相识,二人很快确认了恋人关系,后来张静意外怀孕,在她的一再要求下,秦涛匆忙准备了这次婚礼与之结婚。

现在张静已经将秦涛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秦涛怎么也联系不上人,他再次来到岳母家,希望能让张静出面解决,然而家中却只有张静的奶奶。

不久后张静的哥哥张天平赶回家中,对于这个妹夫张天平实在没有好感,他表示,秦涛不仅殴打怀孕的妹妹,还三番五次地上门打砸搅扰。

矛盾总有根源,既然要解决事情,便要找到秦涛对妻子动手的原因,在秦涛口中,他对这段婚姻本就不太满意,他对张静的感情也早已消耗殆尽。

秦涛表示,张静为人苛刻,不仅要求结婚要有房有车,还在举办婚礼的前一天突然要求给她买2万的戒指,不买就不会发亲,秦涛起初没有答应,

到了结婚这一天,张静真就迟迟不肯出门,秦涛无奈只得找人借钱购买了戒指,这才与张静完成了婚礼,可没想到双方当晚就发生了争吵。

二人争吵的原因是张静要求将婚礼的礼金交由她保管,秦涛没同意,二人吵嚷中还动了手,张静第二天便跑回了娘家,就此不愿再与秦涛联系。

面对秦涛的控诉,张天平也为妹妹和自己家人鸣不平,秦涛不仅会对张静动手,还曾叫上其母来张家泼粪水,还在屋外做法诅咒张家人。

农村人本就看重这些,此等奇耻大辱张家人如何忍得,张静的父亲张建策也与秦涛发生了冲突,从那以后,张秦两家人就由亲家变成了仇家。

对于自己的行径,秦涛解释说是因为张静迟迟不肯出面沟通,他这才出此下策,这么做也是为了逼迫张静出面解决问题,最后却适得其反。

从法律层面说,丈夫殴打妻子犯法吗?法律分析:丈夫殴打妻子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对丈夫给予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是非常多的,丈夫殴打妻子是最常见的一种家庭暴力行为。丈夫殴打妻子,有可能造成妻子出现人身损害的,那么丈夫殴打妻子可以对丈夫进行行政拘留。

看来从法律层面丈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处罚还是很少,毕竟都是一家人。那么从法律层面说妻子在结婚一天后就回娘家,而且要求离婚,那么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吗?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了要不要退给男方?1、结婚的彩礼钱离婚了一般不需要退给男方,如果彩礼支付者因为实施了彩礼的支付行为,导致自己的生活困难的,有返还彩礼的可能。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生活困难”不是指“相对困难”,而应当理解为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

看来要是丈夫主张要归还的话,还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因为男方的彩礼都是贷款贷来的,在实际生活中,这么大的一笔费用确实负担不小。

这件事是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说难听一点,娶不起就不要娶了,害了自己害了父母真的,没有必要为了结婚这种,看不惯,如果对方是珍惜你还好万一遇到骗子怎么办。

还有网友说,如果这事不处理好,后果会怎样?不要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二家人要好好坐下来协商解决,要不就好好地过日子,要不就退还彩礼,二选一。

小编想说,他太天真了,也不想想贷款娶媳妇可不是不是小数目,将来他怎么还啊,他都没有想到就这样草率的结婚这不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干的事,现在没办法了只能走法律程序来解决了。

每个人都有为自己做的决定负责到底,都是成年了人了,做的事情都不成熟,两个人的生活本来就是互相包容的。

婚姻生活最是考验两个人的性子的时候,不能有一点不顺手,两个人一吵架就回娘家,这样是很不好的,两个人事情要两个人,有时过多的人参与进来,简单的事情反而会变复杂。

对于此事怎么看?你认为夫妻两口子一吵架就回娘家的行为可取吗?欢迎评论留言!

#头条创作挑战赛##郑州头条##娄底头条#

丈夫开店,妻子却拒绝在贷款书上签字,丈夫无奈道:“我是养了一个公主,开店她不帮,每天还要等我回去做饭,点外卖她只点自己的,怎么都养不亲!”

@大臭娃朵 有话说

其实娇生惯养也没什么,但情商要高,比如自己不会做,那点外卖以男方喜好为主,家务不会做,多说点好话,在旁边搭把手。我一直觉得婚姻生活要么情感要么金钱,总要有一样满足对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同意妻子拿钱去赞助小舅子去买房吗# 拿钱赞助等于就是白给他,我不赞同,要说借钱可以,白给我是不会给,毕竟也是自己辛苦挣来的,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买房子你赞助了,装修估计也会跟你要,借钱可以白给不行。

“太丧心病狂啦”家住湖南永州,今年43岁的陈大海,为了买第2套房骗妻子假离婚,却在离婚不离家3年,与妻子生下第3个儿子。然而不久前,大海突然亮出结婚证,得知真相后妻子彻底崩溃!

,钟莹经人介绍与陈大海相识。那时钟莹在永州做销售,收入很不错,而陈大海是一个厨师,那时在广东开小餐馆,两人相识之初,钟莹的家境比陈大海要好很多。

她在家中有两个哥哥,从小在哥哥们的宠爱和保护下成长,25岁时遇到陈大海,被陈大海一句诺言会养她一辈子而打动。于是,相识仅半个月,就与陈大海闪婚领证。

婚后第二年,大女儿出生,陈大海也关了小餐馆返回到永州。五年后,二儿子出生,钟莹除了照顾家庭,还借住娘家的力量帮助丈夫发展事业。很快,两人买了第一套房,房子登记在陈大海名下。

,两人买第二套房时发现,陈大海因征信问题不能申请贷款。陈大海向妻子提出一个方案,两人办理离婚,然后以钟莹的名义购买房产和申请贷款。钟莹带着记者找到了当初买房时的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表示,钟莹与陈大海两人确实是为了买房才离婚。钟莹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当时她太信任丈夫了,所以很快答应。两人上午刚办完离婚,下午就去办理贷款手续。

第二套房登记在钟莹名下,贷款由钟莹承担。钟莹拿出当时的离婚协议,根据协议,两个孩子归陈大海,钟莹不需付抚养费,两套房子都归钟莹。

然而直到现在,陈大海并未将第一套房过户到钟莹名下。让钟莹没想到的是,离婚后丈夫悄悄实施他的计划,他以当时价行情特别好想投资建养猪场,让妻子全力支持自己。

钟莹非常信任丈夫,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她拿出所有积蓄全部投入到养猪场里。两人离婚不离家,离婚后依然住在一起。

,钟莹又给陈大海生了一个儿子,然而在养猪场建成以后,并且是在陈大海名下,这时陈大海开始夜不归宿。

有一天突然发了一张结婚证,告诉钟莹自己已经寻得真心爱人柴丽,并且与柴丽领了证,陈大海还劝钟莹趁年轻赶紧再找人嫁了。震惊之后,钟莹找到柴丽的社交账号。

柴丽比钟莹小七岁,更加年轻貌美。钟莹愤怒地表示,婚前陈大海还是一个穷小子,是她出钱出力扶持陈大海。

然而,陈大海获得一套房子和养猪场以后,却想甩掉糟糠之妻,带着财富取回美貌小交际。记者尝试着联系陈大海,可电话根本打不通。

记者陪着钟莹一块来到养猪场,只见到了陈大海母亲,陈大海并不在养猪场。

见到钟莹,陈大海母亲像见了仇人一般愤怒的指责钟莹,说她多次带人来闹事,不仅打破门窗,还打伤了自己。还把家里冰箱、彩电给搬空了。

陈母一直指责钟莹对照顾孩子不上心,还带娘家人来养猪场闹事,可面对儿子假离婚一事,陈母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就在这时,记者接到陈大海的电话,要求见面。陈大海告诉记者,由于两人是闪婚,感情基础不牢固,在大女儿出生后不久,他就对钟莹没了感情。

由于陈家经济条件远不如钟家,婚后娘家人一直瞧不起他这个女婿,加上钟莹性格强势且多疑,甚至装监控监视丈夫,让他感到很大的压力,于是想逃离这段婚姻。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陈大海对钟莹没有感情,那为何生了大女儿后又生了一个儿子,甚至在离婚后不离家,还一块生活了三年?

在这期间,两人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已经有三个共同的孩子,陈大海表示,他在离婚协议上已经写明,两套房子全归钟莹所有,他净身出户,两个孩子归他抚养。

离婚后,钟莹一直在求复合,他被逼无奈,于是才有了小儿子,可他始终想摆脱钟莹,离婚后经亲戚介绍认识了柴丽

陈大海表示,柴丽是个娇娇女,但是很温柔,与柴丽在一起,他有种如沐春风般的放松,于是很快与柴丽领了证。

面对现实钟莹痛心不已,明明已经不爱,却整整骗了她,如果陈大海早点摊牌,她也可以及早止损。

此时钟莹哭得歇斯底里,陈大海却无动于衷的转身就走,他无情离去终于敲响了钟莹,既然留不住人,那她要为自己争取利益。

陈大海同意把两套房子都归钟莹,钟莹觉得不够,她提出在让前夫补偿20万,陈大海不同意。

陈大海表示,三个孩子都归自己抚养,并且现在还背负100万外债,如果前妻要自己补偿的20万,那么前妻也要共同承担这100万外债。

双方争执不下,钟莹决定走司法程序,无论结果如何,都希望两人能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希望陈大海能够好好反省自己,不爱了就尽早放手,别把糟糠之妻利用完了就一脚甩开,这种行为未免太过自私。

无辜的是三个孩子,双方的矛盾让三个孩子从小就缺失了家庭的幸福,父母争执经济利益,却唯独没有想到三个孩子的利益,这三个孩子何其无辜!

现在,因各种情况办理假离婚的越来越多,有的是为了买房,有的是为了逃避债务,但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力的,就是真的离婚,根本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

所以,假离婚这事,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要去做,因为,它考验的是人性。

江西抚州,发生了一件令人三观尽毁的案件。男子发现自己妻子与多人保持不正当关系,随后与妻子一合计玩起了“仙人跳”,成功骗取妻子2名情夫近18万元。结果案发,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据悉,女子汤某婚内与王某、吴某等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后来被丈夫黎某发现。黎某脑洞很大,反而找到了一条生财路,于是与汤某合计,由汤某与将情人约到宾馆,自己则装成捉奸,殴打、拍裸照、录音,逼迫情人给钱私了。而汤某一听,竟然鬼使神差的同意的。

随后黎、汤夫妻两人就按照计划行事,先后要了王某10万元,要了吴某79950元。

不久案发,黎、汤夫妻两人均被刑拘。近日该案有了结果,法院最终认定黎、汤夫妻二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考到了2人具有自首、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最终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二人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安律说法】

1、一个不守妇道,婚内与多人存在不正当关系,一个知道妻子出轨后,竟然想出了一条生财之路,着实是太奇葩了。也难怪网友们纷纷评论,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

2、第三者破坏自己家庭,能不能索要补偿或者赔偿?

答案是否定的!我国中并没有关于“第三者破坏家庭要赔偿原配精神损失”的法律条文,也没有提到关于此种情况第三者需要赔偿精神损失的明文规定。

换句话说,向第三者索赔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除非第三者自愿给与赔偿,否者就属于法律上的“非法占有为目的”。

而如果第三者不愿意给,行为人采用对第三者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赔偿或者补偿,就涉嫌到敲诈勒索罪。

而行为人对第三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就涉嫌到抢劫罪。

前者,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以上为起点。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后者,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不论数额大小,只有具有抢劫行为,就可判处3-有期徒刑。其中具有多次、入户、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情节的,处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本案,黎、汤夫妻两人先是诱骗王某、吴某等人酒店开房,随后又通过拍殴打、裸照、报警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利用王某、吴某怕丢人的害怕心理,索要钱财,显然就是前一种敲诈勒索型“仙人跳”,这种情况下按照敲诈勒索罪对二人定罪量刑并无不当。

3、还值得一提的是,有人发现黎、汤夫妻二人构成自首,认为不合常理。

其实自首并不等同于自己报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以认定为自首。

4、最后,本案在此提醒大家,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忠诚是婚姻幸福关系的基础,玩弄感情,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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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陈某在银行贷了50万元,请求朋友郑某给其担保,郑某出于好心就同意给陈某担保。谁知,贷款到期后,陈某无力还款,郑某就被银行起诉到法院,请求偿还贷款,法院这样判决。(来源:北京金融法院)事情是这样的,郑某是陈某的发小,二人关系特别好。陈某因生意需要,在银行贷了50万元,借期三年,由于其没有抵押物,银行就要求提供两个保证人,陈某找了妻子担保后,又找了郑某担保。郑某的妻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郑某给他人担保,担心陈某到期后,无力偿还贷款,从而连累他们,但是郑某不听,认为陈某是自己的发小,贷款又是做生意,到时候肯定能偿还上。谁知,贷款到期后,陈某无力偿还,银行就给郑某打电话,郑某又联系陈某让其还款,但是陈某表示不要理睬银行,他现在身无分文,银行拿他没有办法。银行多次联系二人还款无果后,就将郑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郑某偿还贷款,并向法院申请保全了郑某的房屋。郑某听从陈某的建议,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不到庭,一审法院就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据,支持了银行的主张,判决郑某偿还陈某在银行的贷款。郑某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慌了,担心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买卖自己的房屋,就迅速到法院提起上诉,理由为:第一、贷款合同保证书的字不是他签的,是银行伪造的,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专家咨询意见书,证明保证合同书上签字不是他签的;第二、一审法院审理期间,没有给他送达法院传票,导致缺席审判,剥夺了他的辩论权利;第三、银行从陈某贷款到去法院起诉,已经五年了,超过了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第四、陈某才是银行真正的贷款人,银行应该先起诉陈某,陈某无力偿还,才轮到他还款。银行则对此辩解:第一、专家咨询意见书系郑某单方面委托,且鉴定材质都是复印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一审法院给郑某快递了传票,是陈某自己拒不到案的;第三、陈某到期未还贷款后,他们一直在向陈某和郑某主张权利,所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第四、虽然陈某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郑某是连带保证人,根据法律规定,他们既可以向陈某主张,也可以向郑某主张。法院在审理期间,根据双方提供的检材,再次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是贷款担保合同上是郑某本人签字的。因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第一、本案银行分别与陈某、郑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第二、虽然郑某否认担保合同系本人签字,但是第三方鉴定结论证明是郑某本人签订的,郑某虽不予认可该鉴定结论,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其次,关于郑某主张的保证责任是否超过保证期间的问题。司法解释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本案中,银行一直在向郑某和陈某主张权利,且从贷款到期到去银行起诉未超过两年时效,郑某抗辩理由不成立。第四、至于郑某主张的程序问题,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严格按照审理程序给郑某送达了法律文书,系郑某本人拒不到案的,其责任应当由郑某本人负担,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合法。综上,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郑某的上诉,支持了银行诉讼请求,判决诉讼费用由郑某本人承担。实际上,该案再次提醒人们,给他人做担保一定要理性慎重,尤其是连带保证,责任特别大,就相当于债务人,没有什么特别关系,尽量不要担保,否则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后果非常严重!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律师来帮忙# #头号创作家# #北京头条#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犯错

借款时务必要通过让对方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向对方的配偶予以确认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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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一男子向他人借款50万元后,借款人却因突发意外身亡。事后男子拿着借据来到借款人家里索要欠款时,对方家属不仅不承认,还以没人愿意继承遗产为由,多次将男子赶出门外。男子一气之下,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告上法庭。(来源:裁判文书网)案情显示,39岁的秦先生从事建筑材料生产,其向朋友古先生借款50万,并承诺一年内还本付息,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可天有不测之风云,秦先生在借款后三个月因突发意外身亡。古先生因没有收到当月还款,得知此事后,立马拿着欠条来到秦先生的家中,索要欠款。可秦先生的父母、妻儿均明确表示不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并告知古先生,秦先生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给过家用了,而且事发前秦先生几个月都没有回过家。可在古先生看来,这些都是对方的一面之词,并认为对方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故意骗自己的,因此古先生认为是法定继承人,就有义务偿还这笔欠款。古先生同时还认为,虽然借款尚未到期,但债务人秦先生已经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因此其决定提前收回这笔欠债,遂将秦先生的法定第一继承人,即秦先生的父母、妻儿一起告上法庭。本案是古先生发起的民事诉讼,其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古先生的举证证据与诉求很简单,就是其手上的欠条及欠条上所写金额的本息。据此,古先生要求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在继承秦先生的遗产范围内,对前述债务承担偿还义务。告上法庭后,秦先生的父母、妻儿又把在家中和古先生说过的理由,又在法庭上再次陈述了一遍:第一,妻子辩解称,两人虽是夫妻关系,但其从来不管秦先生生意上的事,秦先生在家时也从来不说。因此其对于古先生主张的债务是不知情,且怀疑其内容真实性的。第二,秦先生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给过生活费,且已经几个月没有回家居住,因此,即便该笔借款人真实存在,也与各被告人无关。《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由于古先生手上的借条没有妻子的签名,事后古先生也没向妻子追认这笔债务,因此,在古先生不能举证秦先生是将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借款是夫妻双方的本意,那么就不能认定这是一笔夫妻共同债务。据此,妻子认为古先生的诉求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第三,《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换而言之,自然人死亡后,其债务法定继承人负有清偿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同意继续遗产,且必须是遗产范围内,予以承担。据此各被告人认为,在其一方已经多次和古先生明确表示,将自愿放弃继承秦先生遗产的情况下,古先生的诉求,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通过双方的控辩和古先生一方所提交的证据,我们可以确认,秦先生生前的这笔债务是真实存在的。因此从情理上讲,古先生一方真金白银借出去的钱,想收回来是天经地义的。毕竟谁家里的钱都不是风吹来的,而且古先生收取10%的年利率,不仅是友情价,同时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明确指出,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能超过15.4%,超过15.4%的,法律不予保护。但法院不仅是以事实为依据,同时还是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也就是说,即便债务是真实存在,那也得要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才能支持其主张。所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虽然秦先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古先生,发生债务关系的,但夫妻关系并不代表是共同债务关系人。其次,在借据上没有妻子签名,且古先生未能举证证明该借款是秦先生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或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就不能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最后,《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予以证明。综上,在古先生既不能举证证明这是一笔夫妻共同债务,也不能证明各被告人已经继承了遗产的情况下,法院就不能支持其主张。最终,法院依法判定各被告人在实际继承了遗产的情况下,在其一方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履行清偿古先生债务的义务。也就是说,只要秦先生的妻子、父母、儿子不继承遗产,就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当然,古先生后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除外。最后,希望大家通过阅读本案,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即借款时务必要通过让对方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向对方的配偶予以确认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头条创作挑战赛# #头号创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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