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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妻子离婚取得全部财产 4年后丈夫计谋取回全部财产

时间:2023-07-27 0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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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妻子离婚取得全部财产 4年后丈夫计谋取回全部财产

保证书,是我们日常生活里一件常见的东西,比如两口子吵架,老公就很可能会被要求写一张。

那么,保证书可以随便写吗?有没有法律效力?怎么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假如保证书写的有问题,那么对接受保证的一方来说,将是一颗定时炸弹。

小青最近关注到一个案例就是“保证书没写好”惹出来的祸,这个案例中的纠纷从开始持续到,长达8年之久,不可谓不复杂。

那么,案例涉及判决如下,供大家参考

()甬海执初字第110号民事裁定书

()绍诸刑初字第130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绍诸民初字第1251号

()浙绍民终字第1003号

()浙06民再26号

()浙06民申173号

案情简介

陈甲和陈乙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甲长期遭受陈乙的暴力殴打,身体多次受到严重伤害。()绍诸刑初字第130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对该事实进行了确认。

4月28日,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达成了一致的书面约定,陈乙保证“不打陈甲,若发生,离开家庭,且不拿一分钱离开”,还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当时,在场的还有陈先生村子里的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他们也签了名。

图:陈2写的保证书

7月7日,陈乙再次暴力殴打陈甲,致使陈甲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

5月8日,陈甲提起诉讼离婚。要求法院判令:确认约定书(保证书)是陈1、陈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书面约定有效。

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结合本案事实,在形式上,这份保证书是书面形式,陈乙作出意思表达,陈1接受。保证书也符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实质要件,包括缔约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出于双方自愿等。最终,依照《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保证书有效。

第1回合:陈乙一审辩称

1. 陈甲长期遭受陈乙暴力殴打不是事实。

2. 4月28日出具的保证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

3. 该保证书是在陈乙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具,非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保证书是因陈乙与陈甲姐姐发生纠纷,陈甲父亲知悉后不肯罢休,之后陈乙叫来村干部调解,陈乙向陈甲的姐姐出具了保证书,后陈甲父亲又提出,既然陈甲、陈乙要吵架,陈乙也应写份保证书给陈甲,陈乙当时写了一张,陈甲父亲不满意,要求陈乙再写一张,陈乙当时是不同意的,在村干部的再三劝说下,而且陈甲父亲说,如果保证书不写,则要求陈甲、陈乙搬离。所以,保证书是陈1父亲逼迫书写的。

4. 该保证书也是显失公平的,要求撤销。根据()甬海执初字第110号民事裁定书的认定,保证书载明内容“不拿一分钱离开”的意思是陈2不再向家里拿生活费,并不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放弃;

一审结果

陈乙提出其在受到胁迫的情形下出具保证书,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辩述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至于保证书中所涉内容的含义,因本案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本院不作具体分析认定。

第2回合:陈乙二审诉称

1. 本案所涉保证书根本不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保证书中所谓“不拿一分钱离开”是指陈乙保证在一定条件下不拿一分生活费离开,因为陈乙平时所需生活费均由陈甲按月限量供给;另根本没有体现对共同财产归属的约定,不能单凭“今后离开家庭不拿一分钱离开”就推定陈乙放弃了财产要求。此外,保证书系陈乙单方出具,陈甲没有签字,故不属于协议书,更不是对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

2. 本案所涉保证书是在陈乙受胁迫情况下所写,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期间陈2还特意将保证书上效力的“效”字错写。

3. 保证书部分内容违法。陈乙保证不打妻子和不打坏东西,该事项本身为法律所禁止,无须当事人约定;对于不提离婚一事,则违反离婚自由等规定;不得离开家庭问题也属于公民自由问题;不拿一分钱的惩罚措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原则及公平原则。

4. 退一步讲,就算保证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该保证书也没有法律效力,陈乙有权反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就当事人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反悔,则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规定实际上是对《婚姻法》第十九条的修正。

二审结果

保证书中所载的“不拿一分钱”是陈甲本人提出,系其对陈乙的自愿承诺,陈甲也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表明陈甲在写保证书时受到陈乙欺诈或胁迫等非法手段侵害从而使其作出违背个人意志的意思表示,因此,陈甲出具的保证书认定保证书有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3回合:陈乙再审诉称

1. 保证书中“今后离开家庭”“不拿一分钱离开”等表述存在多种理解和解释,离开家庭不能直接等同离婚,可以是指离家出走、两人分居等概念。若要强行把离开家庭等同于离婚,那么意味着发生打妻子的情形或发生打坏东西的情形,都等同于离婚的条件成就。在另案双方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再审庭审过程中(案号为:()浙06民再26号,以下简称“再26号案件”),陈乙询问陈甲:“你方(指陈甲)如何理解“今后离开家庭”这句话。陈甲明确回答:“离开家庭与离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离婚指解除婚姻关系,离开家庭不等同于离婚,此处离开家庭指离开陈甲的居所。”显然在关于离开家庭的含义上陈甲也是如此理解,即不等同于离婚。

2. “以后我如再打妻子陈甲,她单方面提出可以离婚。”可见陈乙对“离婚”这个词是谨慎使用的,前面表述的离开家庭和后面表述的离婚显然是有区别性的,不能混同。前面的不拿一分钱离开家既然不等同于离婚,那么“不拿一分钱”显然也不等同于放弃所有的财产权利。

再审结果

陈乙提的再审已经超过6个月,不符合规定,驳回。

小青观察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陈乙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家暴行为,实属不该。在对家庭成员做出保证后,又企图反悔。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广大妇女同胞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

在这个案件中,引发纠纷最核心的问题在于,陈乙在对陈甲实施家暴,并且构成轻伤后出具的保证书是否有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和长达8年的审理过程,相信大家都答案已经十分明确了:保证书是有效的。陈乙实际上不能再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

那么,小青想要告诉大家的有几个问题(以下为“律师实操纯干货”):

第一,如何婚内保证书的效力?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

1、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

2、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

3、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实践中常见的“净身出户”是否有效呢?

这个问题,请在公众号留言“净身出户是否有效”获得答案。

第二,如何判别自己是否遭遇了家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实践中,一般以殴打最为常见,那么除了殴打以外,大家如何判别自己是否遭遇了家暴了?

为此,我们特别根据妇联系统使用的《家庭暴力案件危险性评估量表(2.0)》结合温州本土特点设计了《家庭暴力案件危险性评估量表(3.0)》,来帮助大家判别自己是否遭遇了家庭暴力。

我们致力于促进家庭和谐,因此,我们向社会公众提供这一社会公益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任何费用,在公众号留言“预约家暴评测”即可预约律师进行专业的评测服务。

第三,在被家暴后,如何保护自己?

在遭受家暴以后,一定要及时地对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因为类似于淤青这种伤会很快就恢复的,不及时拍照将不利于我们保存有效证据,从而不利于受害人的事后维权。以下是实践中常用的维权取证方法。希望大家用不上。

1.报警的正确姿势

我们在警察到了以后应该直接把自己的伤给警察看,让警察知道我们受到的家暴是很严重的。让警察对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并记录下来,有的警察可能没有带拍照工具,那我们自己拍的图就有用了。警察一般都有录音设备,我们也可以请警察把录音器打开,把整个调解过程录下来,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可以自己用手机或者录音笔等录音工具对警察的调解过程进行录音。

2 如何妥善利用街道、社区及妇联的资源

现在,街道或社区、妇联往往和社区民警结合起来一起对家暴受害者进行救助,他们的救助一般以调解为主。如果进行调解,一定要形成一份书面的调解书,一方面可以把各方做的承诺确定下来,免得以后说不清楚。

3 大有玄机的医疗记录

到医院,当医生问我们的时候我们要实话实说,因为家暴而受伤这个原因是可以写进病历的。我们也可以在病历后面附上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额外的证据。病历可以准确的反应出来我们在家暴中受的伤有多么严重,这个对于证明家暴行为的恶劣性具有很强证明力,但是病历这个证据却是不能够单独使用的,必须与其他证据一起来用,希望大家要牢记这个。

4 巧妙地自我取证策略

对于经常被家暴的伙伴们,我想我们可以自己在家里隐蔽的地方安装一个行车记录仪,它可以全天候的记录我们的生活,一旦有家暴发生,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就可以证明所有的事实。

5 诉说的力量也是很伟大的

当我们遭受家暴以后,心里的委屈千万不能够憋在心里,有研究证明这样子对我们的身心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我们可以找人诉说一下,一方面可以减轻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也使得其他人知道我们的遭遇,以便我们在遭受家暴时,他们可以帮我们报警,避免我们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同时也可以作为证人,间接证明我们被家暴的事实。大家相互联合起来,更有利于共同抵抗家暴。

写在最后

中国有古语:家和万事兴。

柴米油盐酱醋茶构成了生活,也孕育了各种生活纠纷。

无论如何,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总是不对的。

只有家庭和睦才能让家庭成员,整个家庭,甚至家族永续发展,繁荣昌盛。

在文章引用的案例中,陈甲和陈乙因家暴产生了离婚,因离婚产生了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也产生了家庭财产的分配难题。

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

陈某夫妇,用了8年的时间,

去经历离婚,去经历诉讼,去经历将小家庭的纠纷置于公众视野之下,

所有的所有,给他们带去的只有不幸和慢慢的负能量。

或许对于陈甲来说,离婚为她叩开了新生活的大门,

但留在心底最深处的那道伤疤纵使最先进的医疗器械也无法诊断,

留在身体表面的那些伤疤纵使最富营养的药品化妆品也无法治愈和掩盖。

我们致力于促进家庭和谐,我们站在每一个因家庭不幸而受伤的朋友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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