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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贷款人身亡 银行信用贷款借款人死亡

时间:2019-02-19 08: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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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贷款人身亡 银行信用贷款借款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前死亡,但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对于遗产管理人制度并无规定,而民法典增设了该制度,因此本案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本案中,申请人某银行有限公司与何某生前签订的《信用借款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何某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某银行有限公司就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享有债权,属于对遗产管理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具备向法院申请指定何某遗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本案中,在何某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指定何某住所地的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何某的遗产管理人,有利于稳妥解决何某生前所负债务,维护何某继承人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参加诉讼等方式履行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等遗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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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借款人去世,家人都不要遗产,债务谁管?法官说法

同事王欣突然去世,我连夜赶过去,掏出两个信封交给王欣的妻子赵曼,“这2万块钱是之前小王借我的,这3万块钱是我的心意。”没想到我的这个举动却让我惹上了麻烦,不知道怎么办好?

我和王欣是公司的销售双杰,一人带一个团队同事们背后议论我们是一时瑜亮,其实,我俩只是在工作业绩上互相较劲,私交却甚好,是铁哥们儿。

一年前,我母亲被检查出肺癌中晚期,20万手术费还差5万,当时我准备和女朋友结婚,刚买完房,一分钱也拿不出了,王欣知道后,主动借了我2万块钱。

我说给他写张欠条,他说“都是兄弟,我还能信不过你,我刚结婚,暂时只有这么多,再用钱言语,我再帮你想办法。我大爷就是你妈那个病,我知道你们的难处。”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女朋友竟然在这种时候跟我提出分手,我没问她原因,我知道她是嫌我妈拖累,我不怨她,她有追求的权力。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以前我一直觉得这句话贬低女性,我女朋友的选择却让我有些动摇了。不,我相信一定有一个女人,值得我像珍惜自己的手足一样去珍惜她,只是我还没有遇到。

王欣是突发心梗走的,才28岁,太可惜了。我把两个信封递给他老婆赵曼,赵曼只接过了那个2万的,说“真没想到还会有人还钱。”

那个3万的信封她执意不收,我说,“我和王欣是铁哥们,你家的情况我大概知道点,这钱你先收着,算我借你的,以后你再还我,这样总行了吧?”她这才又道谢又抹眼泪的收下。

之后几天,我过来帮忙,赵曼说,“哥,你真好,现在像你这样守信用的人真不多了。”我这才知道,原来王欣生前还借给两个同事5万块钱,有欠条却要不回来,更可气的是,王欣走后,他们竟然不认账了。

哪两个同事这么不地道?我朝赵曼要过欠条一看,原来是小刘和老赵这两个东西,他们是我手底下的,之前朝我借钱,我知道他们俩有不良嗜好就没借,没想到他们竟然从王欣这借到了,这事我没听王欣跟我提过。

王欣去世后两个月,一天,赵曼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来她家一趟,我以为是她催债催出事来了,一进门,她却抱着我的胳膊说,“妈,就是他,这下你放心了吧!”

我一头雾水,事后她才跟我说,她妈竟然催着她再找一个,她被逼得没办法了,找我救场。

没想到,开弓没有回头箭,真戏假做一段时间后,不仅她妈对我非常满意,她也对我动了真感情。

我跟她说了我妈的情况,我以为她会像我前女友一样转身离开,没想到她说,“我愿意和你一起面对。”那一刻,我心动了,她是一个好女人。

只是我从没想过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二婚,而且我朋友刚去世,我就和他的妻子产生感情,这合适吗?还有,不管我们成与不成,我都想帮她把借出去钱要回来,有什么好办法吗?

分析:先生,你好。欠钱不还是不守信用,你有借有还,守信用,是你的好人品打动了赵曼的芳心。你母亲重病,她愿意未来和你一起面对,她确实是一个好女人。你们都是心地善良的人,又彼此有爱,已经具备了一段好感情不可或缺的要素。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与他人无关,只要不违背道德就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所以,你朋友去世后,你和他的妻子赵曼产生感情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

至于你没有想过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二婚,我想说的是,有些女人,一次婚都没结过,却有过几段甚至十几段感情,这样的女人对待感情更随意,所以不要纠结于是头婚还是二婚,彼此真心相爱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你想帮赵曼把她丈夫生前借出去的钱要回来,有欠条就容易许多,既然欠钱不还的人是你下属,可以先私下协商,建议你好好利用你是上级这个身份,如果私下协商无果,再寻求法律帮助。

另外提醒你一点,你这两个下属,别人家有实际困难,他们依然欠钱不还,不但不讲诚信而且没有人情味儿,这种人很容易成为你们团队的“老鼠屎”,尽早清除为好。

男子娶朋友妻子后死亡,万万没想到……近千万房产曝光真相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男子黄某“假离婚”买房后身亡

留下一笔银行贷款无人偿还

那么问题来了!

贷款该由谁还?

是黄某的“原配”还是“现任”?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这起案件

友情提醒:大家记一下这张图

便于后续厘清案件人物关系↓

没有买房资格的他

打起朋友妻的主意

事情还要从说起。那年10月,黄某想在上海买房,资金可以解决,却被购房资格限制住了。一次,黄某和朋友陈某聊天,无意中得知陈某的妻子王某已连续缴纳满5年社保,拥有购房资格。

想到网上看过的新闻,黄某顿时萌生了“假离婚”买房的念头,把主意打到了朋友老婆身上。于是,黄某和陈某商量,想“借”王某一用,通过“假离婚”、“假结婚”实现自己买房的目的。

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借。“讲义气”的陈某居然同意了黄某荒唐的请求!就这样,黄某与妻子耿某离婚,陈某与妻子王某也离了婚。次日,黄某就和王某登记结婚,成了法律上的夫妻。

抵押贷款买到房

他与“原配”复婚

给大家梳理一下四位当事人之后的一系列操作↓

3月22日

黄某与S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借款981万元用于购置上海市一套房屋,并将该房产抵押给该银行用于借款抵押担保。

3月30日

该房屋被过户至黄某与王某名下,两人共有该房产,同日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权利人为S银行,抵押人为黄某与王某,抵押债权金额为981万元。

6月1日

银行将981万元汇入房屋出卖方账户。

7月11日

黄某与王某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所购房屋归黄某所有,所有房贷由黄某归还,两人还对该离婚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同日,黄某与王某登记离婚。

7月12日

双方各自与原配偶耿某、陈某复婚。黄某、王某与S银行签订的《关于变更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协议(变更抵押物共有人)》,确认房屋抵押人变更为黄某。

10月

该房产变更登记至黄某一人名下。

身亡贷款无人还

到底该谁接棒

7月至11月,黄某每月都按时归还房贷。然而12月15日,黄某死亡,此后便无人继续偿还房屋贷款。12月,S银行向法院提出金融借款诉讼,并将此前与黄某“假结婚”的王某作为第一被告。

而原配耿某作为遗产继承人也是被告之一,她表示认可王某所述,并且同意拍卖房屋清偿债务。黄某的其他遗产继承人亦书面表示同意黄某遗产偿还债务,由法院依法处理。

经审查涉案事实和双方证据,法院围绕争议焦点,做出了这样的认定和判决:

“假结婚”要承担婚内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

夫妻是假,结婚是真,共同债务背上身。房屋贷款发生于黄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若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能否免除另一方的还款责任?不能!

离婚协议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经过公证,亦不能对抗债权人。虽黄某与王某的离婚协议约定系争债务由黄某负责偿还,但该约定并未得到债权人的确认,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王某主张权利。

债权人同意将房屋抵押人变更为黄某一人,是否意味着债权人放弃对王某主张债权?不是!

抵押担保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同意变更抵押物的抵押人为黄某一人,不代表债权人放弃对王某的债权。通常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房屋抵押人的文件,仅是为配合变更房屋权利人登记。

法官

提醒

婚姻关系是神圣的,借着“夫妻关系”的空壳,钻着制度的空子,愚人者也终将愚己。在法律世界里,并不存在对婚姻真假的评判,法律尊重每个人对是否成立以及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选择。

虚构身份关系,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弄假成真、人财两空、信用受损等不可控的种种风险。

婚姻没有真假,

真诚对待每一份社会关系,

审慎对待自身的权利义务,

且行且珍惜。

#银行清理经营贷# 我朋友是银行信贷人员,现在正常小微企业因为本身业务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大都在收缩,增加贷款需求微乎其微,问题企业有这个普惠金融政策倒是可以延缓死亡,经营贷现在真是好心办坏事,他们政策经常是一头热,过热又来清理整顿!

银行员工问客人 贷款去干嘛 贷款人支支吾吾说经营企业用!银行放心了,一定是买房子!银行问客人 贷款去干嘛,贷款人义正严辞的用于企业发展经营,银行心想这个钱以后大概率比较危险,先查查征信![捂脸]创业有风险!钱不进楼市 会去企业嘛!

迟早会收紧,但肯定不是现在,因为现在经济环境不允许,再加上疫情,很多企业濒临死亡,不给融资很严重后果。的确存在一部分利用这个经营贷利率来贷款买房,但肯定的是,多数还是投入实业中去…

现在人口老龄化太快,出生率跌的太猛,以后会解决房价,教育,年轻人工资和工作时长等问题调整的,要是出生率在跌下去,我估计政府会把GDP为主的考核权重降低会加上地方结婚率,出生率考核加上去。

信贷资金流入楼市不只有经营贷,流入楼市的也不只是信贷资等,还有各种信托保险资产证券化产品,了解一下,是各路资金在一起炒房地产,真要管都得查,这只是开始!

房产税应该以家庭名下所有房产征收,不管你是什么时候买的,因为好多人在以前就买了好多房子,不管你的房产是如何来的,包括拆迁安置房,因为现在好多人名下有好几套拆迁房,让这部分人把房产税交起来,会缓解地方政府税收不足的情况,也就不要完全依靠土地财政了

【侮辱性极强!个人征信报告竟被这样填写】

24日,#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字眼#冲上微博热搜第一,事发缘由是其征信报告“工作单位”一栏中竟被写上了“专业做鸡十年”!

南通市民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字眼

银行:系金融机构上传,已在线删除

据报道,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征信报告“工作单位”一栏中竟被写上了“专业做鸡十年”!

事情并不复杂,房女士和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房女士介绍,4月,她在位于南通中南大厦的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去年2月,房女士向晋商消费金融提出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款,后者为其延至底再接着还款。房女士称,按照晋商消费金融的算法,截至目前,她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

4月6日,房女士在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上述问题后甚为惊愕,随后向该行进行了反映。

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姜文华在接受采访时解释,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

目前,经该行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费金融”)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然而,据房女士称,事发后她一直没有收到涉事公司针对此事的正当说法。

晋商消费金融随后承认,不当信息是由他们上传到征信系统的。4月6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即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在线修改了房女士的相关职业信息。

对于房女士要求晋商消费金融赔偿其相应的精神与名誉损失的诉求,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该诉求系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评论称,个人征信如此重要的东西竟可以任意书写?!老百姓视为重要依据的征信报告,在金融机构那边竟然可以这么轻易修改,并且随意留下痕迹,这代表了什么?代表了万一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心情不好,或者恶意修改报告的话,那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件非常麻烦并且可怕的事情了。

有网友评论“删了就完了?要是自己没查到,是不是就这样了”“不能内部调查清楚给个说法吗,一定要求客户起诉?起诉不需要成本吗,不浪费公共资源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吧,没什么好讲的。”

还有网友不敢相信地表示: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竟然还有这样的权利,简直是胡闹,这样可以对当事人造成社会性死亡的,建议类似这样的征信或不良记录全部通过法院定性。

声明:本文转自中国基金报

#房东拒退押金 女大学生服毒身亡#

#我的#

#普法行动#

近日,陕西西安,当地发生一起令人唏嘘不已的案件:某高校大三学生程橙租住7旬房东任某的房子,约定租期1年,从6月14日到次年6月13日,房租每月1900元,电器、家具押金3000元。之后,因为情况变化,需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房东任某拒绝退还3100元租金和押金,在协商退款过程中,双方为此发生多次争执争议,任某使用“你这婊子,我真恶心你。”类似语言辱骂,程橙无法承受、服农药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给亲人留下无限的悲恸。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程橙称自己是被房东逼死的,临终前甚至报警要求对方道歉,还给父母留遗言骨灰撒大海,对闺蜜说帮她照顾小狗狗…(素材来源于原点新闻深度,笔者稍作整理。)

1.确实有点儿令人唏嘘不已,堂堂的大学生可能才步入社会不久,即将迎来美好的生活,遇到了生活上的挫折,再加上别人的辱骂看不开,最终选择自杀,给自己的家人留下了无尽的遗憾…

2.本案中,目前相关司法部门已介入调查,虽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程橙可能是承受不住别人的辱骂和生活打击,最终自己选择自杀了,不过,由于房东任某在此过程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也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讲,虽然在自杀案例或者具体实施过程中,除非有教唆自杀,协助自杀,从法律监督来分析,相关人员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教唆犯,帮助犯)。如果只是使用污秽语言、低俗语言进行辱骂的,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评价为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本案中,作为骂人者的房东任某在客观行为方面,由于没有实施直接杀人的行为,也不存在实施教唆或者协助帮助等行为了,因此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说侮辱罪。尤其是,骂人者在言辞上的谩骂,当众恶意地羞辱他人,构成侮辱罪。

事实上,通常情况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死亡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的情节考虑。

这样来看,本案中,作为骂人者的房东任某虽然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只在认定构成侮辱罪时,并且程橙选择自杀身亡的结果将作为量刑的情节,从重处罚。

对于房东任某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由于涉嫌导致他人自杀身亡的,也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侮辱罪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自己(或者是自己的近亲属)到法院起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案中,由于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房东任某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是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3.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讲,房东任某使用污秽语言,不雅词语辱骂程橙的,已经侵犯她的名誉权,并且导致其最终选择自杀这种严重后果的,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尤其是,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本事件中,房东任某与陈晨在协商退房租适宜过程中,因为退费金额产生摩擦不当,之后任某使用“被人玩弄”“婊子”等等不雅语言进行辱骂。这样来看,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来分析,房东任某不放言论与程橙自杀直接存在因果关系,程橙的家属有权依照《民法典》有关的规定要求房东任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损失。

最后,也得说,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面临着来自家庭、工作等等各种压力,程橙因不堪辱骂,最终选择自杀,也是令人唏嘘的,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抗压能力。

#法律小课堂#

对目前的新冠感染人数和死亡人数,如果统计有困难的话,可以不再统计和发布。毕竟,在全面放弃疫情管控,将新冠视为普通疾病的情况下,已经没有了每天统计和发布这些数据的理由。

但如果你非要统计和发布,那就请认真统计和发布。

每天假模假式的公布一堆毫无意义的,一望而知是扯淡的数据,这是在透支政府信用,败坏国家形象。

“她就应该被击毙!”,耶鲁华裔女博士、名企高管,被9名美国警察连射18枪倒地身亡,然而起因竟然是没有交物业费?

在国外的一个公寓里,47岁的华人李燕正在和当地警方对峙,警察局的人是来给李燕颁发当地法院发布的驱逐令的。李燕刚打开门时,还不知道警方是来给她颁发驱逐令的。

但是当她知道警察们的来意后,整个人就变得不正常起来。原本能正常和警察们对话的她,突然发疯似的对着警察吼叫。她转身进屋拿出了一把菜刀,双手紧握着菜刀对着警察们。警察看到她如此疯狂,就当机立断地掏出手枪,喝令李燕放下手中的菜刀。

可是李燕丝毫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反而愈加疯狂。她怒吼着质疑警察身份的真实性,还把警察手里的驱逐令抢了过来,撕了个粉碎。

警察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先选择不激怒她。一边和李燕谈判,一边向她周围的住户请求援助,希望大家都能帮忙想想办法。可是住户们看到如此偏激的李燕,纷纷紧锁大门,不敢出来。警察还从公寓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李燕前几天还差点把刀挥向一个修理工。

警方请来了专业的谈判人员,希望在他的帮助下,李燕能够放下菜刀,乖乖就范。可是无论谈判专家如何劝说,李燕都和着了魔一般大吼大叫,完全听不进去。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李燕僵持了将近一个小时,也还是没能成功。

眼看着行动就要失败,警察只能让公寓的工作人员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就在打开门的那一刹那,警方带着警犬冲了进去。等待他们的是发疯的李燕,她近乎失控地挥舞着菜刀。一名警犬训练员不幸中刀,受了伤。

警方见状,为了不让李燕继续伤人,只能选择掏枪。随着好几声枪响,李燕的生命也就此画上了句号。

李燕在国内的兰州大学毕业后,就奔赴美国的耶鲁大学攻读博士。在顺利拿到博士学位的她,顺理成章地收到了辉瑞公司的邀请。辉瑞公司在业界可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每年都能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简历。

能够入职辉瑞公司,也成为了很多人的梦想。收到入职邀请的李燕又惊又喜,她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自从进入公司后,她的能力也很快得到了公司高层的认可,很快就加薪升职,坐到了首席技术代表的位置。

李燕在工作中的雷厉风行也为她引来了一批追求者,没多久她就结婚了,婚后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李燕和丈夫打算在美国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挑来挑去,他们选择了一个高档小区的公寓。

在外人眼中,李燕可谓是爱情事业双丰收。这样优秀的李燕究竟为何会被派发驱逐令呢,这背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隐情?

因为公寓所在的小区档次很高,所以房价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在,李燕斥50万美元巨资,买下了一套高档公寓。因为物业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所以物业费自然也不低。

可是自从李燕住进来后,觉得有很多地方都不合她的心意。她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很差,他们不应该收取如此高的物业费。所以每次物业公司派人来收物业费时,李燕都是给他们吃闭门羹。

刚开始物业公司还会好声好气地催收,他们以为李燕最多不过三五个月就会妥协。可是让物业公司万万没想到的是,李燕这一拖就拖了三年,一共欠下了3.1万美元的物业费。还在物业公司每次过来催收时,用刀威胁工作人员。

后来经过多方了解,物业公司才知道李燕早就患上了躁郁症。她的丈夫也因为这个原因,无法忍受,选择和她结束了婚姻。

在美国的法律中,如果恶意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选择低价拍卖业主的房子。同时警方也会配合物业公司,给业主发派“驱逐单”,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卷铺盖走人。而且这一情况还会被纳入征信系统中,会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但是李燕一直很强硬,她认为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产权也写在自己名下。物业公司多次派人前来和李燕协调。可是李燕每次都拒绝沟通。万般无奈之下,物业公司才请求警方介入此事,这也导致了李燕的死亡。

李燕的死震惊了美国华人圈,每个身处海外的华人都应该知晓当地的法规,好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生命如此宝贵,希望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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