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英雄车”、"不走斑马线"、“马路上嬉闹”······ 这些词汇都能和学生沾点边。有道路上演自行车版“生死时速”;也有超载飞驰于公路上走“S”线;还有不留意道路情况和小汽车来个“亲密接触”。学生不知生命诚可贵,无知亦无畏,结果平日里的交通违法行为、陋习带来的往往是惨痛的教训!
鉴于上述情况,德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巡逻管控力度,采取点线结合的方式,点上负责堵截查控,线上负责巡逻查缉,严查严纠学生未到法定年龄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通报给学生家长,抄告至教育部门。
在整治的过程中,民警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将交通安全讲堂搬到执法现场,给这些学生“补课”,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
秋季开学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56起涉及学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德化交警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一封信,
希望家长们对自己的孩子,
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监管力度。
禁止学生无证驾驶,
安全出行每一天!
尊敬的广大学生家长:
交通安全宣传是阶段性的,安全防范却必须久久为功。养成良好习惯,提高防护能力是关键。在道路上行走不得使用手机、嬉戏玩耍,各行其道,按灯行走,横过马路,注意观察;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尊敬的各位家长,确保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是交警部门应尽的职责,也是我们共同的期盼。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立即行动,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为莘莘学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保护伞!
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真诚祝愿您和家人一生平安、阖家幸福!
警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禁止驾驶机动车、电动车。
希望广大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
督促孩子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同时,交警部门
将继续加大对该类违法现象的整治力度,
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德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