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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2 08: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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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计委,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11号,附件1)和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是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等部门面向全省中小学校的一项普遍性工作要求,到各地铜奖学校达标比例不得低于80%。各地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认真梳理本地学校创建情况,做好省级健康促进学校铜奖、银奖和金奖创建申报的各项工作。

二、研读标准,认真贯彻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11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正式创建工作满1年后可申报省级铜奖学校;获得省级铜奖满2年可申报省级银奖学校;获得省级银奖满2年可申报省级金奖学校。,省级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将按照《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版)》执行,各地、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学习新的标准,切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三、抓紧申报,及早迎评

为了做好中小学健康教育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各地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申报金奖学校数量一般不超过具备申报资格学校总数的50%;申报银奖学校数量一般不超过具备申报资格学校总数的60%;申报铜奖学校数量不限。请各县(市、区)教育、卫生部门及时汇总省级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附件2),核实申报表内容,于9月20日前将省级健康学校汇总表(附件3)及拟申报省级金奖学校的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yzsgw@,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联系人:申根宛,联系电话:13665270186 ;彭小峻联系电话:15852870051。

请各地各学校在申报后要及早对照标准做好硬件、软件的准备,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将组织有关检查,争取以过硬的实力接受省级实地验收。

附件:1.《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11号)

2. 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

3. 县(市、区)申报省级健康促进学校汇总表

扬州市教育局 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9月9日

附件1:

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苏教体艺〔〕11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爱卫办,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卫生和体育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61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广大中小学师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知晓健康知识、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新时期,不断完善和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有利于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有利于教书与育人并重,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科学评价学生发展状况,有效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改善学校设施条件和发展环境,为学生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建立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良好的健康互动办学环境,有效实现全民基础健康。

二、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举措。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的基本要求,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健康教育模式,总结近十年创建工作的有益经验,结合我省在学校卫生管理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成功做法,持续完善创建、保持、提高的发展路径,努力实现我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水平。

三、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爱卫办等部门统筹领导全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各市、县(市、区)参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相关工作。

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分为金奖学校、银奖学校、铜奖学校三个等第,采取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方式开展创建。省级统筹全省创建工作,对各市评选的金奖学校按比例进行抽检、复核和认定。市级负责本地区创建组织管理工作,评选认定银奖学校,推荐金奖学校。县级负责铜奖学校的评选认定工作,向市推荐金、银奖学校。市属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度对金、银、铜奖学校按照10%-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积极推动已获认定的学校实现卫生与体育工作常态化。对抽查不达标的,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对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奖牌学校,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撤销其称号;对拒不整改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问责。

四、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的审核认定

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对照《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版)》(见附件)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将自评结果和自查报告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认定权限、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工作。需上级部门认定的,逐级汇总上报。每年6月30日为各市向省报送材料截止日。属自主认定的范围的,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计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专家组,采取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联合发文予以认定。

创建工作是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常规工作。各校要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与管理章程,建立组织机构,将创建与管理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列入学校年度工作和发展规划。创建工作按年度开展。各市年度申报金奖学校一般不超过同批次银奖、铜奖学校总数的10%,或不超过15所;申报银奖学校一般不超过同批次铜奖学校的20%,或不超过30所。学校开展正式创建工作满1年后,方可申报铜奖学校;获得铜奖、银奖满2年方可申报高一层次奖牌学校。

五、创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

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是面向全省中小学的普遍性要求。各地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统筹兼顾、整合相关创建及检查评比工作,完善经费、人员等各项激励保障机制。各地要以铜奖学校为基础性要求,督促所有公办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普遍开展创建工作,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到各地铜奖学校达标比例不低于80%。申报学校是集团(总校)性质的(唯一法人),所属学校及分校应同步参加创建、统一认定。对因办学规模等短期内难以整改、全面创建确实困难的,各地可不做创建要求或单独制定创建标准。在创建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学校设施设备的采光、通风等是否符合健康要求。新改建学校和新配置的设施设备必须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等要求,已有设备设施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要积极整改。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市级广播电视大学和民办学校是否开展创建工作,由各市自主确定。

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创建工作仍按原有标准、程序执行。各市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从起,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新标准执行。

附件: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版)

江苏省教育厅

7月29日

附件:

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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