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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太平里乡邓家湾村邓才兵盗窃罪案警示录(转载)

时间:2022-03-16 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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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太平里乡邓家湾村邓才兵盗窃罪案警示录(转载)

公诉机关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邓才兵(绰号“懂子”),男,1971年8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宜章县,汉族,小学文化, 农民,捕前住宜章县太平里乡邓家湾村第五小组。因犯盗窃罪, 2001年12月24日被宜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3月28日刑满释放;8月17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宜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9月4日刑满释放。现又因涉嫌犯盗窃罪,于11月28日被汝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5日被汝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汝城县看守所。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汝检刑诉[]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才兵犯盗窃罪,于4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范佳文独任审判,并于4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邓才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1、10月30日,被告人邓才兵伙同同案人“缺牙齿”(身份尚未查明,现在逃)从宜章县窜到汝城县文明乡文明墟,并在文明乡祥德旅社住下,于10月3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邓才兵与同案人“缺牙齿”摸进文明乡卫生院院子内,由同案人“缺牙齿”用剪刀将摩托车电源线剪断后,二人一起将停放在卫生院住院楼楼梯间过道上的被害人罗颖的一辆价值3470元的红色建设牌125型男式摩托车及被害人张周应的一辆价值712元的红色飞燕牌125型摩托车盗走。事后,由同案人“缺牙齿”联系买主,被告人邓才兵与同案人“缺牙齿”将盗得的二辆摩托车卖至宜章县天塘乡,被告人邓才兵分得赃款300元。

2、11月9日,被告人邓才兵伙同同案人“缺牙齿”携带液压钳从宜章县窜到汝城县文明乡文明墟,并在文明乡祥德旅社住下,于11月1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邓才兵与同案人“缺牙齿”窜至文明乡中学实验楼西侧的车库处,两人合力用液压钳将车库挂锁剪开后,由同案人“缺牙齿”将被害人徐礼军停放于车库内的一辆价值2740元的红色钱江牌太子款摩托车推出,被告人邓才兵将被害人罗玉泉停放于此的一辆价值1290元的红色隆鑫牌摩托车推出。

之后两人将两辆摩托车推至文明乡中学校门口,由同案人“缺牙齿”将两辆摩托车的龙头电源线剪断。由于被害人徐礼军的摩托车无法发动,同案人“缺牙齿”遂将该车扔在文明乡中学校门口,并再次返回文明乡中学车库内,将被害人朱国进的一辆价值624元的红色长江牌男式摩托车推出至校门口,剪断电源线后,同案人“缺牙齿”骑着被害人朱国进的摩托车,被告人邓才兵骑着被害人罗玉泉的摩托车一起往宜章方向逃跑。当行驶至宜章县里田镇塔下村路段时,因被告人邓才兵骑着的摩托车被摔坏,被告人邓才兵遂将被害人罗玉泉的摩托车丢弃在路边。同案人“缺牙齿”便载着被告人邓才兵于当晚到达宜章县天塘乡境内,将盗得的被害人朱国进的摩托车以700元价格卖掉。事后,被告人邓才兵分得赃款300元。

另查,11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邓才兵因携带液压钳、自制钥匙、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形迹可疑被宜章县公安巡逻民警在宜章县城关镇四方井老药材公司查获,在公安机关盘问期间,被告人邓才兵主动交代了其伙同同案人“缺牙齿”在汝城盗窃五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综上,被告人邓才兵参与盗窃作案2次,共盗的摩托车5辆,盗窃的赃物折合价值共计8836元……

被告人邓才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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