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均可能使心脏病患者的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期最初3日,心脏负担最重,是患心脏病孕产妇最危险的时期,极易发生心衰。
01.心理指导
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焦虑、恐惧、抑郁、紧张及过度兴奋等不良情绪,以免诱发心衰。
02.饮食指导
1.应进食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易消化饮食,宜少食多餐,每日5~6餐,注意晚餐不宜过饱。
2.控制食盐量,从妊娠4个月起每日食盐摄入应<4g。
3.适当限制水分,以免过多的水分进入体内,增加循环血量,加重心脏负荷。
03.休息与饮食指导
1.保持生活规律性,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2.每日保证10小时睡眠,必要时宜卧床休息,采取左侧卧位;
3.限制体力劳动,避免劳累。
04.用药指导
严格遵医嘱用药,孕妇对洋地黄药物的耐受性较差,应用时应注意毒性反应,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黄视、绿视、心律不齐、心率小于60次/分应及时告诉医务人员。
05.治疗指导
1.预防及治疗各种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如呼吸道感染、心律失常、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其他合并症与并发症。
2.加强胎儿监护。
3.妊娠晚期应提前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
(1) 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常,宫颈条件好者,可考虑在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
(2) 对胎儿偏大,产道条件不佳及心功能Ⅲ—Ⅳ级者,均应择期剖宫产。
(3) 产后3日内,尤其是24小时内是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产妇需充分休息,予以密切监护,积极抗感染,心功能在Ⅲ级以上者,不宜哺乳。
06.行为指导
1.定期产前检查,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妊娠20周以前,应每2周检查一次,20周以后,尤其是32周以后应每周检查1次。
2.注意保暖,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纠正贫血。
3.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更换衣裤。
4.如出现疲倦、乏力、水肿、上腹饱胀感或伴恶心、呕吐、咳嗽、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告知家属或医务人员。
附:心功能判断标准
①心脏功能Ⅰ级:患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②心功能Ⅱ级(轻度):患有心脏病,体力活动稍受限制,休息时无症状;感觉舒适,但一般体力活动会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③心功能Ⅲ级(中度):患有心脏病,体力活动大受限制,休息时无症状,尚感舒适,但一般轻微体力活动会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④心功能Ⅳ级(重度):患有心脏病,体力能力完全丧失,休息时仍可存在心力衰竭症状或心绞痛,即呼吸困难和疲乏,进行任何体力活动都会使症状加重。即轻微活动能使呼吸困难和疲乏加重。
红岛人民医院妇产科专家简介
朱世红
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20余年,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曾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部进修1年,熟练掌握各种妇科、产科手术,擅长治疗妇科内分泌疾病,如月经不调、盆腔炎、阴道炎等妇科疾病及病理性妊娠;擅长产科难产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早产、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有较深入的研究,对胎盘早剥、产后大出血、危重新生儿等急危重症的救治有着丰富的经验。采用B-Lynch缝合、宫腔填塞等方法治疗宫缩乏力引起的难治性产后出血不仅挽救了产妇的生命,同时保留了产妇的生育能力。曾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坐诊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周日全天
诊 室:门诊楼二楼
李雪梅
计划生育科主任兼妇产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 硕士学位
主攻妇科肿瘤方向,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20余年。曾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部进修1年,对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及难产、剖宫产手术,对产科疑难危重病人如产后出血、子痫、羊水栓塞的早期诊断、治疗及抢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负责计划生育门诊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优生优育等多种项目及两癌筛查工作。
坐诊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周六上午
诊 室:门诊楼二楼
王岩
妇产科 主治医师
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40余年,曾在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和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进修学习1年,对各种产科难产的处理,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妇产科各种疾病的诊断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于妇科肿瘤及产科的各种手术。
坐诊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周六上午
诊 室:门诊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