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可恶|因觉得无力抚养 24岁男子竟谋杀亲生女儿……

可恶|因觉得无力抚养 24岁男子竟谋杀亲生女儿……

时间:2023-12-04 23:47:00

相关推荐

可恶|因觉得无力抚养 24岁男子竟谋杀亲生女儿……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蓝色字体“南宁老乡会”,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内容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但在南宁横县,却有这样一位父亲,以无力抚养两个女儿为由,蓄意杀害其小女儿。8月21日,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今年24岁的被告人施某某与妻子生育了两个女儿,与父母共同居住在横县某镇。今年1月14日下午4点左右,施某某借与父母因生活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之机,关上房门,在房间内两次将其2岁多的小女儿抱起,头朝下重重摔在瓷砖地板上。所幸小女儿被冲进来的爷爷奶奶救下并送医救治。施某某还拿起手机连续打电话发短信通知其妻子。

公诉人:

短信的内容是, 孩子被我杀死了,你回来去医院见。

施某某及妻子于结婚但是没有登记,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施某某父母家中,施某某平时外出打工,平均月收入为3000元。妻子生了小女儿后,施某某怀疑小女儿不是自己亲生,同时觉得无力抚养两个女儿,加之其父母多次要求自己出去住自力更生,遂产生杀死小女儿的念头。

被告人 施某某:

因为我都是出外地工作,她妻子经常跟外面的人聊天, 还有其它做的什么事我是一律不知道的。

目前,医院诊断,施某某小女儿被摔致颅脑损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施某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当日,施某某父亲报警,公安机关在施某某住处将其抓获。

现场声:

(你知道你爸爸报警吗?) 知道 (知道是吗?) 嗯。(知道你有没有去其它地方?) 没有。我认罪我接受法律教育, 希望审判长早点下判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廖世健:

故意杀人罪是一个重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应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后被害人施某某是未成年人, 造成的伤害是轻伤一级, 没有造成死亡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 是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所以对被告人施某来说是减轻处罚。

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长 按二 维 码 , 一 键 关 注 看更 多

麻烦点下【在看】

让更多人因你而受益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