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工商银行贷款购房合同丢了 工商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工商银行贷款购房合同丢了 工商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时间:2020-01-02 00:44:01

相关推荐

工商银行贷款购房合同丢了 工商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这下面三条,送给那些买了期房,但还没有拿到房子的朋友!

一、如果你买的房子烂尾了?你该怎么办!

弄清产权归属。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房企破产后购房者还能申请房产证吗?

这里分两种情况,一是交房了,二是没交房

先说没交房的,你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慢慢等吧,遥遥无期)

再说交房了的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取消;

2、如果购房人已经依法注销,购房人可以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合法注销证明,在办证过程中,需要购房人出具的购房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应予以处理。

三、如果开发商破产,能不能退房?

如果开发商资不抵债而破产,遇到烂尾危机,你就不能把房子还给开发商。

因为退房后,你根本就拿不到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借据。

之后你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从买卖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说不好听一点,就是你这个钱更难要了!

【兰州万达城购房纠纷】市民:我在8月16日预订了4号楼1单元903室。当天下午交款时发现与其开盘前承诺的全款优惠百分之三不符。变成了百分之二!问其为什么?回答是新来了领导,临时改的政策,他们也不知道。我当即感到价格欺诈,表示房子不要了,要求退还一万元仃金。其找各种借口不退款!后来找秀川工商管理所,不为民做主。后来投诉到住建局,连个过程都不问,说不归它们管。推委扯皮。公平公正法治和平的秩序在兰州有么?

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回复:

经核查研究,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与诉求人和兰州万达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兰州万达地产公司承诺购房全款优惠3%,但是诉求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调解未果。9月5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秀川市场监管所通知兰州万达地产公司和诉求人双方在秀川市场监督所当面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终止调解,涉及双方签订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兰州头条#

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的途径

如果你在买房的过程中遇到无良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强买强卖、无证销售的行为,记住以下几个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直接到工商部门投诉。

(2)拨打电话12315投诉。

(3)到住房或者是城市建设局投诉。

此外,业主可以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然后共同起诉开发商。在投诉开发商之前,也需要自己收集一些维权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楼盘出售的宣传资料或者是楼盘的广告,这些材料可作为证明开发商所言是否和宣传一致的证据。

(2)如果有购房合同,那么需要看购房合同内对于开发商所宣传的内容是否有具体的规定,有没有存在无效的霸王条款。

(3)如果有房地产楼盘的规划图纸等相关资料,也可以证明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是否违规改造,这些资料可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查询。

工行有些太无耻了吧!

理财这几天每天亏本一千多,这也认了!

9月25号到期的一款理财产品,本金2.5万,

到9月26号不但没有赎回到账,还继续亏了一千多,

工商银行,到期了也就是合同终止了,还在亏,

你觉得你们这样可以吗?

因为一套房子,好好的对象分了手!9月,楼盘毛坯预售,均价16000元,是武汉三环内的普遍价格,然而,开盘刚三个月,项目就停工,按照约定3月交房,可一年过去了,还是停工,迟迟没有封顶,交房更不知道要等到后年马月了。热恋的对象分了手,恩爱的夫妻天天吵,几百户家庭因此闹得心塞塞。

这个楼盘就是由武汉时代天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宇万象国际二期,也叫天宇盛世公馆,是武汉市“有名”的烂尾楼,在城市留言板上针对该楼盘的投诉,从至今多达几百条。时间长,投诉多,又违约,让人不禁想问这个楼盘到底怎么了?

根据有关资料,开发商因招投标流程问题陷入土地纠纷,随后楼盘被法院多次查封,导致众多购房者连合同都无法签订,手上只有一张开发商给的收据。业主们担心钱房两空,各方奔走呼喊,终于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纠纷双方达成和解。眼瞅楼盘复工有望,意外又出现了。

项目推进缓慢导致开发商资金吃紧,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公司几乎“只出不进”,开发商风险严重,项目的债权方见此通过法院又查封了该楼盘,目前,楼盘还需一个亿的资金才能达到交房标准,但,仍有一个债权方未同意和解,导致项目停工至今。

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有关部门曾协调过一个解封方案:商品房涉众部分附条件的分离解封,解封的条件是,查封前购买,且是首付50%的首套房,随后又将首付50%的条件放宽至30%。

解封后的商品房可以正常办理有关手续,但,实际上,部分解封部分查封,小区无法统一交付,对业主来说,也就根本不能正常入住了,解封的意义其实并不大。

而,如果深扒一下,这个楼盘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开发商涉及多起司法诉讼,被执行多达52次,其中失信执行26次,而涉及的法院裁判文书多达99份,楼盘和开发商的状况不难想象。

另外,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严重缩水,一般,住宅使用权为70年,而该楼盘仅剩40年,尽管开发商随后说已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恢复70年使用权,但,查询官方公示文件,土地使用年限仍截至2044年。换句话说,就算业主们今年顺利收房,也只能安稳地住上,就又要面对新问题了。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该楼盘第一次被媒体曝光了,从开始,湖北经视频道《经视直播》栏目先后多次报道过有关情况,但,曝光增加了,停工却并没有复工,业主们入住的心仍然悬着。

目前房产市场所售新房大多都是期房,一旦某个环节出现纰漏,对购房者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因此,在购买期房时,要特别仔细谨慎。

充分了解楼盘的产权信息,可以通过官方公示文件,查询新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此外,要特别注意楼盘房源是否有抵押,千万不要购入被抵押的房源,条件允许时,不要选择有房源抵押的小区。

掌握开发商的必要信息,通过工商信息、裁判信息、开发商官网等了解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开发商,避免楼盘烂尾。

在购房过程中,注意留存书面材料,包括,开发商的宣传材料、购房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一切信息都要以书面为准。

最后,也希望,这件事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下,能够确实解决,让购房者能踏踏实实住新房!

----------------------

@黄鹤观察发现#武汉头条#,分享大城小事,带你看见不一样的大武汉!

#买房#

湖北省麻城市博森翰林城在这里购买的期房(有预售销售合同),5月交房,截止到今天3月22日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多次咨询没有结果。诚请麻城市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协作调查,非常感谢!以上概述保证真实,可去小区调查,很多业主的房产证都没有下来。因对法律程序不熟悉,采用网络方式公布,相关单位如有看到此头条,请帮忙调查。谢谢!

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吗?

实务中,有些个体工商户认为自己经营的是小本生意,雇佣人员很少,不应与雇佣人员形成劳动关系。

还有人认为,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个体工商户规定在《民事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篇章下,没有规定在法人、非法人组织篇章下。所以,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以上观点是对法律的误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个体工商户即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个体经济组织;最高人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所以,无论是实体法的规定,还是程序法的规定,都确认了个体工商户可以成为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

借打假之名行勒索之实!这样的人应该严惩!

根据新闻报道:12月15日,赵鹏向工商部门投诉称买到了胡志红门店加工销售的三无产品。

6月赵鹏到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起诉胡志红以消费者权益受损为由,要求退还货款734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3400元。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认为,赵鹏向胡志红购买自制香肠,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胡志红出售给赵鹏的香肠是否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而应对原告进行十倍惩罚性赔偿。

武汉法院认为,手工制作的香肠,属于武汉市冬季节令性食品,原告所购手工香肠为现场现售食品,不属于预制包装食品,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规定,驳回了赵鹏的诉求。

明明是勒索,非要走正规渠道行恶,咋那么能耐呢?真当人人是傻子?为了自己的贪欲,枉顾道德,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打假人是怎么衍生出来的?是因为某些部门的不作为?所以产生的民间惩恶扬善的组织?这些人,为了钱,真的无所不用其极,都想不劳而获。

为法院的公正点赞[赞]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