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土地出让】最高起始楼面价10504元/㎡ 福州东江滨8月15日拍卖两幅商住用地!

【土地出让】最高起始楼面价10504元/㎡ 福州东江滨8月15日拍卖两幅商住用地!

时间:2022-07-18 18:03:56

相关推荐

【土地出让】最高起始楼面价10504元/㎡ 福州东江滨8月15日拍卖两幅商住用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6日,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发布“关于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将拍卖两幅位于马尾快安的商住用地,地块总面积70972.33平米(约106.45亩)。

拍卖时间定于8月15日上午9:30,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4楼)。

竞买申请人应在8月7日至8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宗地编号:马宗地-01号,位于马尾快安朏头村、104国道以北、和平小学东南侧;土地面积27080.53平米(折合40.620795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3%;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700平米,且不高于7500平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

马宗地-01号竞买保证金为15000万元;出让起始价50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594.089元/㎡。

地块位置示意图

宗地编号:马宗地-07号,位于马尾快安,四至范围为:东至朏头路,西至下德路,北至福马铁路,南至儒江东路;土地面积43891.8平米(折合65.8377亩),其中广场用地面积(350105-KA-K-22地块)4742.25平米,实际出让面积(350105-KA-K-23地块)39149.56平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广场用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1、350105-KA-K-23地块:建筑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4;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2%;绿地率大于等于32%;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8米,小于等于60米且建筑总高度符合义序机场控高要求。商业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为3:7。350105-KA-K-22地块:广场地块内配备公共地下停车位120个。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9610万元;出让起始价987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4,实际面积39149.56平米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0504.58元/㎡。

地块卫星图

土地出让的其他条件:

1.马宗地-01号:(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 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2)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3)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4)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8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37050平方米(45套45平方米、80套60平方米、90套75平方米、70套90平方米、45套105平方米、70套120平方米、30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5)地块按照容积率均衡布置原则建设的前提下,剩余可售商品房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建设,并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77号)要求。(6)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具备申请预售条件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受让人拨付40%的购房款;第二期: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向竞得人支付40%的购房款;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个月后,如仍存在未对接的房源,由征收实施单位及区土发中心在3个月内进行回购并支付40%的购房款,该部分回购的房源由马尾区政府统筹调配使用;第三期:剩余20%的购房款待交房后一个月内付清。(7)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参照省技术规定有关要求,配建标准如下: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8个车位控制,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5个车位控制,其余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及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扔按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控制。(8)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2.马宗地-07号:(1)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2)幼托设1处(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于350105-KA-K-23地块西南角(如规划函附图所示),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幼托设计方案须经马尾区教育局审定,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教育局。(3)该地块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4)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马尾镇政府,按规划用途使用。(5)350105-KA-K-23地块靠近铁南东路一侧需控出1596.19平方米的绿地,如规划函附图。(6)350105-KA-K-22地块面积:4742.25平方米(合7.11亩),广场地块内配备公共地下停车位120个,广场及地下停车位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建设费用不低于300元/平方米)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园林部门。

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1.马宗地-01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2.马宗地-07号: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15日内按现状提供土地(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来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乐居等网络收集整理,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需购房咨询

联系:小李

电话:13625988225

二维码:扫一扫,立即咨询

房产咨询请添加上图二维码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