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规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长宁区于8月10日组织长宁区第一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工作,本批准予购房家庭为16户,参加选房家庭16户,选购房源家庭为15户,现将选购房源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告日期:8月14日
时间:2022-11-13 02:35:39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规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长宁区于8月10日组织长宁区第一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工作,本批准予购房家庭为16户,参加选房家庭16户,选购房源家庭为15户,现将选购房源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告日期: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