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力玮)饮酒会降低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速度,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常常见诸报端。这些事故带给我们很多遗憾和惋惜,更带给无数个家庭悲痛和绝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已经是耳熟能详,可是总有人会心存侥幸、以身犯险。
6月26日,山西高速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安泽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驾、醉驾夜查集中行动。期间,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20时许,大队民警在安泽收费站开展酒驾查处集中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晋L0****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闻到了车内飘出的酒味,察觉驾驶人姚某某有酒驾的嫌疑。于是民警示意姚某某下车接受检查,经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姚某某进行精确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询问了解,驾驶人姚某某在中午12点跟朋友在浮山一起吃饭的时候喝的啤酒,酒足饭饱后跟朋友玩了会麻将驾车从古县收费站上高速到安泽送朋友,没想到在安泽收费站被民警查到。
当民警要求姚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姚某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因为酒驾被扣。通过公安网查询,9月,姚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泽交警大队唐城中队查获,其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虽然暂扣期已满,但其并未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其驾驶证仍在安泽交警大队扣留,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姚某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临2000元罚款,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