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他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定襄交警大队继续加大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公开曝光!07月22日16时50分许,李**驾驶车牌号为晋H*****大型汽车,在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台忻线高速口北附近路段处,由于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追尾撞在由韩**驾驶车牌号为晋H*****大型汽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韩**无责任。
交警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高速行驶时务必保持安全车距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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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