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王唯、张家通)9月16日10时许,交城交警大队快反中队民警在迎宾路巡逻。此时,一辆等红灯的三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立即上前。经检查,驾驶员刘某某具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但该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民警现场向刘某某普法。民警的这堂普法课一直讲到刘某某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一定吸取教训,以后要遵纪守法,注意交通安全。
最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某未按规定悬挂车牌的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时间:2021-01-28 07:40:52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王唯、张家通)9月16日10时许,交城交警大队快反中队民警在迎宾路巡逻。此时,一辆等红灯的三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立即上前。经检查,驾驶员刘某某具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但该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民警现场向刘某某普法。民警的这堂普法课一直讲到刘某某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一定吸取教训,以后要遵纪守法,注意交通安全。
最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某未按规定悬挂车牌的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