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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19-10-02 23: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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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宣判!

8月26日,由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安顺市首例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西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陈某某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判决全部支持了西秀区检察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诉求,为我市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被告人陈某某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无国家批准文号的药品,在其店内公然向不特定多数消费者销售,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以陈某某销售假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其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起诉中要求陈某某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事侵权责任,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近日,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西秀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渝军、员额检察官龙镜吉出庭担任该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天检察机关还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庭审中,通过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指控,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销售假药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检察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检察机关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法院予以支持。

该案系安顺市宣判的首例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的具体实践,也是检察“利剑”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维护药品安全的成果体现。检察机关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及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刑事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坚决确保犯罪分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体现检察机关在保障民生方面的坚强决心和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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