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交通违法处罚,个别车主或驾驶人无视法律法规,动起了机动车号牌的歪脑筋,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加大路面巡查治理、运用科技管理手段、开展专项违法举报,始终保持对涉牌违法的严打态势,共查处各类涉及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2699起。
驾驶“套牌车”上路被查处
7月24日,河北交警支队中山路大队接情报部门推送的津JS9***银色长安面包车存在涉牌违法上路嫌疑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开展布控拦截,并于8月2日7时50分左右,在小红星路附近将悬挂“津JS9***”号牌的银色长安面包车查获。经核查,驾驶人朱某某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及“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朱某某已被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涉牌”交通违法危害大
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但有些驾驶人为逃避交管部门查处,往往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通过故意遮挡和污损,以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手段,躲避视频监控。由于存在主观故意且心存侥幸,涉牌违法行为驾驶人往往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出现随意超速、闯红灯、闯禁行、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等一系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同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由于车辆号牌等关键信息不准确,将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也极大地侵犯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的涉牌案件中,涉牌违法行为不但影响交通秩序,且多隐藏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一经查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如市民发现有此类违法车辆可通过“天津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及时进行举报。
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涉牌违法行为相关处罚标准
1.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5.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6.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7.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焦轩 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