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5月7日讯(记者张理晶)无证经营加油站销售成品油营业额达100万余元人民币,近日,蔡甸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3月28日,蔡甸区公安机关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时发现,位于蔡甸区奓山街一处废旧工地有人非法经营加油站。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了加油工具、机器设备及汽油4000余升。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某等人在未经相关职能部门许可、无证无照的情况下,租赁场地,私自挖建地下储油池,购置加油机等设备,通过非法途径购进大量成品油,予以销售牟利。从10月至3月底,该加油站非法销售汽油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4月30日,蔡甸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