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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 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 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

时间:2023-10-20 07: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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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 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 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

问题补充:

题目类型:[单选]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是()

A、中央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省长、市长、区长

答案:

参考答案: B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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