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把“反垄断”列为7项重点风险领域之首。很多人会说,垄断行业的央企本来就是为服务国家战略而存在的,《反垄断法》管得了它们吗?我们有没有针对央企的反垄断案例?据老吴了解,案例是有的,但不是很多,主要发生在子企业,集团层面很少,典型的一例就是电信反垄断案。
据南都报道,11月,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合占2/3以上的市场份额。利用这样的市场支配地位,当事人被指涉嫌实施“价格歧视”行为。但两公司于底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整改并将提升网速并降低宽带资费。当时反垄断执法机构称已收到申请,正按照《反垄断法》审理。但此后,官方并未公开披露这起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老吴理解,即使央企在国内面临反垄断的风险较小,但央企在海外开展业务是避不开反垄断审查的。因此,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