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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9月1日 内江市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开始

时间:2019-05-18 21: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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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9月1日 内江市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开始

为确保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内江市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将于9月1日开始,现就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参续保缴费时间

(一)新参加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国家法定工作日随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新参保人员有6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

(二)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调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参续保缴费标准

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缴费方式

(一)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通过乡镇(村)、街道(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后,方能办理缴费业务。

(二)城乡居民可通过银行代收(银行柜台、银行手机APP、聚合二维码、网银、银行自助终端)和代扣方式办理缴费业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成都银行和乐山商业银行在内江市设立的所有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缴费和签订代扣协议。

(三)城乡居民可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A 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和微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进行缴费,还可直接到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等享受缴费优惠政策人员请凭相关证明(如残疾证等)到户籍(居住)所在地的乡镇(村)、街道(社区)参续保缴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办理参保、续保缴费。代收银行不能办理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缴费业务。

驻内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辖区内参续保并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有可能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最近的乡镇(村)、街道(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县(市、区)社保局征费大厅更正信息后再缴费。

注意事项

(一)需外出务工或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应先申办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因病在市外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的,应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报销,个人只需承担自负费用,不用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因病在市外非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的,按照现行规定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二)按照《内江市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44号),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170元/人·年,其中120元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

(三)各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需咨询缴费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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