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神童”刘绍棠(1936~1997)
河北通县农家子弟刘绍棠10岁时第一次写作文,就创作了一部写满五册作文本的长篇《西海子游记》,引起轰动。
1949年10月,在《北京青年报》上发表了处女作小说,从此开始了文学创作。
1950年,一年内他写出了20多篇小说,在多家刊物上刊登后,引起文坛关注。
1951年2月,刘绍棠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被借调到河北省文联,在《河北文艺》编辑部当见习编辑。
1951年9月,被作协保送到通州潞河中学读高中。9月其作品《完秋》在孙犁主编的《天津日报·文艺周刊》上发表,受孙犁赏识。在高中期间陆续发表的《红花》《青枝绿叶》《大青骡子》等作品,赢得了全国性声誉。
1952年,读初中时写的小说《青枝绿叶》发表,并被叶圣陶编入高二的语文课本(“初中生的文章成了高中语文教材”)。
1953年6月,17岁的刘绍棠出版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青枝绿叶》,稿费收入1800多元,相当于一个中层干部三年的工资。
1954年,进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不久因发现中文系的许多课程设置对他的小说写作帮助不大,一年后正式从北大退学(其实是正常课程学习严重影响到了挣稿费)。
1955年3月,刘绍棠出版了第二本短篇小说集《山楂村的歌声》,稿费和版税收入2000元。
1955年10月,刘绍棠发表第三部中篇小说《运河的桨声》,稿费和版税收入5000多元,相当于一个中层干部9年的工资。
1956年4月,刘绍棠发表第四部中篇小说《夏天》,稿费和版税收入8000元,相当于一个中层干部的工资。
四部小说,让刘绍棠总共赚了大约1.7万元,这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刘绍棠拿出一部分买了房子,他说:“当时价格便宜,一斤羊肉4毛钱多,一斤猪肉6毛钱。我买了一套四合院,五间正房,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堆房,还有五棵枣树和五棵槐树。只花了2000元,加上私下涨价500元,只花了2500元。”这套房子位于西城区富友街光明胡同45号。
1956年3月,出席全国青年创作会议,同时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成为当年作协中最年轻的会员。
1958年3月被错判为“右派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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