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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 财产转让协议怎么写(8篇)

时间:2021-08-29 0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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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 财产转让协议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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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一

乙方(承租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 租赁标的物

本租赁合同标的物(以下称“租赁物”)是位于_______的_______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资产明细详见 “租赁资产明细表”(见附件);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从___年___月___日。

3 租金及支付

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 ),折合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 )。本租金已经包含甲方的利润、折旧和应当向有关机关缴纳的税费。 3.2 乙方每_______月(以下称“交租期”)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 )。首次租金自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余各次租金自上个交租期满后___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 ;账号:_______。甲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免除乙方在相应期间的租金,免除部分由乙方从应付租金中扣除或由甲方退还。

3.3.1 在租赁期内,因道路施工等客观因素造成加油站停业期间。 3.3.2 发生6.9约定情形,修复或重建期间。 3.3.3 发生10.2约定情形,维修停业期间。

4 税款及费用

4.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纳税,并缴纳有关费用。

4.2如因甲方未缴纳有关税费而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可以代甲方缴纳有关税费。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代缴的数额和相当于损失的金额作为赔偿金,或者直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3甲方承担租赁期内政府部门对加油站进行的各种处罚。如果政府部门直接对乙方处罚,乙方可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相应数额或由甲方赔偿。但是,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处罚除外。

4.4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强制要求,需要更新设备、设施的,甲方应及时更新,并承担有关设备、设施更新的费用。因甲方迟延更新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果该更新由乙方完成,在以后交付租金时,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相应的更新费用。

5 加油站设施及外观包装

5.1 加油站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自乙方接管之日起 内不出现质量问题。

5.2 加油站供水、供电应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的需要;加油站的进出道路、公路开口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并能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需要;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 5.3 加油站外观包装应符合乙方《统一视觉形象识别手册》的标准。

6 甲方义务

6.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按5.3的约定完成对加油站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合法经营所必须的证照全部变更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证等。

6.3 甲方完成6.1、6.2约定事项后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资产及6.2约定的证照交付乙方。

6.4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土地、房产、设备等租赁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甲方负责处理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与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6 因加油站设施本身的质量瑕疵,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7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通知须以书面作出。

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6.8甲方在乙方每次支付租金前_______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固定资产租赁发票。如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乙方可顺延租金支付时间,直至甲方按上述约定提供发票时止。

6.9因不可抗力致使加油站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修复或重建。 6.10甲方应及时按规定交付公路或道路开口费。

7 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按3.2约定支付租金。

7.2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理。

8 交付及验收

甲方履行6.3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按照本合同1和5的约定进行验收。若甲方交付的资产不符合上述约定,乙方有权拒收,直至符合上述约定。验收后,双方签署“租赁资产交接明细表”,同时,乙方派员接管加油站。

9 人员安置

甲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0 加油站设施的保养与维修

10.1甲方从乙方接管加油站后每_______个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定期保养,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安排的时间内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10.2租赁期内非因乙方过错造成加油站设施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给付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10.3乙方可自行安排对加油站设施进行的单次不超过____元、月累计不超过____元费用的维护及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1 加油站改造

11.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加油站进行扩建或改造。由乙方出资添置或更换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15条约定解除合同后,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严重损害其价值、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设施、设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甲方受让;其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11.2甲方负责办理加油站扩建或改造所需的各种政府批准文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债务承担

乙方接管加油站前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免除乙方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3 甲方承诺

13.1 甲方保证加油站建设符合当地政府规划。

13.2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租赁物的经营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13.3 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

13.4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13.5甲方保证不会在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周围 公里内再兴建第二座加油站,不会从事与本合同项下的加油站构成竞争的业务。

14 租赁物处置

14.1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4.2 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加油站归还甲方,并协助甲方将6.2约定的证照变更至甲方名下,有关费用承担由双方协商。 14.3乙方将加油站归还甲方时,有权把印有“中国石油”、“petrochina”标识的加油站外观包装予以拆除或者覆盖。

15 合同变更及解除

15.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5.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取得加油站的所有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5.3 乙方未按合同3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达90日以上,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1 非因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连续超过_______日或在任意连续的3个月内累计超过_______日。

15.4.2加油站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公路改道、架桥、道路封闭或隔离、过往车辆骤减),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不宜继续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3 因政府规划、道路扩建、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致使加油站占用土地面积减少,则乙方有权按土地面积减少的比例减少支付租金;如减少面积达到加油站原占用土地面积的_______时,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4 甲方不能依照6.2条规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5.5 乙方如非因15.4所列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则须向甲方赔偿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的______%的补偿金后,即可解除合同。

16 违约责任

16.1 甲方违约责任

16.1.1 甲方违反6.4、6.5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1.2 甲方违反13.1的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6.1.3 甲方违反13.2、13.3、13.5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2 乙方违约责任

16.2.1 乙方未按3.2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每迟延支付一天,按应交租金部分的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按照约定顺延支付租金的除外。

16.2.2 甲方按照15.3的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违约金。

17 争议解决

17.1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7.1.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1.2向中国石油 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 通知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18.1 甲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8.2 乙方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传真:_______。

19 合同效力及附件

1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二

中国银行信*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中国银行信*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 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 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三

【摘要】当前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满足单位发展的需要。文章针对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利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开展定期盘点等对策,以加强和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解决目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区级行政单位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812()18-0074-03崔贤军(天津合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天津 300450)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另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我国各类行政单位的资产数量众多,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是行政单位正常开展工作、承担各种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前提。《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本文以天津市区级行政单位为例,对其在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以期为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参考。

笔者自 年年初开始,就带领团队在天津市宁河区、滨海新区、宝坻区及天津市市内六区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委办局、产业园、乡镇街道等)、二级事业单位(中小学、劳动保障中心、就业中心、杂志社等)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资产清查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产管理方面1. 固定资产内控管理缺乏。很多行政单位内部职能部门在需要资产时,采购员、财务人员只要有领导口头指示就给购买、报销,缺少事前申请审批、验收入库等文件资料,大额采购缺少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缺少“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决策执行记录文件,部分采购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各单位采购固定资产时,没有按照或不完全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或有意规避政府采购方面的规定。以天津市滨海新区 h 街道办事处(该街道于 2001 年底由 ×× 镇政府和 ×× 镇政府合并建立,街域面积 75.2 平方公里,街道下辖 18 个行政村、11 个社区居委会和 6 个社区筹备组)为例,该街道没有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也没有关于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使用、处置、盘点流程和措施方面的文件资料。检查过程中发现多笔实际采购资产与会议纪要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明显不符 ;超过 5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采购,有的缺少会议纪要,有的先采购后有会议纪要。

2. 固定资产没有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均要求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即实物管理需要有单位某部门、某岗位、某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卡片。但有的区级单位没有安排专职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少数单位有资产管理兼职人员,但对资产管理不闻不问。仍以 h 街道为例,h 街道行政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但没有专人负责。盘点时我们要求单位安排实物资产跟盘人员,但 h 街道安排的是一个从其他部门抽调来的非正式职工。而且行政部没有固定资产台账、卡片等,不知道如何管理,也不愿管理,各居委会、行政村均没有固定资产清单。另外,建管办、安全办、居委会有将固定资产出借情况,但固定资产出借时,借条或收条上面只有资产名称、数量,落款是经办人员签名。对于民政部门、社保部门、武装部等其他单位无偿拨入的大量固定资产缺少归口管理,哪些资产是其他单位拨入、拨入多少,无法分清。

3. 固定资产没有定期盘点。行政单位每年年末至少应盘点一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主动进行实物盘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也没有做过对账工作。从单位一把手到分管领导、资产管理部门、会计人员,没有人清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多少、使用状况以及分布情况。单位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符、与实物不符。如在对 h 街道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从机关大楼到各行政村办公场所,再到居委会,逐个进行盘点,发现了以下问题 :(1)h 街道 2001 合并时,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过盘点核对。之后街道领导、财务人员、各岗位人员多次变动,变动人员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没有做过交接工作。(2)实际盘点的固定资产有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也有非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财政账套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244万元,核对上的固定资产金额 192 万元,相差 52 万元。盘点基准日非财政账套账面金额 1 490 万元,核对上的固定资产金额只有 302 万元,相差 1 188 万元。非财政账套记载的2 辆吸粪车和 1 辆垃圾车价值 41 万元后来确认不在街道使用;用非财政资金为其他公司建设的地热水井 460 万元,该地热水井已经被填埋。(3)盘点的实物中,发现农业办、计生办、司法所等部门有闲置、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甚至还有购买以后没有拆封的专用仪器设备、摩托车等。另外,在街道、库房里堆积了大量待报废的台式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家具等资产。

4. 财政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资产负有监管的责任。区级财政部门一般在会计处(科)或其他处(科)室设有资产管理监管人员,专职人员一般没有。区级财政部门对资产的监管,只是停留在对政策的上传下达,以及资产填报工作上。行政单位一般每月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填报资产增加情况,但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准确,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缺少监管。

(二)会计核算方面1. 会计人员能力不足。

1.《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区级单位会计人员从其他岗位转岗从事会计工作的居多,很多担任会计主管的人员不具备规定的条件,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2. 少计或多计固定资产。(1)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没有记录,如购买的联想电脑、大屏幕液晶屏。(2)不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计入固定资产。h 街道下属居委会一处办公用房为租赁用房,将房屋的维修款 28 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另外一个居委会, 年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搭建了二间临时仓库用房价值 15 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但该房屋因属于违建后来被拆除。

3. 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存在问题。(1)区级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尤其是街道、各功能区,既有财政局预算拨款,也有其他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以 h 街道为例,该街道的会计核算设有两个账套,一个账套核算财政拨款预算资金,另一个账套核算非财政拨款资金。财政账套固定资产录入了区财政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但固定资产明细记录不全,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规格型号等不符),非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没有录入区财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只有手工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的 excel 表格。(2)有的单位用财政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漏记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分录。在其他部门拨入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专项资金”科目,购置时,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 专项资金”,没有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4. 固定资产记录不规范。有的区级单位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账的记录不规范,比如 :名称、金额、数量、规格、型号错误 ;固定资产应当逐个、明细记载的,只记载金额或一批、一套。如 h 街道安装的监控系统,包含若干个摄像机、交换机、显示器等,但只记录一套“监控系统”,没有分项记录每一个监控设备的名称。

5. 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年 1 月 1 日前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折旧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和折旧年限确定”。但是实际中这些单位并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年 1 月 1 日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部也明确要求各单位此前没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但单位仍然没有执行。

财政部于 年 1 月 20 日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规定情形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财政部门进行核实工作。但是,该文件并没有对相关条款进行细化,以至于各行政单位、中介机构对文件中的条款理解不一。

如 h 街道于 年 6 月按照财政局要求,申报过截至 年末部分固定资产盘亏待报废文件(当时并没有全面盘点),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盘亏和待报废的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本应是区财政局的职责,但在上报时,财政局要求 h 街道再找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符合核实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即对 h 街道提供文件资料是否符合核实要求出具意见,财政部门据此办理核实工作。但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不予核实的意见。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各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价格标准、折旧年限等,同时对固定资产采购、配置、使用、清查、处置、会计核算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除制度以外,还应当设置详细的执行流程、控制措施、各种表单和申请文件。

(二)加强人员管理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会计核算属于单位内控关键岗位,为此,应对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培训、轮岗做出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设专人负责,并且应当是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会计记账的人员,应是会计专业人员,单位分管财务的处(科)长应加强对会计人员记账的复核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三)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 rfid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现行区级行政单位财务核算一般使用用友、浪潮等财务软件,软件包含总账模块、报表模块,基本上没有启用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少数启用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单位,其功能局限在会计人员对资产的增加、减少、计提折旧等会计核算上。基于物联网技术的 rfid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用友、浪潮等财务核算系统,将该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功能进行扩展,实现财务、实物资产管理有效融合。财务部门在该系统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在该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固定资产在申请购入后,办理验收入库时,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 rfid 资产标签,作为资产的“身份证(id)”,这个rfid 标签记录了资产入库时间、价格、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年限、折旧等信息。此后资产的配置、调拨、移动盘点、资产退出的整个过程,都在该系统完成。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随时查询、监管,实施资产动态管理,确保账账相符。

(四)固定资产定期盘点

基于 rfid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通过 rfid 技术结合 pda 手持移动扫码枪终端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在年终盘点时,由资产盘点小组统一分配盘点任务到 pda 手持终端上,盘点员用 pda 手持终端扫描实物资产上的 rfid 标签完成盘点操作,盘点结果直接上传至资产管理系统,系统则自动比对,生成盘盈盘亏报告。盘点小组根据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五)加强外部审计巡察力度

政府审计部门、巡察部门在对单位进行审计、巡察时,应注意关注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向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调查了解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的风险,向单位会计人员了解固定资产事前购置申请、资金支付审批情况,与采购人员、实物管理人员沟通,了解资产采购过程、配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区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配备专业人员指导区级单位按规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区级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盘亏、待报废提出准予备案或批复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年 12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108 号),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和改进资产管理,更好地保障行政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因此,区级行政单位要完善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审计、巡察部门要加强审计巡察力度,区级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目前行政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x

【主要参考文献】

[1]章永飞 . 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时代经贸,,(07).

[2]吴桂霞 .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思考[j]. 新会计,,(08).

[3]于文秀 . 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 企业改革与管理,,(12).

[4]储长应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施行之我见[j].商业会计,,(01).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四

xx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要求人人参与,科室配合,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整改阶段上。此次清查涉及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信息设备、运输工器具等。在清查阶段主要是落实资产的各项基础信息,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填写盘点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表,与财务固定资产表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一)资产总体情景

截止20xx年5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街道的资产合计为23453304元。

(二)、我单位各项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景

1、土地清查总值0元。

2、房屋及建筑物清查总值12882456元。

3、通用设备清查总值834557元。

4、专用设备清查总值517788元。

5、交通运输设备清查总值3672108元。

6、电气设备清查总值为175279元。

7、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清查总值为3617457元。

8、仪器仪表及其他清查总值为10581元。

9、文化体育设备清查总值为189937元。

10、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清查总值为0元。

11、家具用品及其他清查总值为1553141元。

我街道没有盘亏、盘盈的情景。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街道原有的固定资产统计表不是很完善,更新不及时,为保障这次清查的准确,我们对每一间办公室的物资逐一进行了清查,耗时较长。另外,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在清查的开始阶段出现了重复统计的现象。部分资产已调拨到其他部门,但未办理相关调拨手续,未进行变更登记。

(1)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职责意识,使账物管理职责和记账人员的职责落实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资产清查有关文件。

(2)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资产管理。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金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景,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景进行监控。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五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点,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____________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____________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____________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________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____________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____________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________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____________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________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____________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____________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________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____________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____________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________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____________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____________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____________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____________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____________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____________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蓝天基金。

2.____________发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____________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____________存续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____________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____________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____________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____________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____________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____________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____________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____________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____________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____________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____________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____________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____________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____________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____________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____________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____________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____________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____________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____________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____________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____________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____________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____________单位的受益人在____________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____________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____________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____________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____________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____________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___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____________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____________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____________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____________资本的较大增值。

2.____________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____________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____________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____________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____________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____________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____________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____________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____________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____________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①由于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②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③由于____________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____________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____________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____________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____________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____________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____________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____________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____________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____________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

①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②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③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____________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____________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____________资产总额来计算。

4.____________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____________资产总额减去____________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____________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____________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____________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____________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____________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____________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7.____________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____________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____________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____________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____________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____________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____________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____________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____________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____________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________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____________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____________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____________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____________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____________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____________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____________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____________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____________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____________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____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____________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____________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____________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____________

(1)对____________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____________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____________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____________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的结业的清盘

1.____________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____________时,经主管机关批准,____________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____________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____________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____________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____________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____________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____________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____________提前结业的建议。

4.____________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____________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____________清算小组,经理人在____________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____________单位停止转让。

5.____________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____________清算小组的职责为:____________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____________所有资产;

(2)清理____________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____________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____________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____________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____________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____________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____________

(1)协助经理人发起____________;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____________资产;

(3)设立____________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____________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____________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____________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____________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____________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____________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____________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____________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____________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____________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____________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____________

(1)有权取得____________信托年费和其它为____________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____________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____________

(1)参与并主要负责____________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____________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____________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____________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____________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____________

(1)以努力实现____________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____________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____________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

泄____________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____________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____________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____________

(1)有权取得____________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____________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____________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____________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____________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____________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____________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____________存续期内,享有时____________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__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____________、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____________、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____________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____________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____________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____________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____________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____________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____________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____________。

6.信托人可:____________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____________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____________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____________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____________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____________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____________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____________存续满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____________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____________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____________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____________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____________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____________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____________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____________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____________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____________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____________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____________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六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根据清查方案的要求,纳入清查范围涉及本单位占有的具体资产。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要求小组成员务必尽快熟悉资产清查工作的流程及软件的操作,尽快熟悉资产清查文件及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实施资产清查、测量、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填报等工作。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1、切实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与结构,通过分类统计、全面盘查,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本单位资产分布与结构,为提高资产的有效使用率提供了基础数据。

2、通过对资产清查软件的学习和使用,可以掌握本单位资产形成到资产处置的过程信息,及时了解本单位资产总量和结构的变化情况,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高资产的效益。

总体概况:

1、清查前资产x元,负债x元、净资产(会计原账面值);

清查后资产净损益x元(不包括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部分和“未入账”土地盘盈);

账面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额x元-x元=x元;

2、清查后本单位资产x元,负债x元、净资产x元(不包括已使用未转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状况:清查前固定资产x元、清查后固定资产x元。

1、土地基本情况:

清查前,本单位土地,计x元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清查后,本单位的土地,计x元(基准地价每亩16.8万)未入帐;土地性质属国有,土地来源属划拨,未(已)办理土地产权证。

2、构筑物基本情况:

清查前,本单位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入帐有:,计x元。

清查后增加,计x元,减少,计x元,(原因是……);清查数为,计x元。本单位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清查前x元,其中通用设备x元,专用设备x元,电气设备x元,电子产品x元,仪器仪表x元,文体设备x元,图书及陈列品x元,家具用具x元。

清查后x元,其中通用设备x元,专用设备x元,电气设备x元,电子产品x元,仪器仪表x元,文体设备x元,图书及陈列品x元,家具用具x元。

(二)资产损益和折价状况

1、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损益情况:

盘盈资产:x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x元,专用设备x元,电气设备x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x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x元(具体见盘盈资产明细表,盘盈不包括盘盈土地x元未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损毁资产:x元,低值易耗品未达限额资产:x元,两项项合计x元(具体见盘亏资产明细表)。

2、固定资产折价:固定资产原账面值x元,折价后金额x元,减值额x元。

3、损益和折价减值处理意见:根据损益原因及行政事业财务制度,我单位将对盘盈资产、损失资产和资产折价减值额作出如下账务调整:

盘盈: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损失: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折价减值: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无。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无。

(五)无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发现本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要求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帐务负责人做好如下工作:

1、固定资产管理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对本年度发生的固定资产资产增减应及时处理,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对资产中具体物品的型号、品牌等做好详细记录、造册。

3、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在上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作出相关处理。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我局紧密结合撤乡并镇后国有资产重组工作的现实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20xx年2月开始,历经8个月的时间,对全旗各苏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1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xx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形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三、经过此次检查各系统固定资产情况

1、教育系统:由于我旗执行集中办学,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时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苏木学校并入阿镇镇区进行集中办学,原苏木学校房屋待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xx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xxx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有关单位资产划转协议书如何写八

20xx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逐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财政部20xx年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省政府20xx年颁布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20xx年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收入等配套管理办法,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学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制度,大力提升教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20xx年6月份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部门和决策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财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今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从财务处剥离,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署办公。学校国有资产统一归口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改变我校过去资产多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促进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我校自20xx年着手修订和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案在不同范围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xx年6月出台和实施了《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启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上报资产信息。财政厅自20xx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流程,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我校财务处(国资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安排人员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精心准备相关资料,组织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完成各年度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核查。

五是履行资产处置报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我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程序。学校收到处置批复文件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监察室、财务处(国资办)按照规定程序共同开展资产处置,要求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及时办理核销资产实物和账面价值手续,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xx年以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设备共计1944台件,资产总值682万元。20xx年已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资产处置文件3份,等待上级批复。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8月31日前完成,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第二阶段是开展校内资产清理,重点是设备资产,自20xx年8月份开始至今。

(一)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

20xx年,我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资产清理内容包括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清理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31日上报资产清理自查报告和报表。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校专门成立了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按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及时向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自查阶段,我校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进度表,设立咨询电话,深入部门指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查阶段正值暑期,参与人员战高温,积极投入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顺利完成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资产清理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接受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和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

(二)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

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校自20xx年8月份开始,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重点是设备资产。财务处(国资办)向各部门下发资产清理文件和相关资产数据,汇总部门报送的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自20xx年8月中旬至20xx年1月,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重点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和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20xx年3月,国资办将各部门20xx年资产数据下发,督促各部门继续做好资产信息的核对和盘点工作。

20xx年2月份以来,由设备处牵头,组织国资办、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开展复查,包括必查设备和重点抽查设备。必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投影仪、ipad等,重点抽查设备为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和捐助设备,覆盖面30%左右。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了全校所有部门的资产清理复查工作。校内资产清理工作坚持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真实准确,为学校后续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三)资产清理工作阶段性成效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在校国资委和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以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各资产使用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全面核实资产,摸清学校家底。近年来,我校资产总量迅速增加。如何加强资产高效管理,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满足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需要,我校高度重视资产清理工作,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将资产清理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准确掌握学校资产存量和结构状况,全面摸清家底。通过本次资产清理的自查、复查和全面核查,掌握了学校资产总量及其构成,为我校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资料。

二是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0xx年,学校通过会议、通知、制度等形式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校内各部门。本次资产清理工作涉及全校各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参与其中,强化了教职工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切实解决了部分教职工对资产管理的模糊认识,有利于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规范资产管理。20xx年6月份,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体制,我校今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打破了我校资产多头管理的状况,将有利于规范学校资产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20xx年资产清理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对待报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废处置申请手续。学校按规定程序,分别于20xx年10月份和20xx年5月份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对已不能使用、但未及时处置的行政办公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14台件、总值692万元的资产申报处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办理资产实物核销和财务账面价值核减手续,将进一步优化学校设备资产的存量结构。

五是表彰管理先进单位,促进部门强化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理自查和复查,学校绝大多数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资产账物相符,大型设备使用有记录等。学校对资产管理较好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了表彰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

(四)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轮资产清查自查、复查和核查工作,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学校少数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虽然明确资产管理人员,但缺乏责任心,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导致重资产使用、轻资产管理。

二是存在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本次资产清理时,发现部分设备因损坏老化未及时报废,或因人员变动导致资产流失,或已捐赠但未办理报批手续,或因部门拆分合并、存放地点变化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部分会议礼品、学生奖品等消耗性物品作为资产处理,从而出现设备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部分已拆除的房屋构筑物因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造成房屋建筑物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

三是存在设备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的现象。一些教学科研部门的部分设备资产因利用率低而闲置浪费,形成在学校办学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利用率低的现象。此外,学校少数大型设备购置未经科学论证,配置不尽合理,需要通过内部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是少数人员缺乏产权意识。学校少数教师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或社会捐赠资产的产权意识较为模糊,认为该类资产属于个人所有,而不是学校的国有资产,导致对这类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有效充分利用。

近年来,我校基建项目配套购置的部分设备资产随基建项目打包入库到房屋建筑物资产,不利于设备资产的管理。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设备无资产标签;存放在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而产权属于学校的资产,无法核实资产在用状况。

根据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反馈的结果,以及校内资产清查情况,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要强化资产制度宣传,提高资产管理认识

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责任。不论资产管理部门,还是资产使用部门,都要加强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改变过去“重购置、轻管理”、“重需求、轻效益”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从部门做起,自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要加强资产管理培训,增强资产管理责任

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今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和资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第三、要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学校各部门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资产配置要遵循合理配置、调剂与购置相结合、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采购。大型设备配置要科学论证;要建立健全实验室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购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资产的利用率。

第四、要重视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使用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切实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同志们,学校国有资产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配合。学校新设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即将全面接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将以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健全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巩固资产清理成果,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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