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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银行扣除怎么填 公积金抵扣房贷怎么弄

时间:2020-09-10 23: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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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银行扣除怎么填 公积金抵扣房贷怎么弄

#你后悔背房贷了吗#我房子是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要求最低首付百分之三十,我当初选择了首付百分之五十,想着首付多一些,贷款少一些,利息也就会少一些。

我办理了公积金自动冲贷,每月需要偿还的本息直接从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还好扣除之后还有结余,等于实际没有现金还款压力。

现在想想,个人感觉后悔的事情有两样,第一就是当初应该选择更大的户型,可以一步到位。第二就是当初首付应该就按最低首付百分之三十就行,其他的钱可以用来做理财。或者用当初首付百分之五十的钱充当大户型的百分之三十首付,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自动冲贷,现金还款的压力应该也不会太大。

所以个人认为,背房贷不存在后不后悔,毕竟全款买房的人还不是很多,就是要在贷款的年限和数额上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最合适最理性的选择。。

#头条创作挑战赛# #寻找小组生活家#

小文:老师,我公积金已经供款几个月了,都是在公积金账户余额里面扣除,商贷节前也放款,我能同样用公积金账户的钱来还款吗?该如何操作呢

大源老师:你好,商贷每月的还款是要在当时贷款提供的银行卡上划扣,如果您想用公积金余额的钱来偿还商贷,那就要办理提供公积金时一并办理这个业务。但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少的话,就不太建议如此操作。

小文:好的明白,我们夫妻账户加起来有几十万余额,想先用着。谢谢老师的解答,我马上去办。

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现还有公积金住房贷款未还清,是否可以填报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下可以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请教:婚后买房,首套房,组合贷,我老公使用了公积金贷款,我没有公积金,请问扣除比例这里怎么选[捂脸],(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婚后各50%),我去年选了“是”,会不会多扣税钱[流泪]

公积金贷款的人一定要看得视频,不看肠子悔青

我突然明白,小的时候,数学题里关于蓄水池的问题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同事今年买了房,用公积金贷的款。他公积金的余额还有11037.95块钱,然后她每个月要还2630.61块钱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是要先从公积金的余额扣除之后,不足的部分再从银行卡里扣,同事说每个月公积金还要进账1800块钱,她想知道到底几个月之后,她才需要往银行卡里补钱?

我突然间明白,小的时候,数学题里关于蓄水池的问题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原来,蓄水池里一面进水,一面放水多久能放空的题型,都是为了长大以后,你们能知道公积金一面扣款,一面进款,到底几个月能扣完[捂脸][捂脸][捂脸]

学到的知识都有用啊!!![呲牙][呲牙][呲牙]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房屋登记人名字不是自己可以去填写吗?

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项附加扣除是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亮点,也是新版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新增的内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务院为此专门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41号,以下简称“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因此,涉及到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跟房屋有关的是: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一)住房贷款利息

1.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期限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扣除方式

(1)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各自500元),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资料被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二)住房租金

1.扣除标准

根据《附加扣除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分为三类: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得扣除住房租金。

上述标准中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扣除对象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资料备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因此,对于提问中的问题,如果满足上述规定的,就可以税前扣除。

#税务##个税##财税问答##财税实务#

小李:大源老师,如果两夫妻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平时的月供都是从主借款人的余额里面扣的。但是由于最近打算要换工作,而新工作不再买公积金了。会不会对我目前的贷款有影响呢?

大源:对于你目前的贷款是没有影响的,但是你的账户里面的余额就会越来越少,有可能会不够扣除你的月供。

小李:那怎么办呀?我可不想变成逾期搞坏征信呀。

大源:公积金会优先从主借款人里面的余额扣月供的。如果余额不足,那就会从配偶的公积金余额扣月供。如果两个人的余额都不足的话。那么,你就必须要去添加一个账户,然后往里面打钱,才能正常扣除月供的。

小李:嗯嗯,好哒,我了解了,谢谢老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烟台头条#

烟台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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