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链接 - 莫名被“限高”?空白合同埋祸根 - 今日头条
单位变相威逼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合理吗?合法吗?
不合理,的确是不合理。合法吗?仅就有劳动者签字的这个合同,是合法的。
不合理但是它又合法。问题出
在哪里呢?
劳动稽查部门应该定期到用工单位稽查,看看是否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部门有这个责任和权利。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工单位就那天通知几个人或者一大帮人,就排着长队,轮到谁就给你一份印着劳动合同字样的打印件。当然,这份纸张是打印的,但是关键的地方是空白的,待填写的。
然后就用手指着,需要你签字的地方就写上你的名字。其他的不需要劳动者填写。
有一大部分劳动者就觉得,找个工作不容易,也想在这个地方干,让签字就签吧。
有些懂法的或者感觉这样不合理的,就想不签。这个时候,管理者就会说,那你就先不用上班了,等通知吧。
更有坏蛋的,直接拿出一份,自愿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让你签字。
只要你签了后面这个字,基本以后的升职和加薪就与你无缘了。
这不就是变相威逼嘛。
只要劳动者在这份空白劳动合同上签了字,那就等于你授权单位在空白处填写的权利。
说到家,用工单位在空白处怎么填写,你看不着也更管不着了。
但这就等于你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合法了。
有办法吗?没办法。反正目前明着我是没想到有好的办法。
不过经手过一个案子,几个劳动者,提前研究好,互相代为对方签字。
就是甲的空白劳动合同,让乙用笔签字,签得还是甲的名字。
不过这个,就考验团结和智慧了。
这不就是变相威逼嘛。
你说劳动者能怎么办?
#法律人之家# 最高法判例: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系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案例索引:()最高法民申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