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学生班级进行全面、合理的评价,激励各班级加强学风建设,活跃班级文化,提高班级凝聚力,共同营造优良的班风、学风和院风,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结合《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本科年级对班级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二、实施原则
在班级目标创建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唯实性原则。对于该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考核应遵循原则,实事求是。并将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公布给所有学生。
(二)系统性原则。辅导员在执行目标管理体系时应结合学院的考核情形及年级主要核心学生骨干的反馈情况,系统的考核班级对于班级创建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引导性原则。辅导员应在年级各班中积极引导宣传,树立良好的竞争氛围,力求做到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自主的愿意为集体荣誉而努力。
三、总体要求
(一)本实施细则包括管理制度、学风建设、班级荣誉、班级氛围、日常表现、骨干培养、党员培养七个计分项以及违纪情况的扣分项,大项下可设分项,分项下可设小项。七大计分项总分值分布如下: 计分项目 管理
制度 学分
建设 班级
荣誉 班级
氛围 日常
表现 骨干
培养 党员
培养
计分分值 10 25 12 20 20 5 8
扣分项 违纪情况 总分 100分
(二)七大项分别按照每项考核后分别计分,每项不得超过上表中设定计分总分值,七大项得分相加得到班级计分总值,计分总值不得超过一百分,减去违纪情况扣分值,得到班级相应的最终得分。
(三)班级综合考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定于下一学期开学的两周内完成,由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向全院同学公示。
(四)考评结果经公示无争议后,由年级存档备案,作为全院各班级评优、评奖和确定学院“重点建设班集体”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五)考评结果经公示如有争议,有关班级或学生可以向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诉,年级辅导员应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给与回复或对结果做出适当调整,否则当事人可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提出申诉。
(六)年级和班级都应作好日常工作记录,以便在考评时核对,具体应包括:
1.年级做好作息、课堂、自习、早操(早读)等考勤记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评比记录、请假和销假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记录。
2.年级做好各班级代表年级、学院、学校主办、承办或参加各项活动、竞赛或公益劳动的情况。
3.各班级制定的公约、规定及实施过程记录情况。
4.班级及班级内宿舍所获得的各类荣誉情况。
5.班级中除固定班委之外的学生骨干及发展党员情况记录。
6.其他依据考评项目需要记载的事项。
四、具体实施
(一)管理制度(10分)
根据各班级落实和执行学院、年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酌情计分。各班要按照年级的要求选举班级骨干并做好责任分配,把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班委身上,真正做到责任包干,令行禁止。每学期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总结上一学期工作,作为年级实施考评的依据之一。
(二)学风建设(25分)
1、课程不及格率(8分)
按照班级不及格率在年级排序,由低到高分别计8、7、6、5、4、3、2、1分
2、学业警示情况(7分)
通过学业警示生数高低比较。
未出现学业警示,计7分;
学业警示1人次,计5分
学业警示2人次,计4分
学业警示3人次,计2分
学业警示3人次以上,计0分
3、平均纯学分积(5分)
通过班级所有学生的平均纯学分积在年级排名高低比较。
纯学分积最高的班级,计5分
纯学分积次高的班级,计4分
其他班级,计2分
4、获奖学金情况(5分)
通过班级获奖学金学生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比较。
获奖学金占比最高的班级,计5分
获奖学金占比次高的班级,计4分
其他班级,计2分
(三)班级荣誉(12分)
1、班级荣誉(4分)
获省级奖项的班(团)集体荣誉,计4分
获学校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荣誉,计3分
获学校先进班级集体或红旗团支部荣誉,计2分
其他荣誉酌情加分
2、宿舍荣誉(4分)
获省级及以上文明宿舍称号,计4分
获校级及以上文明宿舍称号,计1分/个
累计不超过4分
3、个人荣誉(4分)
班级成员获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计4分/个
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标兵荣誉,计2分/个
累计不超过4分
(四)班级氛围(20分)
1、承办活动(8分)
通过班级承办年级活动在年级总活动中所占比例高低来比较,由高到低分别计8、7、6、5、4、3、2、1分
完成特别出色的可酌情考虑另外加1-2分,但加分后不超过8分。
2、主办活动(7分)
通过班级成功主办的有意义的活动次数比较。
主办次数最多计7分
主办次数最少计2分
未主办活动计0分
其余酌情计分
3、参与活动(5分)
通过班级积极响应和参与学校、学院的活动次数比较。
参与次数最多以5分计;
参与次数最少以2分计:
未参与活动计0分
其余酌情计分
(五)日常表现(20分)
通过计算班级所有学生在日常常规检查中所有得分的平均分值比较。
平均值超过95分,计20分
平均值超过90分,计17分
平均值超过85分,计15分
平均值超过80分,计13分
平均值超过75分,计11分
平均值超过70分,计9分
平均值超过60分,计5分
平均值低于60分,计0分
(六)骨干培养(5分)
通过班级培养的参与到年级、学院及学校的学生骨干数量之和,且在学期考核中合格的学生数占班级总人数比例比较。
比例最高的班级,计5分
比例次高的班级,计4分
比例最低的班级,计2分
其他班级计3分
(七)党员培养(8分)
通过班级培养出的合格党员数占班级总人数比例比较。
比例最高的班级,计8分
比例次高的班级,计7分
比例最低的班级,计3分
其他酌情计分
(八)违纪情况(减分)
1、班级成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取消班级年度评优资格。
2、班级成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除20分。
3、班级成员受到警告处分,每人次扣除15分。
4、班级成员受到通报批评,每人次扣除10分。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各年级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六、本细则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自5月起施行,5月第一次修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