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的对象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统称“大中专学生”);国家和我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势
一是医保目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扩大至2643种,其中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二是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不断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由20种扩大至25种。
三是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大病保险继续对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实行政策倾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万元一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8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95%的此例报销。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信医保〔〕25号)文件精神,调整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自9月30日起开始执行。参保城乡居民9月30日(含30日)以后出院的,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调整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以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
三、筹资标准及筹资方式
(一)筹资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250元(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自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同时调整我市门诊统筹政策,建立健全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提高待遇水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财政补助标准: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为人均520元。
(二)征收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77号)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交由税务部门负责。我区医疗保险具体征收方式由区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四、咨询电话
浉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0376-6226660/6267082/626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