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关于湖南财信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财信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财信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0日,登记机关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136号蓝色地标1009-1011号,注册资本82.61万元,法定代表人陆小平,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议服务;订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本院或全省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的不超过两家),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
(二)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自8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办结过1件以上破产案件(无产可破的案件除外);
(三)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四)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请书》《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申报机构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机构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7、申报机构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8、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9、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10、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11、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8月12日。
五、选任结果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准时到达本院摇珠室参加随机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随机摇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通过摇号随机选择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并在剩余的申报机构中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作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茜、徐鹏宇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冯 茜 0731-85798455;
徐鹏宇 0731-85798257。
电子邮箱:cszypcglr@
附:
1、《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2、《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