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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静包括河北、辽宁在内的8个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在4月23日公布了本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8省份具体为: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同时,该方案将在秋季(9月)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中实施。
区别于此前一些先行试点省份实行的“3+3模式”,在选考科目中,8省份将采用“3+1+2模式”,衔接中学教学实际与高校人才培养。
3即语数外为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与历史中选择一门作为考试项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以在化学、生物学、政治、地理中选择两科作为考试项目。
就招生依据,从起,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将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在考试时间和次数方面,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与重庆拟只在6月组织一次外语听力和笔试考试,待条件成熟后再试行外语一年两考。江苏和广东省拟在6月组织一次外语考试,将外语听说考试放在平时并实行机考。
与此前相比,本次考试安排并未出现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外语一年两考作为必须建立的标准化命题机制,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