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州市始终保持对生态环保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配套办法,坚持严管重罚,高举环境执法利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强执法保障。
下面,
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这些典型案例!
1河北百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五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032号
执行情况:已执行
2定州市瑞泉固废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一百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038号
执行情况:已执行
3定州市嘉宇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5.86万元
决定书文号:定环罚【】044号
执行情况:已执行
环保无小事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以案说法、以案为鉴
牢树环保红线意识
共同守护定州碧水蓝天!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办
编排:布丁 校对:花卷儿 审核:扁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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