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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 河北 江苏等多地公布新高考方案!考试科目 方式都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1-12-16 16: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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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 河北 江苏等多地公布新高考方案!考试科目 方式都有哪些变化?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 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新方案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入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高考成绩的构成及计分方式、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五个方面。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类(包括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以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度考试要求,各个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察,省教育厅抽查。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普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2.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高考科目设置:“3+1+2”模式,其中: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1”指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一个科目;

“2”是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科目。

高考成绩的构成及计分方式:总分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三门选择性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形式及时间:每年6月。外语考试由听力和笔试组成。

录取方式: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高校根据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3.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和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个人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4.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从开始,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组合,一所院校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照院校+专业的填报志愿录取不同,新方案是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高校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照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5.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按照分类实施,公正公平,统筹设计,分布推进、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原则,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拓宽各类人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途径。在此基础上,将分别制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的考试招生办法,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

图片来源:摄图网

湖南新高考方案:

按照物理、历史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录取

经过反复研究、讨论,修改40余稿后,湖南省高考改革方案4月23日公布。

湖南省是第三批新高考改革试点之一,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厅长蒋昌忠介绍,改革后的高考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招生录取由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向“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转变。

其中,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

此外,还将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瑰曙介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都是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为分两类,一是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二是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中4选2。

改革后,高校在录取时,将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和分开投档录取,选择物理或选择历史的考生在各自的序列中排队,成绩具有可比性。因此,物理或历史可以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唐未兵介绍,从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与之相适应,从起,湖南省非提前批由现在的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分批次录取调整为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具体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

图片来源:摄图网

湖北、辽宁新高考方案:

自起实行“3+1+2”

4月23日,湖北、辽宁省分别印发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中的两个,秋季入学的湖北、辽宁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与新高考。

根据两省份的《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据记者了解,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其中,湖北、辽宁的高考考试科目均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自起,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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