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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保险:车主停车不当 烧了旁边车 保险公司拒赔2万?

时间:2024-03-21 1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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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保险:车主停车不当 烧了旁边车 保险公司拒赔2万?

这个案例很有意思,让我们看看因为停车不当,导致其它车受损。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

案例始末:

1月,程某将自己的车停在某停车场的垃圾堆旁边,垃圾堆没有燃尽。因为垃圾堆的高温,将程某的汽车右后轮部件引燃并发生了火灾,程某车子的火将停在旁边刘某车子引燃了。

事故发生后,消防大队作出了事故报告。而程某和刘某均对该事故认定没有异议。

事故后,刘某将自己被烧毁的车子,拖到了程某车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并且定了损。刘某车辆全部维修后的费用为23247元。

然而,程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程某车子停车期间导致的事故,而不是使用期间导致的事故”为由,拒赔了。当然,程某认为,自己的车有三者险,而该次事故属于三者险赔付。拒绝自己掏钱赔付给刘某。

刘某将程某和涉案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付刘某各项损失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

1、机动车投保的三者险,是指被保人或者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被保险车辆期间引发的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收到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付。

2、本案的关键点在:程某因为停车安全意识不当引发火灾致使刘某车辆受损,是否属于三者险赔付范围。

3、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时候,用了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签订保险,存在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本案中“在使用过程中”不仅仅包括车辆行驶过程,也包括车辆停放的状态,处于静止的状态。不能狭义的认为车子只有行驶中才属于使用。

4、保险法规定,如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有不同理解的,应当作出利于被保人的解释,所以讲“停放”理解为“车辆使用”符合保险法的解释原则。

综上所诉,法院判决程某车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三者险保额内赔付刘某车辆损失的2万余元。

海哥说险:

这个案例要么是原告的律师很厉害,要么就是法院的很厉害。充分的利用了保险法的利于投保人被保人解释条款。这是在国内其他法律,很少有的。

这也是为何很多理赔专业人士一看就是拒赔的情况,也能得到法院支持,让保险公司赔付。也是很多骗保的通过司法方式,骗保成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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