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出警救了自家火#:被发现了,怪不好意思的】近日,湖北恩施一烧烤店厨房起火,店主立即转移可燃物并切断电源。经过消防5分钟的扑救,明火被扑灭。准备归队时,一消防员发现该店铺正是队友家的店,这时深藏不露的队友尴尬笑称,别拍了,怪不好意思的。(荔枝新闻)
恩施是个什么宝藏地方[呲牙]
卖洋芋的小哥哥说:“我要把口罩戴起,害怕太帅了追我的女娃儿太多。”
卖烧烤的小哥哥说:“早晓得你要拍照,我今天就穿西装打领带了。”
#武汉头条# 和放牛的邻居聊了,发现我在武汉还不如他在家养牛。
回恩施几天,野外烧烤的时候,遇到了养牛的隔壁邻居。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他一年养牛30多头,放羊50多只。有两个大的天然草场(没人挣,没人抢,还不花钱),每天放牛大概4-5个小时。牛吃饱了,就回家。
一年收入,他的说法是,供老大上大学,老二高中的学费和生活费,家里开支搞完,还能存20多万。
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从不夸海口,所以他的话,我信。唯一不信的是,他说少了。
所以我估计,他一年收入40万,问题不大。
是不是好过大多数城里的打工人?
关键他每天把牛羊赶上山就没啥事,一天就刷抖音,看新闻。
看完让人羡慕!
木屋烧烤、海伦司都是年销售业绩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司,其创始人之前都是干保安的,其中海伦司的创始人是湖北恩施籍人。
经商,其实不需要太高的学历!更多的是勇气!!!胆子大!!!
“兄弟们,我去自首了!”湖北恩施,10月8日,凌晨时分,一男子和几个朋友喝完酒后,突然心血来潮,到派出所大门口拍视频,称自己在外犯了事,现在准备进派出所自首。经过核查,警方发现男子之前曾冒充公安执法人员实施诈骗,是在逃人员!
事发这天凌晨,住在镇上的肖某和几个朋友吃烧烤、大排档,喝得酩酊大醉,谁曾想到,他在醉酒后,不知道那根筋不对,突然跑到当地派出所门口,用手机拍视频,称自己在外面犯了事,现在准备去自首,还大喊:“兄弟们,我爱你们”。
当然,肖某拍完视频后,就离开了,并没有真的自首。
警方看到肖某发到网上视频,立即对视频进行核查,看是不是如肖某所说,他犯了事,核查结果让民警吓了一跳,真是在逃人员!原来,肖某正在被武汉警方网上追逃,这几个月他东躲西藏,并趁国庆节到来,潜逃到某镇躲避。
最后结局很舒适,民警经过精准研判,在数小时内成功将肖某抓获归案。经审讯,肖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之前在武汉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他人实施诈骗,并在案发后畏罪潜逃。
目前,当地警方已将肖某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蚂蚁说法 】
肖某这事告诉我们,酒品不好,没有自制力的人,千万不要喝酒。不然喝醉后,自己会干出点什么事情,自己都不清楚,当然,肖某这次歪打正着,真的“自首”了。
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具有自首情节的,综合考虑,可以减少40%以下的基准刑;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40%以上的基准刑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从法律上讲,肖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吗?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也就是说,自首要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在尚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
第二,投案以后,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要如实、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供述,不能有任何隐瞒。
肖某到派出所门口拍视频,声称要自首,但拍完视频回家倒头就睡,并未真的自首,所以肖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首条件,不能以自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然,肖某还有一条路可走,肖某现在可以坦白从宽,认罪认罚。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10%以下的基准刑。
对于有坦白情节,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其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可以减少20%以下的基准刑。
注意,认定有坦白情节后,不再适用认罪认罚的规定,也就是说,最好的结果是,肖某可以获得减少20%以下的基准刑的从宽处罚。
最后,警方在核查肖某身份时,估计是想对他进行治安处罚,结果歪打正着,发现肖某真犯了事。这下好了,瞌睡遇到枕头,不将他捉拿归案,对不起他拍的自首视频!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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