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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王先生贷款 郑州银行个人贷款

时间:2021-04-04 0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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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王先生贷款 郑州银行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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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王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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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王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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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秒钟少了8200!近日河南,郑州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10月3日晚上,他给妻子转账8200元还信用卡,结果不小心钱转到了客户的卡上,他找客户要钱,客户说自己那张卡可能找不到了。

王先生和妻子在郑州打工,夫妻俩一起做建材生意,算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和农村老家的生活相比,老王很知足了,靠着这个小买卖,一家老小的吃喝用度够了,他们还首付在郑州买了一套小房子。

老王的妻子一向勤劳能干,吃苦受累,她在行,从来都不怕苦不怕累,但这些年,最让她头疼的是老王。

原来,这些年在城里打工,老王不知不觉染上了一个坏习惯---喝酒。

起初,老王喝酒是为了做生意,维护生意伙伴。后来,喝酒就成了老王的习惯。不管晚上有没有应酬,老王每顿饭都要提着酒瓶子。有客人就喝好一点的酒,没有客人,就喝几块钱一瓶的酒。

10月3日,因为国庆节放假,店里没什么客人,老王夫妇早早地关了店子回家了。妻子包了老王最爱吃的饺子,好吃不过饺子,这样的美味,总得喝两口吧。家里没酒不要紧,老王一溜烟到门口小店买了2瓶5块钱的酒回家。

回到家里,老王一边吃饺子,一边喝酒。妻子急急忙忙提着一饭盒饺子要送给儿子儿媳吃。

听着妻子渐行渐远的脚步声,老王心里窃喜,这回可以敞开肚子喝了。不知不觉,2瓶小酒下肚了。

就在这时,妻子突然打电话,让老王赶紧转到自己卡里8200元,信用卡还款期限到了,3号是最后一天。

老王挂了电话就给妻子转账,他刚打了一个“王”字,网银系统就自动跳出了“妻子”的名字,老王心想,现在的科技也太智能了,都不用自己输入全名,打一个字就能出3个字。紧接着,老王输入8200,点击了确认,转账完成。

老婆交代的事做完了,酒足饭饱,可以睡觉了。

老王闭着眼睛一股脑儿躺到了床上。刚躺下5分钟,电话铃又响了,是妻子打来的。妻子说没收到钱,这可把老王吓坏了,他一下子清醒了,从床上跳起来,赶紧打开手机查看。明明刚才转账成功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看不要紧,老王真的被吓到了。他的8200转给了一个姓王的客户,不是妻子。这个客户人品不错,但是他们有将近1年没有生意往来了。

老王赶紧给这个客户打电话,希望客户能把8200退给他。可是,客户说要等几天,那张银行卡已经找不到了。

老王慌了,这个客户不会想赖账吧,9月,他给妻子转8600也是转给了这个客户,后来,客户把8600还给他了,这次不会要赖账吧。

老王的妻子找到电视台,希望记者能帮忙说服客户还给她这笔钱,她可以适当出一些感谢费。

记者联系这位王姓客户,对方表示,自己没有收到银行短信,那张卡是信用卡,早就不用了,等过几天找到卡,去银行查账,如果有会还给老王的。

最终,双方约定,3天之内,王姓客户去银行查账,把8200元尽快还给老王。

酒腻子耽误事,这话一点不假。老王2次转账出错都是因为喝了酒。这次,老王表示,以后不会再喝酒了。

对于老王的行为,老王的妻子表示,转错账再让别人还回来,确实给别人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自己愿意给对方适当的酬谢费。

那么,如果对方不还钱犯法吗?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转账因为操作原因,转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方就是受益方,转账人有权要求第三方返还款项。

如果数额巨大,转账人可以报警,由警方出面与银行协调,提供受益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对方拒绝返还,转账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此事,网友们调侃,希望老王下次喝多了,把钱转给自己。但愿老王能引以为戒,不要再喝酒了。喝酒这件事本身不大,但喝完了把钱转给别人,就是大事了。

别人一喊他王总他就请客,两个月消费了七八十万,一个月买了三辆车,这条街上的足浴店老板都认识他,郑州的王女士说这就是自己的老公。

王女士说这话并不是多得意,而是由于自己老公上个月接了一个单子挣了30万,然后就不知所以然了,不仅把这30万都消费了,又贷款40万挥霍,家人和民警将男子送往医院检查后,发现男子患上了狂躁症,王女士说,这些钱都是老公在发病期间花的,现在看看能不能把这些钱要回来。

显然,王先生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应对王先生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亦或者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进行评定。

在法律上,如果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限制行为能力人,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看是否符合其能力范围内,对此监护人是可以进行追认的,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的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本案中,王先生花费了至少三笔钱。第一笔钱,一个月买了三辆车的行为;第二笔钱,请客吃饭的行为;第三笔钱,到足浴店消费的行为。

三个行为在法律后果上,对此承担的责任不同,买车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车辆购买合同需要解除,由此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是到饭店进行了消费和到足浴店进行了消费,即便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享受服务也是需要付费的,并不会因为享受了商家的服务后,以自己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要求退还费用,除非这部分费用还没有消费。

王先生突然挣了30万,却最终导致了今天这个局面,对于王先生来讲,可能是一个悲剧,而王先生这种做法,更让王女士也担负了巨大的心理负担。花了70多万,如果王先生从银行贷款消费这部分钱,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中,王女士对此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对此,你是如何看待本案的?

#男子赚30万疯了消费七八十万#

河南郑州做生意的王先生给儿子买了一手机。儿子玩手机的时候总是鬼鬼祟祟的,这让他有些不爽。无意间,他查看儿子的手机,发现儿子将钱转给很多女同学。正当王先生觉得匪夷所思的时候,更上头的一幕出现了。

现在很多学生都有手机,这几乎成了这个时代的标志。正所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长江后浪推前浪。

但是,为了孩子的学习,家长们在给孩子手机的时候,最好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的事情:

1,给孩子的手机开通青少年模式,让孩子只能在合理的范围使用手机。如果孩子玩游戏了,手机将会向家长举报。

2,不要让孩子的手机绑定家长的银行卡,否则的话,孩子在玩的时候,可能会将家长的钱给弄没了。

成都刘先生在广东深圳打工挣了30多万,他为了儿子缴费方便,将自己的手机卡绑定在儿子的手机上,几个月之后,他卡里的30多万全没了,经过调查,是他儿子玩游戏的时候充值,将卡里的30多万全充了。

3,如果家长自己的手机绑定了银行卡,不要轻易将手机给孩子使用,更不能让孩子知道支付密码。

西安刘大姐在某公司做保洁工作,卡里存了50000多块钱。她在家炒菜的时候,儿子借她的手机玩,等她炒完菜之后一看,卡里的钱全没了。经查,她儿子将她卡里的钱拿去直播打赏了。

以上,就是给孩子手机的直接教训,值得各位做家长的注意。

王先生的儿子总是躲着王先生玩手机。一般来说,躲着玩手机,就是做一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王先生无意间发现,儿子经常转账给一些女同学,儿子告诉王先生,一些女同学看到他手机里的余额,于是就提出让他借钱来花花,为了面子,他就时不时的给钱给一些女同学,最多的借了5000块。

王先生儿子为了面子,借钱给女同学,从行为上来说,这是“借钱”,按道理是可以追回来的。王先生也向那个借了5000块的女生要求归还。

但事实上,双方借钱,并无“借据”,在法律角度来说,很难认定双方存在着“借钱”的关系,无任何证据支持借钱这一说法,所以,如果真要想把儿子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可能并不容易。

事实上,王先生也试过,法律上得不到任何支持,即便找到老师,老师也只能左右协调,争取拿一部分回来,而并非能够完全拿回来。

这也给所有的家长提个醒,孩子还未成年,如果涉及到“借钱”这种事情,一定要经过家长同意,否则就不能借钱出去。更进一步说,做家长的就不应该给那么多钱给孩子,以免发生诸多意外。

钱是个好东西,可以帮助生活改善关系。但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钱并不是一个好东西,未成年的他们并没有太多驾驭钱的能力,所以,给他们钱太多,反而会惹出很多事端。所以,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最好不要给太多钱给他们。否则的话,可能就会让孩子平添许多麻烦,甚至可能毁掉孩子。

#郑州头条##借钱##同学#

河南郑州,一位王先生在自动柜员机上转了33000元给自己的妈妈,随后妈妈却告知没有收到。吓得王先生赶紧查看自己的账户,发现钱确实是已经转了出去,可这钱转去哪了呢?

原来王先生接到妈妈电话说家里急需33000元,王先生就急匆匆地跑到自动柜员机上给妈妈转了过去,妈妈等得着急,就又打了一个电话给王先生,问他咋还不转钱过来,王先生一听,傻眼了,刚才自己明明就已经转完账了,那小票都还在裤兜里呢,究竟怎么一回事啊?

于是他赶紧拿出小票,仔细一看,才发现自己在输入转账账号时,居然不小心把其中一个号码给输错了,哎呀妈呀,这下坏了,33000块钱都转给了一个陌生人了,这可咋办啊?

随后王先生联系了银行的工作人员,想找到收款人的联系 方式,希望对方可以把钱转回来。可当他与对方联系上后,对方却让他报 警,找警 察同志来要钱,还把王先生都拉黑了。

无奈之下,王先生便求助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忙把钱要回来。记者也是想尽办法才联系到这位收款人,确认了记者的身份后,这位收款人提出了必 须到派出所现场退还的要求。为什么小伙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原来小伙坚持要到派出所当面退还那33000元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账户莫名其妙就多了33000元,当时也被吓到了,担心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王先生联系他后,他才坚决要求要到派出所后才愿意退还那33000元。

于是在记者的帮忙下,双方来到了派出所,当着众人的面,收错款的小伙才把钱都如数转回给了王先生。

首先,不得不为小伙的做法点赞!当他发现自己的账户意外地多了33000元后,没有第 一时间想着占为己有,而是居安思危,想着这钱是否来路不正当,是否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小伙坚持要求要到派出所才肯退还错收的钱,也体现了小伙思虑周全。在派出所,当着民 警的面,王先生出示转账小票,这样就避免了错认失主的情况。

蕞后,通过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平时生活中,在转账时,务必要再三确认转账账号和账户名,以免输错,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对此,你们怎么看?

#郑州头条# #我要上 头条# #金粉社区#

1000万的房子出租10万一年。拉低了整个租房市场的平均价格。[捂脸]//@媒体人张晓磊:河南郑州,王先生花1000多万买了一套商业别 墅,每年以10万的价格租给一家公司。前三年交租挺按时,可到了第4年干脆就不交了。王先生按合同规定让其搬离,没想到对方却说:想让我搬离,你得先付给我210万的装修费!王先生看中了一套商业别 墅,于是,就花1000多万买下来准备做投资。过了2年,有一家公司想要租他的这套别 墅作为办公地点,双方协商之后,便签订了8年的租房合同。前2年,这家公司还是正常支付房租的,可是到了第3年,这家公司就开始拖欠房租了,王先生催促了几次,他们说公司目前正在装修,资金有些紧张,等之后一定会补交房租的。谁料,又过了1年,对方还是分文未付,如今这家公司已经欠了10万元的房租了。于是,王先生要求对方搬离别 墅,他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未支付租金超过10日,他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对方现在已经是严重违约了。可是没想到,对方不仅不搬走,还要求王先生支付210万装修费。对于这个要求,王先生十分气愤,他说:“这太不合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租房子,不仅不付房租,还要求房东倒贴装修费的!而且我每个月的房贷都快还不起了,你们谁来赔偿我的损失?”听到王先生这样说,对方不为所动,他们表示,自己装修这套房子的时候花了300万,按照规定,在合同解除之后要根据双方协商的价 格来进行补偿。所以,他们认为,王先生应该按照装修费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补偿,也就是要补偿自己210万。其中一位公司的负责人还说:“经过这样折抵的话,自己欠不欠租金,还不确定呢!”听到这话,王先生顿时非常恼火,看着这无理占三分的负责人说:“真没见过你们这种人!明明是你们先违约不交房租,如今不但赖在我的房子不走,还让我倒贴几百万!”眼看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王先生耐心全无的表示,如果对方执意如此,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后,经过协商,对方答应会向总公司申请预算支付房租,如果实在申请不下来,对方会想办法帮王先生把房子租出去,以减少王先生的损失。这件事一度引发了热议,网友们看了也是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说:“让租客把装修的东西拆走,把房子恢复成原样。”有的网友说:“如果是房东违约,赔装修费是天经地义,但如果是租客违约,就不用赔。”还有的网友说:“当初装修的时候,房东肯定也是同意的,那么现在对方提出赔偿装修费,也很正常。”可谓是众说纷纭,那么,在这件事情中,房东应该支付租客装修费吗?根据《最高人 民法 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即方便拆除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此外,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提前解除合同是由于承租人违约,那么,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所以,由于这家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房租,违约在先,因此,王先生可以不支付其装修用费。该公司也许是经营出现了问题,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支付房租,但是无论如何,这都不能成为拖欠房租的理由,感觉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就应该主动表达歉意,搬离房子,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房东来承担损失。毕竟王先生也投入了1000多万,每个月还要还房贷,也很不容易。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品质。对一个经营者来说,诚信尤为重要,只有诚信做人,才能使生意做得长久。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你们觉得,王先生应该支付装修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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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的王先生,花几十万买的新车,自己刚开两个月,姐夫就开口要借车,因为是亲戚,王先生也没怎么在意,可这一借就是整整7年时间!期间多次向姐夫讨要,但始终没能要回来车子。后来,王先生通过查询交通违章信息,才知道姐夫早就把车子拿去抵债了,而且一连转过好多手,这姐夫也真是凭实力坑大舅哥!

近日,郑州的王先生卖房子急哭了,二手房太难卖了。“我只想拿回本金,三年月供赔了就赔了吧”。

这位王先生是4月份订的二手房,因为计划五一结婚,所以特意挑了一个硬装各方面都不错的中高楼层小两房。位于郑州地铁一号线,燕庄地铁口,曼哈顿小区。是一套70平小两房,双气。

“我呢会买房利率5.88,跟现在的4.9比,简直太贵了,起码差了将近20万利息,这都是钱啊”。王先生抽着烟,在我们门店外面吞云吐雾说着。

“我要是赔钱卖,把这三年的月供赔光,能保住首付卖出去吗?”

我苦笑着说,“哥,咱现在冷静下,你月供压力大,要不先把房子租出去,起码一个月抵你一半月供,你再还个2000多,还能扛一扛”。

我是真不建议这哥卖房子,他比我大一岁,去年生的娃,今年娃才一岁,老婆又失业了,我们都知道娃娃是个吞金兽。花钱地方太多。这王哥买房时是115万,但现在小区成交价充其量95,这还是他装修比别人好。

我把王哥拉回店里,泡上茶,给他算了笔账。“哥你这三年月供等额本息,目前本金就还了3万,利息还了14万。”

刚说两句,王哥又想抽烟,喝了杯水哑了哑嗓子“银行这些资本家是真香啊,我一个月还4800房贷,合着本金就800,剩下4000都是利息。”“打从去年生完娃,我晚上就没睡好过,天天晚上闭上眼就是怎么搞钱”

看着王哥就比我大一岁,头上莫名多了七八根白头发,我也感觉无以名状的滋味,涌上心头。我现在单身,也是还不起房贷结不起婚啊。

言归正传,我接着给王哥算账。“按现在95万成交,哥你本金贷了81万,这三年还了3万本金,还剩78万本金。卖完房子这个钱是要还银行的,相当于你还剩17万。”

“啥玩意,剩17万,我这三年利息就还了银行14万,合着我卖完房子,最后手里就3万块钱。我首付飞哪儿了”。王哥激动的直接拍桌子站起来了。

“不卖了不卖了,说啥也不卖了。你帮我租了吧,大不了我搬家搬个小标间”我又打开租房系统,给王哥看了下电脑。

“咱小区现在挂出租房子301套,光跟咱同户型就有67套。而且租金也不是前年的2800,今年基本也就2200”

王哥彻底没脾气了。

“我爸妈也在外地打工,不然孩子早送老家让他们带了。我还有弟弟没结婚,没买房子,我爸妈还得给他存钱。”

“现在你嫂子没法上班,月供我是真还不上了,按你说的95多久可以卖出去”。王哥又期待的看着我。

我给他看了我们附近带看量,“基本像咱们附近这种08-的房子,价格合适,基本每天都有客户看,半个月到一个月成交并不难。”

王哥又欲言又止的问我,“首付,真的保不住嘛?”

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和他同病相怜。我是接的盘,没比他好到哪去。疫情三年,首付早被当成泡沫削掉了。我房子也已经贬值蒸发了15%-20%。只能咬牙接着还。

王哥就更难了,一天打两份工,晚上下班还在外面跑滴滴跑到12点。就这还是还不上房贷。

“尽快出手吧,我相信你。卖完房子我就会老家了,郑州容不下我”。王哥说完就大步流星出去上班了。

疫情和房价下跌,损失最大的真的还是只有一套房子的普通人。遇见点事卖个房子,直接就成泡沫了。也不知道今年还有多少人挺不下去离开郑州。

头条的朋友还不起房贷怎么坚持的呢?有评论区分享的吗?小编先干为敬,每晚三小时外卖[捂脸]。

#打卡郑州美好生活# #郑州头条# #房子#

河南郑州。王女士让丈夫给她转8200元还信用卡,谁知丈夫用手机银行转完账,他们却迟迟没有收到到账信息。后来查看一下,发现这些钱竟然转到了别人的账上。最可气的是,同样的事情,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当时是晚上七八点钟,王女士的丈夫郭先生和朋友到外面喝酒,差不多喝了七八两,接到王女士的电话,说是信用卡还款,让他转8200块钱过去。不曾想,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把钱转给了别人,如果不是妻子多次催促询问,他根本都没有发现。

或许有人会疑问,转账如果转错人不是有提醒吗?

其实巧就巧在,对方和王女士一个姓,而且之前做生意的时候有过往来,在转款的时候,刚输入“王”字,就出现了几个王姓的银行卡,郭先生喝酒后也没看清,就把钱转错了人。

更让王女士生气的是,在去年几乎同一时间,丈夫也因为喝酒,给对方账户转了8600块钱,一年之间转错两回,而且还是同一个人。这让王女士气愤不已。而郭先生对于自己的行为,也非常后悔,现在兜里一分钱都没有了,直言:以后不能喝酒了,喝完酒也不能再转账了。

或许是不好意思再次联系对方,于是王女士找到媒体,希望能帮忙把钱要回来。她也承认这是他们自己的过错,愿意适当给对方一点补偿。

记者联系到转错账的王先生,他表示之前就给对方转过一次,因为这张卡并不是借记卡,而是信用卡,所以他要先把银行卡找到,确定余额后再给对方转,既然之前转过一次,那这次肯定会转,但需要几天时间,先把卡找到。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虽然对方还没有立刻把钱转回来,但既然之前转过,相信也不是太便宜的人,只能说王女士一家人这次是遇到好人了,但对方再好,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犯错误。

有网友说:如果转错钱了,结果对方用这笔钱还款或者对方是失信名单,那该怎么办?

说起来,这种事发生的概率虽然不高,但确实之前有出现过,而且也非常复杂。首先我们要知道,转账转错了对于被错误转账的人来说,在法律上被称作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就是指受益人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取得了利益,而其他人则因此遭受了损失,受益人无合法依据的获利与其他人的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则该受益人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

由于是受益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利益,同时因此让他人蒙受了损失,这样的获利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受益方返还其所收益也就是受损方所损失的财产。如果对方不愿意返还,受损失一方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其所损失的利益。

如果对方的钱用来自动还款或者冻结,受损方可以要求收款人归还不当得利的钱款。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解决,但是即使胜诉,也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如果对方债务很多的话,极有可能这笔钱是没法完全追回的。

总而言之,自己转错账,不论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别人,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既然知道喝酒误事,那就平时少喝一点酒,不要给家里人添麻烦,更不要给别人添麻烦。

这个和租房户分拆迁款是一模一样的人//@媒体人张晓磊:河南郑州,王先生花1000多万买了一套商业别 墅,每年以10万的价格租给一家公司。前三年交租挺按时,可到了第4年干脆就不交了。王先生按合同规定让其搬离,没想到对方却说:想让我搬离,你得先付给我210万的装修费!王先生看中了一套商业别 墅,于是,就花1000多万买下来准备做投资。过了2年,有一家公司想要租他的这套别 墅作为办公地点,双方协商之后,便签订了8年的租房合同。前2年,这家公司还是正常支付房租的,可是到了第3年,这家公司就开始拖欠房租了,王先生催促了几次,他们说公司目前正在装修,资金有些紧张,等之后一定会补交房租的。谁料,又过了1年,对方还是分文未付,如今这家公司已经欠了10万元的房租了。于是,王先生要求对方搬离别 墅,他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未支付租金超过10日,他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对方现在已经是严重违约了。可是没想到,对方不仅不搬走,还要求王先生支付210万装修费。对于这个要求,王先生十分气愤,他说:“这太不合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租房子,不仅不付房租,还要求房东倒贴装修费的!而且我每个月的房贷都快还不起了,你们谁来赔偿我的损失?”听到王先生这样说,对方不为所动,他们表示,自己装修这套房子的时候花了300万,按照规定,在合同解除之后要根据双方协商的价 格来进行补偿。所以,他们认为,王先生应该按照装修费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补偿,也就是要补偿自己210万。其中一位公司的负责人还说:“经过这样折抵的话,自己欠不欠租金,还不确定呢!”听到这话,王先生顿时非常恼火,看着这无理占三分的负责人说:“真没见过你们这种人!明明是你们先违约不交房租,如今不但赖在我的房子不走,还让我倒贴几百万!”眼看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王先生耐心全无的表示,如果对方执意如此,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后,经过协商,对方答应会向总公司申请预算支付房租,如果实在申请不下来,对方会想办法帮王先生把房子租出去,以减少王先生的损失。这件事一度引发了热议,网友们看了也是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说:“让租客把装修的东西拆走,把房子恢复成原样。”有的网友说:“如果是房东违约,赔装修费是天经地义,但如果是租客违约,就不用赔。”还有的网友说:“当初装修的时候,房东肯定也是同意的,那么现在对方提出赔偿装修费,也很正常。”可谓是众说纷纭,那么,在这件事情中,房东应该支付租客装修费吗?根据《最高人 民法 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即方便拆除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此外,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提前解除合同是由于承租人违约,那么,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所以,由于这家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房租,违约在先,因此,王先生可以不支付其装修用费。该公司也许是经营出现了问题,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支付房租,但是无论如何,这都不能成为拖欠房租的理由,感觉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就应该主动表达歉意,搬离房子,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房东来承担损失。毕竟王先生也投入了1000多万,每个月还要还房贷,也很不容易。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品质。对一个经营者来说,诚信尤为重要,只有诚信做人,才能使生意做得长久。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你们觉得,王先生应该支付装修费吗?

媒体人张晓磊网络名人

河南郑州,王先生花1000多万买了一套商业别 墅,每年以10万的价格租给一家公司。前三年交租挺按时,可到了第4年干脆就不交了。王先生按合同规定让其搬离,没想到对方却说:想让我搬离,你得先付给我210万的装修费!王先生看中了一套商业别 墅,于是,就花1000多万买下来准备做投资。过了2年,有一家公司想要租他的这套别 墅作为办公地点,双方协商之后,便签订了8年的租房合同。前2年,这家公司还是正常支付房租的,可是到了第3年,这家公司就开始拖欠房租了,王先生催促了几次,他们说公司目前正在装修,资金有些紧张,等之后一定会补交房租的。谁料,又过了1年,对方还是分文未付,如今这家公司已经欠了10万元的房租了。于是,王先生要求对方搬离别 墅,他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未支付租金超过10日,他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对方现在已经是严重违约了。可是没想到,对方不仅不搬走,还要求王先生支付210万装修费。对于这个要求,王先生十分气愤,他说:“这太不合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租房子,不仅不付房租,还要求房东倒贴装修费的!而且我每个月的房贷都快还不起了,你们谁来赔偿我的损失?”听到王先生这样说,对方不为所动,他们表示,自己装修这套房子的时候花了300万,按照规定,在合同解除之后要根据双方协商的价 格来进行补偿。所以,他们认为,王先生应该按照装修费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补偿,也就是要补偿自己210万。其中一位公司的负责人还说:“经过这样折抵的话,自己欠不欠租金,还不确定呢!”听到这话,王先生顿时非常恼火,看着这无理占三分的负责人说:“真没见过你们这种人!明明是你们先违约不交房租,如今不但赖在我的房子不走,还让我倒贴几百万!”眼看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王先生耐心全无的表示,如果对方执意如此,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后,经过协商,对方答应会向总公司申请预算支付房租,如果实在申请不下来,对方会想办法帮王先生把房子租出去,以减少王先生的损失。这件事一度引发了热议,网友们看了也是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说:“让租客把装修的东西拆走,把房子恢复成原样。”有的网友说:“如果是房东违约,赔装修费是天经地义,但如果是租客违约,就不用赔。”还有的网友说:“当初装修的时候,房东肯定也是同意的,那么现在对方提出赔偿装修费,也很正常。”可谓是众说纷纭,那么,在这件事情中,房东应该支付租客装修费吗?根据《最高人 民法 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即方便拆除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此外,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提前解除合同是由于承租人违约,那么,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所以,由于这家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房租,违约在先,因此,王先生可以不支付其装修用费。该公司也许是经营出现了问题,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支付房租,但是无论如何,这都不能成为拖欠房租的理由,感觉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就应该主动表达歉意,搬离房子,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房东来承担损失。毕竟王先生也投入了1000多万,每个月还要还房贷,也很不容易。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品质。对一个经营者来说,诚信尤为重要,只有诚信做人,才能使生意做得长久。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你们觉得,王先生应该支付装修费吗?

如果你的孩子遇到上学难、找工作难的问题,千万不要轻信所谓“托关系”就能办成事儿。

近日,郑州的王先生为了孩子上学的事发了愁,因为搬了家孩子需要转学,王先生希望孩子能够就读不错的学校,临近入学期更是着急。

恰好在小区超市,王先生认识了骗子张某的父母,其父母说儿子是承包学校食堂的,可以帮他办,于是王先生联系到了张某,张某信誓旦旦地承诺可以给孩子办就学,并要求王先生转18000块的办事费。

让王先生更苦恼的事,因为对骗子的轻信,他还也介绍了30多位有同样困难的家长给张某,张某前后索要了这些家长179万元。当有的家长意识到事情办不成似乎被骗时报了警,王先生才恍然大悟上当了,而张某把家长们的辛苦钱都挥霍一空,王先生糊里糊涂成了骗子的中介,只好借款还了其余家长的钱。

都说孩子的事是大事,但是当牵扯到金钱时,家长们还是要理性。#父母身旁孩子成长# #育儿研习社# #头条育儿# #头条育儿团# #上学# #转学# #骗子# #河南# #郑州# #郑州头条# #郑州爆料# #父母陪伴#

干嘛不卖给营业厅呢?//@雷神看法:河南,郑州。王先生的手机号码后四位是7777,王先生想把自己的号过户到自己媳妇名下,营业厅要他交72000元的违约金,王先生不能接受,于是找来调解员。店员却称:他们没有权利接受采访。王先生的这个尾号四个7,刚开始用的时候,他并没有觉得很特别,可是结婚之后他的媳妇却很喜欢这个号码。而王先生也比较爱自己的媳妇,为了表达自己对媳妇的爱意,他决定把自己的号码过户到媳妇名下,让媳妇使用这个号。于是他来到营业厅,打算办理过户手续,他跟店员说清楚自己要办理的业务之后,店员便给了他一份协议,王先生一看,上面竟然写着要办理过户手续,就要交违约金72000元。王先生一看就吓傻了,当初自己买这个号的时候,也是随意挑的一个号码,当时签的就是一般的协议,并没有说如果要办理携号转网需要交违约金,所以他觉得这是店员在为难他。于是他质问店员,只不过是一个号码,自己也只不过是想过户给自己媳妇用,怎么就是违约行为呢?对此店员回答,说王先生的这个号码是靓号,靓号是不能随意办理携号转网的,如果随意办理这个业务就是违约行为。但是对于这个要求,王先生拒绝了,他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想要收钱的借口。但是自己不签这份协议,他就办不了过户手续。为了解决此事,他决定寻求帮忙,找来了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店员并没有改变他们的态度。他们表示,对于这件事,他们确实没办法帮王先生解决,他们也没有办法接受采访,需要联系上级。并且他们还表示,他们上午业务比较繁忙,所以不能立刻解决此事。而为了这件事,在上午的时候,王先生就跑了两三趟,每次他们都以忙为理由拒绝了王先生。好不容易等到下午,人也比较少了,于是王先生又再次和调解员来到营业厅。这一次调解员带着准备来质问店员,调解员提出了关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四项的规定,电信企业九类禁止性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也就是根据此规定王先生可以办理携号转网,把号码过户到媳妇名下,他们没有权利去阻止,更不能说明王先生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因此调解员质问店员,72000元的违约金到底从何而来?对此店员却沉默不语,而在王先生不停地追问下,店员一次又一次地打断王先生的话,说王先生没有给他们说话的时间。为此调解员感到很奇怪,明明已经质问他们相关的问题,他们沉默不语,对于王先生的追问,他们又不让王先生说,那这又怎么解决问题呢?而店员则回答调解员,说他们没有权利接受采访,眼看王先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事情也僵持不下,于是另一个店员开始打电话给上级。而在店员打完电话之后,店员终于表示如果王先生不认可靓号协议,那么可以申请减免。而事情也得到了解决,王先生也把自己的号码过户给了媳妇。其实王先生遇到的问题就是是否违约的问题?王先生办理了这个号码之后,他和营业厅便构成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当按照当初的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以上法规来分析,首先,由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四项已规定,不能阻挠用户办理转网业务,那么他们就有义务帮忙王先生办理携号转网手续,把号码过户到他媳妇名下。其次,如果当初王先生签订相关的协议,不能进行携号转网,那么王先生要把号码过户到媳妇名下,则属于违约行为。从王先生的陈述中可以知道,王先生当初买这个号时,签订的协议并没有这一项的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要把号码过户给媳妇,那么就不算违约行为,因此不需要交违约金。因此王先生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营业厅以各种理由要求王先生交违约金,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由于72000的数额比较大,如果王先生真的在他们的强求下已经交了违约金,实际上他们又没有法律依据,那么他们的行为将会构成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雷神看法 由于72000的数额属于数额巨大,此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是谁,对待客户都应当真诚相待,用服务赢得人心。对于尾号有四个7值72000元,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媒体人周刊# #律师来帮忙# #郑州头条#

雷神看法

河南,郑州。王先生的手机号码后四位是7777,王先生想把自己的号过户到自己媳妇名下,营业厅要他交72000元的违约金,王先生不能接受,于是找来调解员。店员却称:他们没有权利接受采访。王先生的这个尾号四个7,刚开始用的时候,他并没有觉得很特别,可是结婚之后他的媳妇却很喜欢这个号码。而王先生也比较爱自己的媳妇,为了表达自己对媳妇的爱意,他决定把自己的号码过户到媳妇名下,让媳妇使用这个号。于是他来到营业厅,打算办理过户手续,他跟店员说清楚自己要办理的业务之后,店员便给了他一份协议,王先生一看,上面竟然写着要办理过户手续,就要交违约金72000元。王先生一看就吓傻了,当初自己买这个号的时候,也是随意挑的一个号码,当时签的就是一般的协议,并没有说如果要办理携号转网需要交违约金,所以他觉得这是店员在为难他。于是他质问店员,只不过是一个号码,自己也只不过是想过户给自己媳妇用,怎么就是违约行为呢?对此店员回答,说王先生的这个号码是靓号,靓号是不能随意办理携号转网的,如果随意办理这个业务就是违约行为。但是对于这个要求,王先生拒绝了,他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想要收钱的借口。但是自己不签这份协议,他就办不了过户手续。为了解决此事,他决定寻求帮忙,找来了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店员并没有改变他们的态度。他们表示,对于这件事,他们确实没办法帮王先生解决,他们也没有办法接受采访,需要联系上级。并且他们还表示,他们上午业务比较繁忙,所以不能立刻解决此事。而为了这件事,在上午的时候,王先生就跑了两三趟,每次他们都以忙为理由拒绝了王先生。好不容易等到下午,人也比较少了,于是王先生又再次和调解员来到营业厅。这一次调解员带着准备来质问店员,调解员提出了关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四项的规定,电信企业九类禁止性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也就是根据此规定王先生可以办理携号转网,把号码过户到媳妇名下,他们没有权利去阻止,更不能说明王先生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因此调解员质问店员,72000元的违约金到底从何而来?对此店员却沉默不语,而在王先生不停地追问下,店员一次又一次地打断王先生的话,说王先生没有给他们说话的时间。为此调解员感到很奇怪,明明已经质问他们相关的问题,他们沉默不语,对于王先生的追问,他们又不让王先生说,那这又怎么解决问题呢?而店员则回答调解员,说他们没有权利接受采访,眼看王先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事情也僵持不下,于是另一个店员开始打电话给上级。而在店员打完电话之后,店员终于表示如果王先生不认可靓号协议,那么可以申请减免。而事情也得到了解决,王先生也把自己的号码过户给了媳妇。其实王先生遇到的问题就是是否违约的问题?王先生办理了这个号码之后,他和营业厅便构成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当按照当初的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以上法规来分析,首先,由于《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四项已规定,不能阻挠用户办理转网业务,那么他们就有义务帮忙王先生办理携号转网手续,把号码过户到他媳妇名下。其次,如果当初王先生签订相关的协议,不能进行携号转网,那么王先生要把号码过户到媳妇名下,则属于违约行为。从王先生的陈述中可以知道,王先生当初买这个号时,签订的协议并没有这一项的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要把号码过户给媳妇,那么就不算违约行为,因此不需要交违约金。因此王先生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营业厅以各种理由要求王先生交违约金,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由于72000的数额比较大,如果王先生真的在他们的强求下已经交了违约金,实际上他们又没有法律依据,那么他们的行为将会构成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雷神看法 由于72000的数额属于数额巨大,此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是谁,对待客户都应当真诚相待,用服务赢得人心。对于尾号有四个7值72000元,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媒体人周刊# #律师来帮忙# #郑州头条#

近日,河南郑州,王先生将城里房子卖了,回农村老家自建了双层大别墅,还有大院子,发到网上之后,意想不到的是………网友:没房贷没物业费的日子,真好!

从照片里了解到,在自己地皮上建了大别墅,整体外立面是白色的,屋顶是红色琉璃瓦,还是两层的,一层入户门是一个古铜色大门,非常气派,里面应该是客厅,二楼应该是卧室吧,阳台上有雕刻的汉白玉栏杆,好一个奢华,还有大院子,种种花,养养鸡啥的,有车库,生活好不快活……

(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看到后网友赞叹道:

有网友:一群又要开始给你讲教育,医疗,交通,生活便利等等的喷子们正在赶来的路上了!

还有网友:家里有这房子的,城里一定有房!至于有没贷款不知道,但物业费肯定少不了。

更有网友:没高空抛物,没黑物业,没上下楼干扰,没邻居门口的臭鞋子,没高价停车位,没堵车。我也农村的,等以后能赚到盖房子的钱,也回老家盖一个,自己种种菜,养养鸡鸭鹅,买一部十万多点的代步车就足够了,去那也方便。

还有的网友诗兴大发:

万家灯火生炊烟,

柴米油盐又一天,

人间非净土,

各有各的乐与苦,

都是红尘客,

只羡仙家云中鹤

各位网友有什么感慨,欢迎评论区留言……#我要上微头条# #郑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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