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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 物业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总结(五篇)

时间:2020-10-15 0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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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 物业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总结(五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一

第二章物业状况

第三章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八章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九章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十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立约目的

本公约的立约目的如下所列:

1.阐明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规定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各单元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养、保险、维修,达到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统一管理,使各业主有效享有其购置的单元,使得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环境整齐、卫生、清洁、美观,使得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延长。

3.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以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公约在各方签署列为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后生效。因此,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所有业主(包括其受让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受本公约的约束。

第二章物业状况

第三条物业名称:________

第四条物业坐落:________

第五条物业四至:________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面积及使用期限:________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号:________

第八条总建筑面积及划分单元:________

第九条共用部位:________

第十条共用设施设备:________

第三章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分配原则:

1.业主指在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中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2.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__平方米的,(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1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

1.开发企业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为:________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号:________

3.注册地址:________

4.邮编: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

6.注册资本:________

7.联系电话:________

8.联系人:________

9.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除下列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a.该企业被取消物业管理资质;

b.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c.该企业宣布解散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分立。

10.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重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签署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届时可以调整),本公约在其签署承诺书后对其产生约束力。

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的权利:

1.对其购置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有权按规定和设置目的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有权要求召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6.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7.有权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房屋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

9.有权自行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10.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缮;

11.有权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2.有权监督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接受审核;

13.有权要求异产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业主的义务:

1.签署本公约所附《承诺书》(见附件),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

2.转让或出租所拥有的独立单元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受让人或承租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其他物业使用人亦应遵守)

3.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企业依有关规定和公约订立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4.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5.按规定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

6.爱护并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不得在房屋的外墙上安装任何户外遮光帘、遮篷、花架、旗杆、招牌或其他任何伸出物或结构,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外墙采光通风口;不得在窗户或外墙上安装任何空调或其他固定设施;

8.不得做出与本公约相违背,或引致小区的保险无效或使该保险金提高的行为。如有前述事情发生,则违约的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及要求,或因此引起的额外或增加的保险金对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业主负责。如因该业主违约行为引致小区被损毁或侵害,则违约业主须立即将全部重建或修复损毁部份的重建或修复的一切费用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

9.不得在小区内任何部分存放武器、弹药、烟花、危险及易燃物品、存放触犯或可能触犯任何法规或对其他业主及使用者构成损害、滋扰或危险的物品;

10.不得妨碍、阻塞或堵塞任何共用部位、放置或弃置任何垃圾、弃置物或物件于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

11.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不得在其房屋内饲养任何宠物;

12.无权直接惩罚或处分物业管理企业所属员工;如对员工作出投诉,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由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动;

13.如果业主所有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或使用,业主应在物业管理企业登记,说明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留下有效通讯地址,以便物业管理企业送达有关通知、函件等;同时应关好门、窗,水、电、天然气总阀门等,以确保安全;

14.产权人应约定与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使用人遵守本公约的约定,并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开发企业的权利:

1.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或尚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与其他业主同等的权利;

2.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有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进行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依法制定本公约。

第十七条开发企业义务:

1.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或尚未售出的物业,承担与其他产权人同等的义务。对已竣工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应由开发企业缴纳物业管理费;

2.在保修期间,开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范围内的维修责任,及时处理有关保修事宜;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费用由开发企业负责;

3.开发企业应保证在其转让、抵押、出租、批准占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该物业的任何部分时(已售出部分除外),其受让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等均应履行开发企业对外已经做出的承诺;

4.物业交付使用时,开发企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材料:

(1)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3)附属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5.开发企业应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六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制定、实施物业管理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守则》、《住户手册》、《房屋使用手册》、《车位管理规定》等;

2.对物业实施管理;

3.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维护物业公共安全环境和秩序,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协助有关部门对物业的治安、交通、消防等事项进行管理;

6.委托他人协助专项管理。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听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2.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3.重大维护管理事项和年度维护计划应与委托人协商;

4.定期公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5.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

1.小区内房屋建筑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

2.共用部位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

3.共用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

4.公共秩序的维护;

5.参与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的验收交接;

6.入住管理;

7.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

8.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场地的维修养护;

9.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10.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代收相关费用;

11.接受产权人委托,提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一条在下列非物业管理企业原因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管理责任:

1.无法避免的水、电、天然气等燃料或材料短缺,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

2.涉及产权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双方的纠纷,而造成的损失;

3.涉及刑事责任、无意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4.涉及业主财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失窃、损坏的;

5.在小区内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时,因自身原因造成身体伤亡或财产损坏的;

6.物业管理企业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

第八章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 :

1.管理费标准为:______元/平方米/月(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

2.管理费包括:________

物业管理企业酬金;

物业管理企业成本和费用(员工薪金、行政费、税费、固定资产折旧等);

共用区域的保安费、保洁费、绿化费、保险费、公用事业费(水、电费等);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等;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3.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月第一日从管理费账户内提取当月的物业管理企业酬金,数额不超过物业管理实际支出的____%.

4.业主应在每季度(1月、4月、7月、10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预付当季度管理费。

5.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无论物业是否占用、出租或空置,业主均须缴付100%的管理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4.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房屋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九章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有利于小区外貌保持、使用安全等原则,妥善处理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五条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3.在庭院、平台、绿地、道路或其他共用部位、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和文娱、体育及休闲设施;

5.随意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6.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7.私设摊点;

8.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有违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

9.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业主或其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经物业管理企业认可,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屋应当按设计用途使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维修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第二十九条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十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征得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补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十一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房屋时,应当将本公约作为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的必要附件。当事人应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二条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应当定期维修养护,出现危害物业安全、影响外观或妨碍公共利益的情况时,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督促责任人维修养护。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有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业主或使用人的单元进行维修工作,应事先通知业主或使用人并取得其同意。紧急情况下无法通知业主或使用人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下,进入单元内部,但事后应及时通知业主或使用人。

第三十五条如房屋因火灾、台风、地震、地陷或其他原因而破坏,以致大部分不能使用,则业主委员会应该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决定房屋是否修复或重建以及修复或重建费用的筹集办法;如业主大会决定放弃修复和重建,则业主委员会应拍卖剩余房产,并将拍卖所得与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业主其他共有财产按建筑面积比例返还给各业主。

第十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业主大会的召开与业主委员会:

1.在业主入住率达到____%及以上时,业主代表、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监督下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逾期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________区小区办可以指定业主代表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业主大会的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3.制定、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

4.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5.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6.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

7.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8.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或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3.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7.公约、会议记录、签到簿、出席委托书及有关文件由业主委员会保管,业主或利害关系人如有书面请求阅览,业主委员会不得拒绝。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可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本公约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及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依照本公约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四十一条业主、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约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____‰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对于超过18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禁止该业主所欠费物业的转让、出租和抵押,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缴。

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本公约或公共利益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或本公约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依照合同或本公约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以及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四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拥有对公约的解释权,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解释。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约,应重新申请核准。

第四十八条本公约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公约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报审一式六份,经核准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两份,________区小区办备案一份,开发企业留存一份,物业管理企业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

关于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二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关于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三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室的________室________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元,按年度结算。每年度乙方须提前_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元 ,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期圆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________台,热水器________台,电视________台,冰箱________台,床________张,电风扇________台,沙发________组,餐桌________张,写字台________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水表: 电表: 燃气表: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四

为维护业主正常生活,减少或避免业主的经济损失,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能力,制定本预案。

各小区成立停水停电应急处理小组。

1、组长——小区经理,负责整体协调指导进行人员布置、物资调配,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

2、执行组长——维修主管,第一时间核实小区停水或停电的原因,并及时将此情况以及因此涉及到的停水或停电范围通知小区客服主管,联系相关市政单位或组织班组成员即刻实施有效抢修,启动小区备用供水或供电设备。正确预测故障设备设施的恢复使用时间,及时将此项事宜汇报给小区经理,并上报体系负责人(工程部经理)要求其安排专业技术员给于配合、支持。

3、秘书——客服主管,负责与相关市政部门的应急沟通联络,与小区维修主管协调沟通确认突发事件的起始原因,跟踪事件处理过程,安抚小区业主情绪,对突发事件投诉问题进行解释,负责针对本次突发事件的应急书面通知起草、上报以及张贴事宜,协助工程部维修人员完成应急维修材料的采购以及设备抢修工作协调事宜,负责针对本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的书面工作总结以及上报工作。

其他全体员工,服从组长及执行组长安排,做好业主解释与安抚工作。

1、根据停水或停电的可预测性分类如下:

(1)预定性停水或停电,因设备系统检修、改装、更新或供水管道冲洗等原因造成的,可控制、有计划性的终止水电供应。

(2)突发性停水或停电,不在计划内和控制范围内的停水、停电事故。如供水管线爆裂、基础供水或供电设备故障、供电线缆老化和供电系统故障、人为破坏等因素。

2、根据影响程度的程度分类如下:

(1)整体性停水或停电,整个服务管理小区甚至周边范围内都停水或停电,一般由市政设备设施的影响造成的。

(2)局部性停水、停电,因小区内水电设备原因或异常情况需要采取停水或停电的方式处理的事故。

1、针对预定性停水或停电事故:各小区物管部接到市政或本小区相关设备维修预定停水或停电通知后,小区客服主管在核实后,应第一时间告知小区物管部经理、维修主管、以及小区各相关人员并及时做出反应,提前48小时在小区明显部位(如大门口公示栏、各楼宇单元公告栏等位置)张贴停水或停电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包括:本小区具体停水或停电时间;核实相关单位停水或停电大概原因;小区停水或停电范围、小区水电恢复供应时间、告知小区业主提前储备生活用水及安全用电相关注意事宜、由此事故涉及到的停水、停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本辖区自来水公司、本线路供电公司、本小区物管部联系方式)等。涉及到市政原因预定停电或停水的,物管部在张贴宣传通知的同时,维修主管立即组织本小区维修人员对小区综合配套水电设施进行系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具备安全切换条件后,启动并切换另一路备用电源和备用水源,在备用电源或水源正常投入后,必须加强对备用水电设备投入后的重点监护、巡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证本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2、针对突发性停水或停电事故:小区经理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本小区维修主管核实事发原因(高层住宅遇大面积事故性停电时,电梯管理员组织第一时间按照“电梯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电梯内人员解救工作),了解设备设施故障点及预计设备故障修复需要时间,并督导客服主管及时张贴紧急停水或停电通知,通知内容有:本小区停水或停电故障原因、小区突发性停水或停电涉及到的区域范围、小区预计恢复供水或供电时间、小区物管部应急供电或供水措施等(涉及到市政单位的供水或供电设施故障原因的,应立即通知相关市政维修单位予以协助抢修)并责令维修主管组织维修班组成员及时对设备故障点做出正确判断,进行紧急抢修的同时,切断该故障供电电源或供水支路水源,在保证供电或供水设备安全、保证小区业主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供水或供电措施,并加强对应急供电或供水设备的安全监控,直至设备故障点得以完全排除并使原水电供应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关于小区停电应急演练心得体会范本五

出卖人:居民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买受人:居民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所有的楼房一套一次性卖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楼房位于小区第号楼单元室,层高为。该房屋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买卖价格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以________元价格购买甲方的该套楼房,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自愿卖给乙方。该款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将上述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交接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完楼房价款,乙方即获得了对该楼房所有权。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行办理房产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楼房交接后,甲方应保持该楼房现状。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法律查封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以后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上述合同内容,单方不得终止或变更,若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交违约金为总价款的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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