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因为一张保证书,陈女士和陈先生这对夫妻,打起了一场财产分割的曲折官司。7月7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陈女士被陈先生打了几个耳光,导致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随后陈先生被判了7个月的有期徒刑。,他们通过法院离婚。那财产怎么分?
5月8日,陈女士拿着一张保证书,把陈先生告上了法庭。原来,4月28日那天,陈先生写过一张保证书:今后我不最(再)提出离婚一事,并保证不打XXX妻子,不打坏东西。要发生今后离开家庭,不拿一分钱离开。此保证同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我若最(再)打妻子XXX,她单方面提出可以离婚。
10月,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陈女士胜诉,得到了家庭所有的财产。但这个官司并没结束。四年多后,的8月,陈先生不服当年的判决,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第一次被驳回,今年又得到支持。最近,绍兴中院撤销了原来的两个判决,指定由诸暨市人民法院重审。
这张保证书还会不会有争议?这个官司的重审结果会如何?四年前的判决错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