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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时间:2019-09-26 0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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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篇一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深入开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的错误倾向,倡导各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营造白水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国土所。

三、活动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活动内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解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把改作风与敢作为、反腐败与敢担当对立,打着政策、程序“幌子”,行片面追求“从政安全”之实。心思不干正事,当混官;怕惹是非,不善作为,当庸官;怕紧箍咒,不想作为,当懒官;怕担风险,不作为,当太平官等问题,着力打造作风踏实、务实能干,守纪奉公、勤政廉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1)乱作为

针对当前个别党政机关存在的: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委托或授权其它组织、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干预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金融机构信贷等;破坏投资环境,影响发展大局;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私设帐户、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审批制度执行不严;违反公车管理办法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重大责任事故;指使、怂恿有关人员无端上访告状,影响安定团结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其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损害公共利益、侵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2)慢作为

针对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拖延怠慢、推诿扯皮;缺乏协调、衔接失当,导致工作重复或秩序混乱耽误工作进度的;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的;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效率低下。

(3)不作为

针对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工作拖延怠慢,影响项目建设进程的;监管不力,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解决,引发大范围群体上访事件或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无应急预案,或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协商办理的事项,久拖不决的;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等。

(二)整治重点

1、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项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

2、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和不及时办理的;

3、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4、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5、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6、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打牌赌博等;

7、利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不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下棋玩牌、炒股票、看电影等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9、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10、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其他情形等。

四、整治方法

(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县上部署和局里安排,认真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明查暗访。局党委办监察室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群众投诉举报和平时掌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掌握各单位专项整治和作风转变的真实情况。

(三)查处追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监察室将进行督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评议考核。监察室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终民主评议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篇二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白办发〔〕1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三抓三主动”要求,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意识水平为关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监督、制约安监工作权力运行,保证安全监管权力正确行使。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使安监部门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全局干部职工。整治重点:围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类15项突出问题。

(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类问题

1.在执行上级、局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2.干部职工思想僵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不讲策略,照抄照搬照传,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探索创新工作意识不强。遇事只讲问题,不谈方法,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3.工作中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问题干部职工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的。

4.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5.行政审批设置程序要求不规范、不科学。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

6.不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15项问题

1.“不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⑴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程序清单缺失,对法律法规、监管责任清单规定的监管事项,不履行监管职责,“为官不为”、“为政不为”。

⑵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事项敷衍应付,或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力。对所负责的工作情况不了解、不深入,工作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站队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

⑶对有关单位、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依法依规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

⑷股室站队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向上级报告或追究责任、按要求应该移送问题线索而不及时移送。

⑸对安监工作人员履行监管职责问题开展调查中存在包庇护短、有责不究、执纪不严。

⑹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担当、不抓不管,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贪不占也不干。

2.“慢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⑴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满足于听了安排、到了现场、做了笔录、不问工作效果、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八小时以外工作讲条件、讲待遇。

⑵服务窗口和股室办事程序繁琐、审核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民服务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⑶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搞形式;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⑷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标准不高;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办理、支持、配合、协助的工作,不办理、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或“中梗阻”。

⑸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敷衍应付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3.“乱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2.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制度,针对本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单位办事规范》和各股室站队《工作流程》,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着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形成“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的工作作风。

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等事项,或违反程序处理监管事项。

⑵在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让当事人逃避责任,使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⑶在履行监管职责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或提出其它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

⑷工作纪律松弛,思想散漫,纪律意识淡薄,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起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教育、自查自纠(7月)

1.集中教育动员。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拿出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面提升。7月下旬前成立局整治工作机构,完成实施方案的制作和召开动员大会。

2.深入查找问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整治内容,采取群众提、自己查、上级点、互相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收集意见、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同时针对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7月底前将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第二阶段:明察暗访、集中整治(8月—9月上旬)

1.明察暗访。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干部职工自查自纠情况,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集中检查、座谈考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暗访活动,掌握真实情况。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同志负责调查处理。

2.从严查处。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三)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9月中、下旬)

1.总结经验。局党组将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评选先进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归纳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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