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439只。
7月31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灵山县檀圩镇檀圩市场内售卖田鸡,其所售卖的田鸡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请派员查处。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檀圩市场摊位当场依法查获阮某树正在售卖的野生动物一批,其中有疑似虎纹蛙17只。
经过审讯,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阮某树长期从劳某处批发进货,而劳某长期批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俗称田鸡)。劳某的货源来自哪里,谁又常年为其供货呢?顺着这条线索,森林公安民警开始顺藤摸瓜。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劳某在灵山县丰江市场租有一间店铺做水产品批发生意,然而劳某却打着卖水产品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背地里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
经充分准备,8月3日,办案民警在灵山县丰江市场某水产批发铺面抓获犯罪嫌疑人劳某。经审讯,劳某供认在灵山县灵东水库、南宁市收购疑似虎纹蛙活体后在其经营的水产品批发铺面进行批发售卖,在其铺面缴获疑似虎纹蛙共计422只。据劳某供述,其货源是来自于南宁市的凌某红。8月5日,森林公安民警驱车赶往南宁抓获涉案嫌疑人凌某红。
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缴获的439只蛙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目前,缴获的439只虎纹蛙已经移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助。
犯罪嫌疑人阮某树、劳某、凌某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审核:何婷玉
编辑:韦维
【来源:钦州警方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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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出售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439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