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要求,我州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43元/月;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27元/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645元/月;集中供养对象每人71元/月的标准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于8月28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果洛州督促各县:一是要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务必于8月28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二是要切实加强加个临时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发放对象资格,规范发放程序,及时公开发放范围、标准和享受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让困难群众知晓这一惠民生、解民忧的政策举措。
截至8月28日,全州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共为45484名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38万元。其中:为6721名城市低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8.9万元;为37489名农村低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1.22万元;为202名城市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0.87万元;为17名农村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0.05万元;为303名集中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15万元;为752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81万元。
来源:果洛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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