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计算机电子设备及网络安全保密意识,规范网络操作,防止病毒侵入和内部资料泄露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近日,岳阳县纪委监委在原有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岳阳县纪委监委计算机电子设备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结合《保密法》等规定,多措并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保密意识,科学合理地使用和管理机关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全委保密工作制度更完善、更规范。
《规定》涵盖了设备及网络管理、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用户密码及密钥安全保密管理、笔记本电脑安全保密管理、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安全保密管理、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计算机维修和维护管理及责任追究内容,尤其对涉密或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保密要求。
《规定》明确压实计算机电子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机关各部(室、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室、组)保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室、组)的计算机电子设备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各部(室、组)计算机电子设备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电子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网络规划、设计、维护及管理,将以日常监管为主,不定期对机关各部(室、组)计算机电子设备及网络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部(室、组)或责任人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今年5月份,岳阳县纪委监委对全委43台涉密计算机及纪检监察专网进行了一次安全保密大检查,下发了《关于机关纪检监察专网巡检情况的通报》。同时,将对全委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办案部(室、组)的笔记本电脑将进行网卡拆除处理和U盘编号使用,严控涉密信息数据连接互联网。通过检查督促,提高了本委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确保计算机电子设备使用和网络运行安全保密。
(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