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龙镇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文件精神,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现向辖区范围内公开招募公益性岗,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募城乡公益性岗位405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80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认定标准
(一)招聘对象:化龙镇户籍及辖区常住居民。
(二)认定标准:
乡村公岗人员认定标准:
1.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含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城镇公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化龙镇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城镇居民女性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注:户籍地为城镇村)
2.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本镇城镇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共同生活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退休人员等除外),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财产性收入的人员。(注:户籍地为城镇村)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是指本镇农村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指处于离婚、丧偶或未婚状态,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或自主登记失业之日起,处于无业状态满1年以上且在无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各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实施征地后未实现就业人员;
10.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或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中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1.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在监狱服刑终止、刑期结束释放,或在劳改农场、劳教所、戒毒所等机构完成规定的教养活动后回归社会人员;
1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成员;
13.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1.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未缴纳城镇职工保险,未领取城镇职工退休金,无工商注册、股东等信息。
2.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尽职尽责;服从单位管理,如遇创城等紧急工作时,工作内容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并按规定给予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在岗人员每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五、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5日
2.资格审核:本人申请,所在村初步审核、民主评议,汇总后统一报化龙镇社保所审核择优录取,公示无异议的由镇社保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
4.请有意向的居民到所在村咨询[各村联系方式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申请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化龙镇各村委联系电话
附件2:化龙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孙家集街道
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文件精神,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现向辖区范围内公开招募公益性岗,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名额
孙家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涉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五大类,共设置岗位43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400个。
二、招聘对象
孙家集街道户籍及辖区常住居民。
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孙家集街道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街道户籍或在本街道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城镇居民女性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注:户籍地为城镇村)。
2.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本街道城镇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共同生活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退休人员等除外),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财产性收入的人员(注:户籍地为城镇村)。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是指本街道农村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成员。
5.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指处于离婚、丧偶或未婚状态,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或自主登记失业之日起,处于无业状态满1年以上且在无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各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实施征地后未实现就业人员。
10. 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或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中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1.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在监狱服刑终止、刑期结束释放,或在劳改农场、劳教所、戒毒所等机构完成规定的教养活动后回归社会人员。
1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成员。
13. 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岗人员认定标准:
1.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含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3.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尽职尽责;服从单位管理,如遇创城等紧急工作时,工作内容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4.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未缴纳城镇职工保险,无工商注册、股东等信息。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安排上岗”的流程进行开发。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六、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30日
2.资格审核:本人申请,所在村初步审核、民主评议,汇总后统一报孙家集街道社保所审核择优录取,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社保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
4.请有意向的居民可咨询孙家集街道社保所,电话5490051。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申请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来源:化龙镇人民政府、寿光市人民政府孙家集街道办事处
通讯员:肖晴 丁汉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