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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建设银行贷款利率 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利率

时间:2024-07-19 0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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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建设银行贷款利率 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利率

今天去本田4S店看了,百色的,868落地114000含利息,这……

这么快放款了,首套房的为何广西百色工行利息那么高。

5月16号上午订车。款大众朗逸1.5L自动舒适版。裸车价108800加上其他基本费用一共落地12.4。算上利息142488。首付20% 分期三年,感觉这个利息好高啊。并且还是三月初的车,没有液晶仪表,自动大灯这些。唉。货比三家,广西百色市这边好贵啊。买都买了,还能咋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桂1002执135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班海儿与被执行人陆翠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陆翠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班海儿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开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陆翠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9年5月23日

户籍地:广西西林县普合苗族乡者底村者底屯88号。

执行依据:()桂1002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桂1002执1350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80400元及利息,诉讼费4300元及公告费700元。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776-3885586

联系人:陆法官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来源:右江区人民法院

#百色头条# 人生活了那么久。第1次一个人出去到百色市旅游。人生走过那么长远的路,第1次到百色革命老区看望这些英雄,感受到学习坚定。一群革命英雄都展示在山坡上给人看望,神经英雄在战场上付出过那么得到胜利。历史上的英雄为中国战胜了打仗的胜利。留下来的利息这很好的榜样。放在百色革命老区纪念碑这里。让旅游人们来参观!还有风,广西壮族风族民族展示馆。有各种的民族风俗,古代的用具展示。让游客展现体验观看。认识广西宗族的文化,不过百色革命纪念馆这个是现在正在馆内而装修,暂时没有开放,修好了才能开放。后面百色最近刚刚开了一个扶贫的展示馆。中国的广西人物,扶贫国家的扶贫工作人员展示。国家扶贫中国展示的王秀文曾经在农村看望的项目,各种为农村脱贫的工作空间。感觉到看到的利息最棒的一个作为一个老百姓要为自己的一个生活加油吧。一个人出事来旅游,真正能得到体验的,一个生活能学到自己的,致使看到自己的未来的失望。今天的旅游体验分享到这里,这是生活的一个体验。

【非法讨债欺压百姓,广西百色13人涉黑被审!】4月20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潘某珠等13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入侵住宅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开始,被告人潘某珠、马某兄在平果市内以个人名义从事高利放贷,赚取高额利息,笼络他人以非法手段催讨债务。,被告人潘某珠未到工商部门登记而挂牌成立“佳利商滙所”,以“佳利商滙所”为依托在平果市民间从事更大规模高利贷。随后有组织地多次采取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亲属、朋友施压“索债”,通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佳利商滙所”在实施高利放贷暴力催债的过程中,逐步发展组织和吸纳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潘某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该案采用了“3+4”大陪审模式审理。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数日。(来源:广西新闻频道)#百色头条#

最高院: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完工,工程因因停工未验收,实际施工人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否向承包人和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最高院再审认为:

姚文广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停工损失是否应得到支持

因华盛公司未按照约定向一建公司支付工程款等原因,案涉工程于3月1日全面停工。8月12日,一建公司与华盛公司签订《逸品江南项目停工问题处理确认书》,对停工前的已完工情况进行了确认,并约定了已完工工程的造价和结算事项。

27号判决亦对该约定的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

本案再审期间,华盛公司出具《百色市逸品江南住宅小区情况说明》,表明“该项目已于全面停工,项目停工后所涉及的各方单位并未对已建工程做有任何的验收工作。”

本院认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尽管案涉工程因停工未验收,但一建公司和一建第九分公司在再审庭审中均认可已完工部分的工程质量合格,华盛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

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确认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造价,且有生效裁判文书对此进行确认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姚文广有权就已完工部分的工程主张工程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悬 赏 公 告

()桂1002执126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百色佳和矿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通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通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百色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开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杨通前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70年7月25日

户 籍 地: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文化街171号

执行依据:()桂1002民初395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桂1002执1268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82374元及利息,诉讼费4083元。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陆法官 0776-3885586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来源:右江法院

“令人发指!”广西百色,一对父子到男子家要求其还债,父亲先行离开,后子跟男子起了冲突,男子一怒之下先是将中途回来的父亲劈死,后再将子砍至重伤后死亡。

丁某与邓某父子是老乡,邓某父子是出名地乐于助人,丁某因经济实在困难,于是开口跟邓某父子借了一笔钱,并承诺按月偿还本金及利息。

但是丁某并没有遵守自己的承诺每个月向邓某父子偿还本金和利息,于是三人便约定好到丁某的家中协商还款事宜。

事发当天,邓某父子按照约定时间来到了与丁某的家中,中途邓某接了个电话有事要处理,于是离开了,离开时嘱咐小邓一定要与其好好谈一谈。

一开始两人都是心平气和去协商,但后来丁某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随后与小邓发生了争执。情绪激动之下,丁某认为小邓这是要置自己于死地,心里起了杀心。

丁某先用铁棒狠狠地敲了小邓头部,打得他头破血流。小邓当时手无寸铁,无力抵挡丁某的攻击,只得躲入丁某家中的衣橱。

就在此时,邓父突然折返,看到这一幕,也是一脸懵逼。但他却没有丝毫害怕,反而跑到厨房,抓起一把菜刀,与丁某大打出手。

两人在打斗过错中邓某手中的菜刀掉在了地上,丁某连忙捡起地上的菜刀,一刀砍在了邓某的头上,将邓父给砍死了。

丁某之后菜刀狠狠地砍了一下小邓藏身的橱柜,试图将小邓从里面弄出来。小邓眼看避无可避,想要从橱柜中逃出去,结果被丁某一刀砍伤在了楼道上,小邓身受重伤,当天就去世了。

按理说,借钱还钱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丁某因为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还清欠款,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觉得邓某父子向他讨债是想要逼死他,继而发生争执,然后痛下杀手,这是何等的劣质!!

@俊哥看法

在该案中,丁某持刀对邓某父子实施了连环杀戮,致使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故意杀人是一种实害犯。无论受害人是真的被杀害,还是在故意犯罪的预备阶段、未遂阶段、中止阶段,都属于犯罪。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二条,《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当强调,丁某虽然接连杀人,但是,刑法只以一种罪名定罪,而导致两人死亡的后果,则将作为从重处罚的一个情节。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 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即,对那些主观恶意极深、手段残忍、犯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罪犯,也就是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手段、后果和社会后果,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必 须严格执行死刑。

一审、二审法庭均认为,丁某为债务纠纷,持铁棍、菜刀杀害债主邓某父子,其行为极其恶劣,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必须予以严厉惩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最高院应当批准执行死刑。

具体而言,即使是市、省两级法院都宣判了死刑,但要经过最高院的法律许可,方能生效。

有网友对此表示,没钱还不是借口,好心借钱反倒要不回来还被拉名单,这年头还是不要借钱。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广西##百色头条##普法行动#

广西百色,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一对父子去他家讨要欠款,双方起了冲突。期间,该名男子用铁棍、菜刀先后杀害了这对父子。中院判决男子死刑,将其送上了刑场,并将其处决。

宋某与郭某父子是老乡,宋某由于经济困难,此前曾借过郭某父子一笔钱,并答应分期还款和利息。但是随后宋某由于自己的原因并未可以按时还款,于是三人相约协商还款的事情。

案发的当日,宋某和郭某父子在宋某家商量还款的事情,后郭父因为要处理点急事,就提前离开了宋某的家,临走前还交代小郭要好好跟对方协商。

本来两人开始的相安无事的,但随后,宋某表示暂时没有钱,随后更与小郭起了冲突,说得激动之处,宋某觉得小郭让自己还钱是想要逼死自己,于是起了杀心。

宋某拿起一根铁棍在小郭的脑袋上砸了好几下,造成了他不停流血。小郭当时两手空空,在宋某的攻势下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逃到宋某家里的衣柜里。

就在两人僵持的时候,郭父忽然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愣住了。但他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并未畏惧,而是来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与宋某扭打在一起。可就在两人扭打的时候,郭某失手把菜刀跌落地,宋某迅速拿起跌落地的菜刀,对着郭某的脑袋就是一刀,郭父当场毙命。

宋某拿着一把菜刀,对着小郭躲着的柜子就是一顿猛踹,想把小郭给弄出来。小郭眼见再也躲不开了,便从柜子里跑了出来,却被宋某一刀砍在了走廊上,小郭受了重伤,当天就抢救无效死亡。

按理来说,欠债还请天经地义。但宋某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偿还债务,非但未能妥善处理,反倒在债权人来协商还款问题时,因言语不和,先后将郭某父子二人杀死,性质是何等的恶劣!!

@桃子元气满满

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回到本案中,宋某持菜刀,连续杀害郭某父子,造成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照《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着重指出,宋某虽连续杀害二人,但刑法仅以一项罪论处,而造成二人死亡的结果,则将作为从重处罚的一个情节。

根据《刑法》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主观恶意极深、手段残忍,罪行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惩,应当适用死刑。

上述“主观恶意极深,手段极其残忍,罪行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是指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手段、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一致认定,宋某因债务纠纷,持铁棍、菜刀杀害债权人郭某和他的儿子,其罪行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酷,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应当依法严惩。

应当指出,尽管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判决宋某死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具体来说,即便市中院和省高院都判决了死刑,也要经省高院依法批准,才能生效。

总之,当中院、高院和最高院都认定罪 犯的罪行是罪有应得的时候,他们就应该捍卫法律的权威,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并且毫不留情地执行死刑。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广西##百色头条##普法行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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