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
《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你知道多少?
不了解的小伙伴们注意看了,
不要被交警拦下后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5月1日起,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正式实施。“新通告”实施至今已有近3个月,但大多数人表示并没有在意,还有一部分人表示对”新通告”的实施并不知情,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多。
比如下面这单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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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表上看,这种车跟电驴很像,不同的是挂的是蓝色车牌,这是轻便摩托车,大家知道吗,这种车属于机动车,驾驶员不光需要考驾照,还得按照规定行驶相关路段。
近日,一辆悬挂蓝牌的电动摩托车在快环边上行驶,被交警依法拦停。根据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轻便摩托车从今年5月1日起禁止驶入快速环路,骑车的小伙子因多项违法被交警依法扣15分,并处罚款500元。
车主小王说,他在一个星期前才买了这辆车,虽然知道骑电摩也需要驾照,但他还未来得及去考证,当天骑出来办事,谁知道就被交警拦了,自己很后悔。
因准驾车型不符且未佩戴头盔,加上闯入限行区域,小王被扣15分,罚款500元。也就是说,他的机动车驾驶证C证也要重考了。
这里插播一下为何这样处理。
根据规定:
悬挂蓝牌的轻便电摩属于机动车,轻便摩托车通行区域是在绕城环道以外,轻便摩托车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罚款300元;
持C1证驾驶者则按照准驾车型不符进行处罚,扣12分,吊销C1证,若有未戴头盔、未带驾驶证等行为,一并处罚。
另外,“新通告”对电动自行车也加强了整治管理。
前脚骑电摩的小王刚领了罚单离开,后脚开着电驴的林女士又被拦下了,原来她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个小孩行驶在路上,此举不仅危险也是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乘客,超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对林女士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协助其将孩子们安全带离。
除此之外,与“旧通告”相比,“新通告”明确了禁止通行城市道路的车辆类型和情形。7月25日,交警在厢竹大道另一个路段开展执法工作,仅3个小时便查获了30余辆违反“新通告”限行规定的面包车。
温馨提示,
以下车辆禁上城市快速路主路
另外,“新通告”第七条明确:禁止悬挂非本市区籍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通行,并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进入候驶区、在路口范围停车、通行人行横道以及借用人行道通行等要求进行了明确。
在“新通告”中,不仅扩大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至外环高速公路以内道路(除公路外),还试点设立宁静化交通街区。禁止超过车辆定置噪声限值(85分贝)的车辆在夜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通行宁静街区,宁静街区内禁止非机动车鸣喇叭。
接下来,南宁交警还将全天候持续重点整治快速环路及快速环路以内城市道路上违反“新通告”规定通行的各种车辆,提醒市民自觉遵守”新通告”中规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闯入限行区域。
最后,
小编再提醒大家,
看清南宁的“三环” 在哪里!
(一)“外环高速公路”,是指由S5101南宁外环高速(安吉互通立交至玉洞西互通立交段)、G7201南宁绕城高速(玉洞西互通立交至石埠北互通立交段)和G80广昆高速(石埠北互通立交至安吉互通立交段)组成的高速公路环线;
(二)“绕城环道”,是指由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那马北互通立交桥)、原绕城高速南环(那安快速路至原玉洞收费站)、银海大道、那洪大道、洪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组成的道路环线;
(三)“快速环路”,是指由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和厢竹大道及连接以上各道路的各立交桥组成的城市快速路环线;
不想看文字的,
也可以看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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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管开什么车
交通安全不能忘!
交通规则要牢记于心!
@友仔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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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广西交通广播、南宁晚报、南宁圈
编辑|黄海海、黄晓彤(实习生)
校对|吴溪溪
二审|平 凡
三审|陈满运
南宁日报新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