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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范文(实用11篇)

时间:2021-11-07 01: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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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范文(实用11篇)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医疗工作写总结时需要注意哪些要点?有没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可供参考?感谢小编为我们提供的总结范文,让我们在写总结时有了更多的思路和方法。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一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对于防范舞弊,减少损失,提高资本的获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笔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现成拙作,求教同仁。

一项好的内控制度,应该达到以下标准。其一,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留下控制死角。也即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纳入了内部控制范围。其二,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即内控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其三,控制程序规范,过程控制受到特别的重视。也即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的机制,尤其是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其四,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

从目前企业内控制度实践操作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研究和解决工作难点,具体地讲,就是解决“四个如何”。

第一,如何把握授权的度。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在这里“量”上的度起决定作用,当量的变化到了极限时,必然引起质的变化。内控制度的量度界定也就成为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人代表,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量度界定是关键一环。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均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一个方面,授权无“度”,直接制约内控制度效能的发挥,在巨大的权力面前,政策法律尚且相形见绌,何况一个内控制度,舞弊必然产生;另一方面,对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授权,才能使内控制度有效运行,不然容易产生新的舞弊土壤。不管哪个环节,在具体授权时,应以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

第二,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全方位控制。这里就存在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问题。社会实践告诉我们,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在任何地区、任何时候都存在,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的国度里,矛盾尤为突出。因为不少企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舞弊行为时有发生,所以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就必然成为内控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指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利操纵者的权利约束,也是对权利操纵者之间的权利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就笔者的实践而言,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关键有两点:一点是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另一点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

第三,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提起内控制度,人们往往想起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管支票不管印鉴,管报销不管稽核等。其实内控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这里的重点,是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怎么干”的标准。完成这个任务,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识、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第四,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企业内控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控职责的主要是会计人员。因此,财务会计人员要真正能担当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如上所述,科学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过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法律、材料、信息、机械、生产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矫正人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能力,培养大批这样的“全才”,显然需要很长的过程。

思考之一:控与被控,需要永远协调的一对矛盾。控是规范,控是约束,控是对舞弊的否定,是对损失的扼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需要内部控制,呼唤内部控制,这是主流,这是规律。越是优秀的企业,规范管理越有无形的作用。企业经营好比一湖清水,管理规范好比千里长堤,水从堤转,才能因而得福:如果大堤本身千疮百孔,水就会破堤而出,为祸一方。军中无法,等于自败,企业无规,等于自乱。内部控制对于保护企业意义非同小可。但控制毕竟是对人而言的,是对人行为的约束,对人权利的限制,矛盾永远存在,协调控制与被控制之间的矛盾事关内部制度的成败。什么时候控制与被控制的矛盾协调得好,企业经营就稳定,企业效益增长就快,这是笔者在会计管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协调控与被控的关系,一要把握重点,描准主要目标,有针对性地工作;二要善于抓住战机,善于捕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信息,以事实为先导,力争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要把自己主动置于受控制的地位,把握自己的行为;四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不断调整内部控制的思路,使内部控制与企业经营变化相适应。

思考之二:控面与控点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严谨的内控制度,不仅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的有效控制,把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全面置于经济监控之中,而且得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实行重点控制。面的控制与点的控制有机结合,内部控制才能发挥良好的效益。那么,在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时,如何找到控制点,通过点的控制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根据笔者长期实践的体会,企业内部控制的点应该在三个位置上:一是资金。对企业资金筹资、调度、使用、分配等实行严格控制,防止资金进入体外循环。二是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实施严格的监管,防止出现舞弊行为。三是权力使用。对企业各经营环节经济活动操作者的权力实施有效监控,防止权力滥用,造成经济损失。

思考之三:控制与创新是相依相伴的两种手段。实施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企业经营健康发展,绝不能让内部控制成为阻碍企业进步的障碍。在一定的意义上讲,控制是为企业经营导航,控制自身没有资本增值的功能,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力的源泉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企业才能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生产经营才有足够的动力。这就告诉我们,保持企业发展不仅要实施内部控制,更重要的是促进企业创新。有活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制度,对企业创新工程给予足够的支持,在支持中对创新过程实施控制,防止在企业创新过程中产生舞弊行为,或者打着创新的旗号行舞弊之实。只有把控制和创新两种手段都运用好,企业才会不断发展壮大。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二

首先,家族式企业治理结构比较简单,其经营权和管理权高度集中在所有者的手中,管理层和内部员工存在着密切关系,造成了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度较低,不利于进一步发展。其次,家族式企业管理层和内部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高效率,从而忽视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很多家族式企业管理者对于风险控制并不是十分重视,认为需要做风险防范的都是大型公司和上市企业,但是事实上,家族式企业往往为了增加销路,追求利润,盲目地扩大规模,其所面临的风险往往比大型国有企业还要高。

(三)控制活动不到位。

首先,许多家族式企业任人唯亲,出现一人多职的现象,这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其次,权力的划分不明确,这样容易让某些人利用这种空挡,询私舞弊,增加企业的风险。最后,缺乏严格统一的工作流程,家族式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往往随意性较大,缺乏一套固定的流程为他们做指导,这样不仅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错误率高。

(四)信息与沟通不畅。

就家族式企业内部而言,员工很少找老板主动交流,员工与员工之间也交流甚少,这就会导致企业内部信息沟通闭塞。就外部而言,家族式企业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信息获取也不太重视,并且总是局限于一个小的环境圈中,对于外部各种大的局势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内部审计,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来说,我国的家族式企业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完善。在相当多的家族式企业中,并未意识到审计的有效性和重要性,没有派专职人员执行审计工作,审计的范围也不全面,造成审计工作资源浪费,如此恶性循环使得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职能流于形式。

首先,完善家族式企业的治理结构,进一步明晰产权,让家族成员以外的投资者也拥有企业产权,同时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使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其次,改进家族式执行者的态度,把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标准,监督和制约家族式企业的经营管理,使管理层和内部员工对内部控制充分重视起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重视风险控制。

建立风险防范系统,通过分析报表以及公司管理当中的资料,得出企业目前存在的隐患: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对风险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提交给公司管理层,从而使家族式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规避风险;建立风险应急机制消除或降低风险:建立风险责任机制寻找负责对象,通过合理奖惩制度给相关责任人敲响警钟,规避风险。

(三)加强控制措施。

在人员控制方面应该进行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在处理业务方面实施授权批准控制,实现权责分离:在工作流程方面制定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给员工以参照。

(四)强化信息沟通。

(五)加强内部监督。

首先,强化管理层和内部人员的审计意识,要求加强企业内部员工对于内部监督的理解,管理者更要增强监督意识。其次,派遣专职人员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本身就具有独立性,如果由其他职位的工作人员来从事审计工作,或者直接忽视审计工作,那么审计制度的设立是无效的。此外,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也十分重要,内部审计不仅仅需要对个体进行评价而且还要对内部整体审核。

家族式企业作为新生力量,逐步走到了经济发展的最前线。但是,由于家族式企业发展时间不够长,许多外因内因都阻碍着家族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面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确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本篇文章通过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这几个方面深入浅出的解释了家族式。最终结合家族式企业的特点为家族式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三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越来越多,文章就如何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

电子信息技术日益普及,企业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使用了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减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计算失误造成的差错;另一方面,会计电算化的实施,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企业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和财务数据后,企业会计核算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部门的组成人员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还能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原先没有的或由其他部门完成的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

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业务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的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

2内部控制的内容也更加广泛。

在电算化方式下,内部控制的内容在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确保原始数据操作的准确性。

在电算化会计中,电子计算机输出的数据是在程序控制之下,对输入的原始数据自动进行加工处理,并储存于磁性介质上。所有记账、分析及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均在计算机程序的控制下自动进行。然而,电脑中的原始数据必须是由人工事先进行审核和输入计算机的,这就要求一切数据的处理方法和过程都必须规范化,并保持准确性和相对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2严格控制操作人员的权限。

授权、批准控制是一种常见的、基础的内部控制。在手工会计系统中,对于一项经济业务的每个环节都要经过某些具有相应权限人员的审核和签章。但会计电算化后,职能划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业务处理全部都是以电算化系统为主,电算化功能的高度集中导致了职责的集中,某些人员既可从事数据的输入,又可负责数据的输出和报送。因此,如果不加强内部控制,就会使某些计算机操作人员直接对使用中的程序和数据库进行个性操纵处理结果,加大出现错误的风险。

2.3要避免会计档案无纸化和电脑操作无形化带来的风险。

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发生均记录于纸张之上,增、删、修改了的会计凭证或会计账册都可以从各自的笔迹和印章上分清责任。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凭证转变为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性介质上,使会计核算无纸化,修改数据不留痕迹。电磁介质也易受损坏,且有丢失或毁损的危险。所以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档案管理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保存好相关的纸质数据文件,还要保存、保管好已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各种会计数据和计算机程序。如计算机机内及磁盘内会计信息安全保护、计算机病毒防治,以及计算机操作管理等。

为了保证信息处理质量,减少产生差错和事故的概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主要指计算机业务处理过程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包括各种操作命令、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以及非常情况的处理等。其内容主要包括:

(1)各种录入的数据均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具有完整、真实的原始凭证;(2)数据录入员对输入数据有疑问,应及时核对,不能擅自修改;(3)发生输入内容有误的,需按系统提供的功能加以改正,如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正的凭证加以改正;(4)开机后,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工作现场;(5)要做好日备份数据,同时还要有周备份、月备份。当然,这些制度还必须随着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修改完善。只有通过完备详尽的制度才能减少错误的发生,从源头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2必须制定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控制。

职责分工首先是将电算化部门与用户部门的职责相分离。会计核算软件正式投入使用后,原有会计机构必须做相应调整,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修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等工作岗位。机构调整必须同组织控制相结合,以实现职权分离,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或违法行为。如规定系统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不能兼任系统操作员和管理人员等。

不相容职责的恰当分离可以为避免单独一人从事和隐瞒不合规行为提供合理的保证,但是,合伙即可避开这类控制,况且控制措施发挥作用的有效程度关键还要取决于执行人员的实际行动。因此,在考察对发生故意错弊行为的意图进行控制的策略方面,可以考虑增加施行这种行为的难度,增加被逮住或结果失败的可能性,并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实施这一策略的两种有代表性的方法就是实行职责轮流制和内部审计制度。除部分组织程序有特别规定以及不能实行职责轮流制的岗位外,员工应该轮换工作。

3.3加强系统与网络的安全控制,严格系统操作环境管理。

加强系统安全控制主要应从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动用系统各种资源。保护程序和数据的安全,减少因外界因素导致计算机故障等方面入手。主要的控制措施包括:

(1)订立内部操作制度,禁止非电脑操作人员操作财务专用电脑;

(2)设置操作权限限制;

(3)操作人员身份的密码控制,规定交接班手续和登记运行日志;

(4)数据存储和处理相隔离,严格控制系统软件的安装与修改,对系统软件进行定期的预防性检查,系统被破坏时,要求系统软件具备紧急响应、强制备份、快速重构和快速恢复的功能。

网络安全指标包括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身份识别等。针对这些方面,可采用一些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数据备份及机器的使用规范,u盘专用及防病毒感染,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认证技术等。网络传输介质、接入口的安全性也是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尽量使用光纤传输,接入口应保密。通过上述技术可基本确保财务信息在内部网络及外部网络传输中的安全性。

3.4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在实行会计电算化之后,随着存储介质的改变,对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同时,对会计档案的概念也就有所发展。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除了打印输出的账、证、表以外,整个系统开发形成的全套文档资料都属于会计档案的范畴。另外,对存有会计数据的有关介质也应妥善保管。

企业已有的控制措施一般都是为重复发生的业务类型而设计的,因此会对不正常的或未能预料到的业务类型失去控制的能力。企业处在经常变化的环境之中,这就会导致原有的控制程序对新增的内容失去控制作用,在变化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差错和不合规行为。应建立一种例行过程的反馈机制,监督控制的功能。此外,控制所寻求的保证水平有必要根据其成本而定,一般来说,控制程序的成本不能超过风险或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当避免损失的努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时,商业保险是免遭过大损失或者是可能性小的发生不频繁损失的最好方式。购买承保保险总额大小取决于管理者偏好以及企业能够承受系统风险所引起损失的大小。保险并不针对普通操作上的薄弱点,但是,它能保护系统因破坏者、自然灾害、盗窃文件者、盗用者、能接近系统的员工以及因失去文件、软硬件或数据中断所引起的收入损失。

朱荣恩。内部控制评价。时代出版社,20xx.

庄明来。会计电算化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xx.

付得一。会计信息系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xx.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四

内部控制是全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应对风险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由此而建立起来的系统的内部管理规范就是内部控制制度。早期的内部控制是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的可靠性,要求企业对交易实行授权与批准、对资产实行控制、财务记录的审核与经营保管职务分离。由于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呈上升趋势,如“巴林银行”、“安然事件”等,这一系列公司财务丑闻及国内银广夏、郑百文为代表的上市公司会计做假事件,引起了中国会计学界对内部控制课题研究的重视。一年前成立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不久前在北京召开了全体会议,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具体规范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讨论,此举意味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尽管财政部已颁布了多项内部控制规范,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形成一个适合于各种类型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也缺乏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指南,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无法准确地适用已有规范进行操作。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而缺乏有效的内部评价机制,管理控制的弱化导致了经济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

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高层领导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仍然停留在行政领导的角色上,没有真正把企业当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上市公司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董事会的作用相对弱化。

在企业所有人即股东和企业管理层的委托关系不完善,企业高管人员兼职的现象比较普遍,由内部人控制企业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比如,因为没有人愿意制定出束缚自己手脚的控制制度,所以管理层对建立约束自己的制度积极性并不高。另外,由于内部控制的成本是由企业自己承担的,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企业内部控制产生的效益却是长远的、隐蔽的,这也导致了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动力不足。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高,但是,从目前一些企业的现状来看,企业的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缺乏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能否搞好内部控制工作更多的是取决于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如果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就有可能错误地做出估计和判断,导致错误的决策,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核心地位。

由于国有企业根深蒂固的集权管理,改制后的企业并未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理层集控制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在这种状态下要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异于纸上谈兵。解决的对策是理顺现有的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职责明确、岗位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制衡、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只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所有员工与企业兴衰息息相关,才会有动力去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发挥。

董事会应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因为对于董事会来说,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为了保证企业有效运行,完成各项目标,保证企业各项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得以贯彻执行,解决会计信息不对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所以董事会责无旁贷。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任何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完善都离不开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不例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人才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提高中高层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素养对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管理人员的任用,我们可以实施经理人员代理制。代理制是指企业对决策的执行层人员实行公开的招聘,以录用具有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对本企业实施全面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采取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吸引那些善于经营与管理的人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可以对代理人实行灵活的激励与制衡措施。

财务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质任,因而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1)积极推行基层财务负责人委派制。通过竞聘上岗,选拔德才兼备的财务人员走上业务领导岗位,制订基层财务负责人的工资薪酬考核奖励办法。专门成立考评小组,对他们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考核,广泛听取工作单位相关人员对他们的评价。基层财务负责人对委派方全权负责。基层财务负责人实行任期两至三年,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委派期。在任职期间如发现不良行为,可以实行解聘,真正做到能上能下。(2)加强对全体财务人员的管理。要对企业系统内的财务人员的结构进行统计与分析,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整体素质,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制订一些合理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全体财务人员工作热情、学习热情及创新能力。

(三)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目标利润为导向,通过业务、资金、信息的整合,编制全面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投资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人力资源预算等等,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方面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严格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预算执行情况差的单位进行惩处,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与有效性。

(四)找准关键控制点,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受到效益—成本原则的制约,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只有抓住关键的控制点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控制点是指业务流程和单位经济活动中那些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关键控制点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哪一个控制点能够最好地衡量业绩;哪一个控制点能够反映重要的偏差;哪一个控制点能够以最小的代价纠正偏差;哪一个控制点能够最为有效。

内部控制的重点是防范风险、避免和减少差错和舞弊、效率低下、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发生,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指分析和辨认实现有关目标可能发生的负面风险,以便形成确定应该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依据,这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企业必须制订与生产、销售、财务等业务相关的目标,设定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的相关机制,以了解自身所面临的各种不同风险。例如,随着企业投资的增加,企业应特别关注资金使用上的风险,应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评估重要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明确规定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手续,防止资金使用随意支付,杜绝各种浪费行为。

(五)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既是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又是控制有效性的确认者,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1、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并且是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高技能。从目前来看,企业内审机构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因此有必要加强内部审计力量。一方面,要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充实审计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制订一套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2、要实现审计职能的转变。从目前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来看,还主要立足于基层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专项审计等,而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评价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少,因而,舞弊行为、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在今后有必要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探索风险导向审计,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和延伸度,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追查异常情况的权力和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权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四、几点思考。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其内部涉及到法律、经济、利益调整等,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从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标准来看,大多将内部控制定位于标准方向,没有上升到强制规范的法律层面。在我国目前人们法律意识不强、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缺乏、人的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环境下,未来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定位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具有法制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和在企业经营管理具体工作中加以运用。

目前现行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定模式,仍然沿用传统的分行业制定。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模式,既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统一标准来管理。未来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模式,由国家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导制定,使其具有权威性。

最近,财政部副部长、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席王军同志指出,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执行,是企业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的灵魂,这一论断揭示了内部控制的实质。从我国内部控制近几年来的实践可以看出,发生大案要案的企业,实际上都有内部控制规范和标准,有的条条框框还很细,但就是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由此可见,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是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发挥最大效力的根本保证。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五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国企尤其是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监督机制,在规范企业财务收支、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济效益、规避各类风险、明确经济责任、提供战略咨询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内审工作仍处于较为边缘化的位置,部分企业领导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度不够,内审制度不够完善,内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缺乏规范性、权威性,致使内审无法发挥其相应的职能和应有的效果。

为此,必须要认真地剖析原因,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提升企业管理层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建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能力、采取正确的审计方法,保障企业长久、健康、稳定发展是内审领域的当务之急。

(一)内审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内审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国企内审环境需进一步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公司领导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度不够。部分企业领导认为内审工作是非增值的辅助性环节,甚至存在“内审监督是自找麻烦”“内审就是摆设”的观念,只关注如何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二是审计机构不健全,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一般来说,集团性企业在其母公司董事会或者内审委员会下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并要求其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内审组织体系,但实际由于企业内审机构设计的不完善和人员配备不足,子公司一般都未设立内审机构,制约了内审机构管理职能的发挥。

三是内审独立性、权威性不够。有的单位将内审与财务、法务、纪检等职能合并放在一起,建立了非专职的内审机构,审计人员经常要兼任纪检、法务、信访等临时性工作,内审地位不高、话语权不足,审计职能被弱化。另外,内审对象涉及多种行业、不同专业领域、数量也多,使得内审机构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监督。

四是审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首先是受国企人员编制影响,审计人员严重不足。如笔者所在企业为大型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及二级单位近200家,职工人数3万人,资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专职审计人员不到10人,审计任务量大、工作负担重,导致许多审计工作的开展都难以实施到位。其次是审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如大部分国企存在中老年审计人员占绝对主力,年轻审计人员极少的情况。第三是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结构和业务经验结构不合理现象凸显,在岗内审人员缺乏工程造价、企业管理、内控、法务合同、金融和风险等专业知识。此外内审人员普遍职级偏低、晋升难造成审计岗位吸引力低下,员工流失率居高不下。

(二)内审工作机制不健全,影响内审作用发挥。

一是内审工作范围较为狭窄。大多以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等为主,在战略、内控、合规、风险管控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的意识不够,企业审计工作的价值创造性不强,工作效果有限。

二是企业内审与外审之间的配合程度不高。外审机构难以获取足够的企业经营信息数据,或者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导致审计结果内容无法满足企业实际的管理需求。

三是审计工作定位与企业战略未能达到高度协同。未与集团业务部门建立审计联系工作机制,内审和其他专业管理部门信息不对称,集团内审职能发挥受限。

(三)内审结果未得到充分利用,审计问题整改难。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对审计结果和问题不够重视,认为审计问题与安全生产、经营指标相比无关紧要,问题整改采取选择性整改、应付式整改、机械式整改,存在前瞻性措施不够有力、责任未落实到人、进程偏慢、不全面整改和未彻底整改的情况;有的单位对审计意见的理解认识不到位,造成整改存在偏差;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任务繁重,现场审计和后续整改全面兼顾压力较大;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整改配合不够,一些问题涉及到机关职能部门,但有的部门认为审计整改就是内审部门的事情,对被审单位的帮助指导作用发挥不好。

二是彻底整改难。有的审计问题覆盖面广、涉及的内容较多、信息量大且经办人员素质不一,整改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是“硬骨头”问题整改难。有的审计问题需多个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联动整改,非一家之力可完成整改;有的问题是政策性问题,有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审计整改难度较大。

四是整改标准不够明确。审计部门对于不同单位查出的相同性质的审计问题,在审计处理时原则上可以做到“一把尺子衡量”,审计整改可确定标准,但对于不同单位的不同审计问题,因处理建议要求不一,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难以明确整改标准。导致审计成果在事前防控、事中监督和事后追责过程中存在转换不及时或转换不力的情况。

(四)内审范围不够宽泛,内审职能存在缺位和越位。

一是审计职能缺位。有的大型集团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拥有众多分子公司。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在有限的时间内调动集团的整体资源实现对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这也成为集团内审工作中的一大难点。现实中,集团内审的范围并没有达到集团发展所需,未能全面进行审计风险评估。内审工作大多以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内容,并未在内部控制审计、经营管理专项审计等方面进行积极拓展。工作流程固化和模式化现象明显,无法对集团业务流程完善、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更为科学而有效的建议。内审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短视性行为,对于重大缺陷往往因不影响短期效益而被忽视。

二是审计职能越位。现代内审职能一般包括监督和服务,监督即鉴证、服务即评价和咨询,而现实中往往赋予内审其他不相干职能,如经营管理、内控设计、重要事项决策及执行等,审计越俎代庖,涉猎陌生领域,做与自身职能不相干的事情,结果必然是两头都做不好。

(一)选贤任能,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一是广纳贤才,改善内审人员结构。吸引高质量复合型人才加入到审计队伍中,提升审计团队的整体水平。

二是审计人员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使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与企业发展相匹配,建立内审专家工作机制,将审计工作与企业战略协同统一。

三是加强内审人员培训,为员工提供更多学习和进修的机会,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各项技能考试,并将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结合起来,促进审计人员学习提升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是拓宽内审人员晋升渠道。按审计工作性质,可增设技术岗,如首席审计师、一级二级审计师等,打破编制和职级限制,按业绩贡献大小可升可降,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

五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与约束机制,建立严格的内部管控流程。

六是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要求内审人员在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之上,还应该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操作、网络技术、现代通讯技术,提升集团信息化审计水平。

七是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内审人员不仅要拥有专业胜任能力,还应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积极提升内审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等。

(二)理顺内审运行机制,保证内审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一是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设计内审组织。内审部门设置在审计委员会之下,下级公司审计部门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可由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以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保证审计工作定位准确,为集团提供高效的审计管理职能。

二是优化和完善内审制度体系。实现内审和公司治理层面制度的融合,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

三是为了确保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信力,必须要将审计部门从其它部门中独立出来,给予审计部门相应的权力。让审计部门真正实现独立,较好提升审计部门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例如,国外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内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双向报告制度,即向管理层和董事会分别报告,企业可以借鉴并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

四是明确各部门对应审计监督中的工作职责与权限。以免在整改问题时,发生责任部门相互推萎的现象。五是与集团业务职能部门建立审计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其他部门一旦发现有价值的审计信息,可与内审部门共享,内审部门亦然,审计线索和成果亦可与之共享。

(三)密切结合实际,拓展审计视角。

为了保证集团战略规划的顺利实现,应着力拓展内审的范围,加大审计力度。一是开展内控审计。审视企业内控运行是否能够确保企业资产、资金安全,有效避免各种风险,促进企业价值提升,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行质量。二是定期进行审计风险评估。以风险预防和检查为核心,进行包括风险管理的综合审计。三是开展研发技改专项审计。为确保新品和技术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核心市场竞争力,对研发技改过程中的成本支出、产品质量等进行审计。四是开展投资项目关键阶段审计。为确保决策层作出科学的经营决策,避免决策失误、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合同审计、执行情况审计、事后综合评价等。审计应尽量避免参与内控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决策制定,切忌做一些越俎代庖的事情。

(四)审计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预防。

一是充分发挥国企自我约束、自我革新、化解风险的能力,消除监督盲点,推动内审职业化,构建覆盖面、集中度、权威性较高的国企内审监督体系。二是通过内审及早发现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揭示并及早化解国企系统性风险隐患。三是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聚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关注以下几点:第一是关注权力运行,促进正确用权。尤其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关键业务、重点领域、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内审。第二是关注责任履行。把问责、问廉、问效贯穿始终,敦促和鼓励干部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第三是关注干部廉洁状况。对国企干部廉洁从业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做好内审,确保干部干净用权,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企业内部筑起一道反腐倡廉“防火墙”。

(五)内外结合提升内审绩效,开展内审业务外包。

在企业内审力量不足或部分专业性内审业务难度相对较高,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可能无法满足需求时,企业需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协助完成相关审计任务。一方面可补充人力、能力和专业空缺;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可借此学习交流审计业务,提升自己。内审业务外包需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对外包服务承接机构进行科学评估,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性价比较高的机构来完成内审工作;二是选择合适的内审外包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补充式外包、审计管理咨询、合作内部审计或完全式外包;三是做好内审外包质量评价,完善相关评价指标,对内审外包业务完成情况做出动态化评价。一旦出现问题就能够及时反映出来,督促其改进、优化,保证内审外包质量达到要求;四是建立中介机构审计专家库制度,吸纳优秀人才参与企业内审,学习社会审计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促进内审转型,加强内审创新,提高内审质量。

内审工作质量是内审业务的生命线和基础保障。目前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衰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随之加大,企业经营内外部环境发生复杂变化,国企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领头羊,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内审要摒弃过去粗放、单一的工作方式,优化审计流程,完善内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采用先进的审计工具,提升内审质量。二是树立“严肃追责与宽容失败相结合”的机制创新审计理念,正确开展经责审计。三是全面审视审计环境变化,更新审计方法,结合在线审计、大数据审计等多种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效果。四是强化审计过程控制管理,将审计过程检查纳入人员的考核评价范畴,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审计。

方案。

的有效执行。

(七)做好源头控制,坚持风险导向。

坚持风险导向是企业内审工作开展的基本遵循。一是企业不仅要对已经产生的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风险相关的影响因素,控制风险扩散,同时要针对可能的风险情况采取前瞻性预防措施,做好事前的风险防范工作。二是企业要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价体系。三是不断更新风险理念,明确审计部门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能定位。四是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全面监控企业各类风险。五是通过扩大审计范围,实现部门联动,如审计和法务风控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精准识别风险,有效控制风险。降低企业成本,减少风险损失,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内审效益。

(八)提出合理化建议,出具高质量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取决于审计报告质量。一是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审计组要对被审单位做好审前调查,编制可行的内审。

方案。

为之后的内审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强化过程管控。查证过程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用法规恰当把每一个问题都做成铁证让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三是与被审计单位充分交流。全面掌握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处理建议帮助被审单位切实解决问题。四是严格规范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工作底稿记录的事项要严格规范避免重要事项出现差错或遗漏内审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开展内审工作。五是出具可信度高的内审报告。内审报告内容深刻、定性准确有利于提升报告的可信度。内审报告应当充分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避重就轻。同时针对问题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相关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

(九)做好审计结果运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为保障企业内审长效、持久的发挥作用,按照国家规定严格落实审计监督责任,完善审计机制建设,细化审计制度条例,将内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企业要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片文章”。内审部门要认真研究内审结果信息,讨论上报整改方案的合理性,定期检查整改效果和整改台账记录,督促被审单位加快推动整改进度,并将整改台账记录及最终的整改效果纳入考核体系,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模式。对于问题整改,内审部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指导被审单位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整改。

计划。

;二是要监督整改。

计划。

的执行并做好后续审计的“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杜绝再犯同类问题;三是要强化审计监督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审计成果转化,使审计成果真正转化为经营管理的助推剂。

综上所述,国企发展任重而道远,有效开展国企内审工作是经济改革和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内审工作对及时发现企业内部疏漏和隐患、减少经营管理风险、降低成本投入、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国企要通过优化内审环境,破解内审难题,牢牢把握内审发展趋势,实现内审转型发展,强化内审成果应用和转化,不断优化内审工作机制,提高内审工作效益,逐步构建务实高效的内部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形成长效风险管控机制。同时,要逐步提升内审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集团内审资源,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更好为公司运营管理服务,提高企业的管控水平,为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六

1.对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性认识不足。

当前,现代企业快速发展,企业的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管理途径和举措,更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赖以可持续发展进行的基础。人既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又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客体。但是,大部分企业没有意识到风险评估的关键性作用,内部会计风险控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缺乏忧患意识,往往盲目乐观,法制意识也较淡薄。但大多缺乏系统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很多企业认为管理制度就是内部控制,把财务管理制度当成是内部会计控制约束机制,没有认真领悟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相关机制,由于企业管理方法的落后,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及外部监督力度较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在会计监督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进而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机制不系统、不规范。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当前,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方式上,很多企业仍然延续传统财务的管理体系。事前审核和监督机制没有认真落实,忽略了事前监督和审核的重要性,也失去了严肃性。事后审核流于形式,自我管理、自我审计、自我监督等体系没有加以落实。但是反观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推行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约束机制多数没有真正落实,即使发现了企业在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问题,那时已经来不及进行补救。轻管理,重经营,会计体系不健全,自我管理和约束体系不完善,监督乏力,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制度,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的现象也较为突出。“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固定资产和存货长期没有按照固定盘点等制度执行。

3.会计人员素质有限。

首先,有的会计人员以前没有从事过财务工作,甚至是不相干的专业也都转行干财务,财务管理业务不精通。专业知识不专、结构老化、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导致会计核算、会计管理、会计监督不力,这必然影响财务管理的质量,以至影响企业的运行和持续发展。其次,由于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不高,会计人员缺乏激情、道德、敬业等精神,有的会计人员不认真钻研财务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意识淡薄、动力不足、不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思想上不求上进,缺乏努力学习内部会计控制等相关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没有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

1.提高对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性认识。

内部会计控制是各个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地位,是企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根基,贯穿和渗透于企业一切管理基础,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由于财务管理具有灵敏度高、真实性高的特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的问题及完成效果都会通过不同的财务数据及时反映出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正是有了综合各方面的财务管理信息数据,来支配企业的财务资金运转情况,从而利用有限的资金投入带来最大的产出。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调节组织管理程序,建立合理、科学、规范的会计控制机制都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与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能够保护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建立适合企业管理机制的制度。制度是管理的根本,是为企业提高精准的财务数据提供必要的支持,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预知风险,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预警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产生深远影响。其次,完善工作流程。我们要对会计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必要的梳理,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前预警必要的应对措施,此举不但会提高会计人员财务工作的素养,对于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全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更是企业有效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完善组织机构。财务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划分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相互融合、相互进步成为组织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合作的前提。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提高内部会计控制人员的素质成为当前企业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我们必须加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理念的深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广泛的会计控制体系建设。首先,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培训,才能适应新时期企业内部会计及其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才能更好的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职业道德的培养和加强,历来受到各行各业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要及时发现并记录有遗漏、杂乱、不符合财务相关法律等不合理等会计内控缺失的工作流程,会计人员必须严格以法办事,遵守各种相关制度、政策规定。提高人员素质还可以指导企业经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企业科学决策财务制度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总之,市场经济下中小企业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因此,不断加强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研究,扬长避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努力服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七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00]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条(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八

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的好坏,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其实施。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2、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3、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九

本论文通过阐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历程,提出了建立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并对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如企业内部组织构架的问题、风险意识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企业欲达到规范化管理应如何应对提出了几点建议,意在使企业在规范内部控制的同时,更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期达到企业自身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近些年企业不仅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国际市场的考验,面对竞争企业除加强外部产品和市场的竞争力外,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否也成为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全球化、国际化成为大中型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若要在国际化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其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必成为各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针对企业的自身发展而言,欲达到内外部的规范化管理,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内部瓶颈,在充分了解内部控制发展背景的前提下,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如何建立、建立内部控制需遵循哪些原则,从哪些方面控制、如何控制的问题,同时借鉴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

根据内部控制概念与思想的历史对称,内部控制主要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这一台阶式跃进的五大发展阶段。在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美国aicpa等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了相关研究,并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当然,关于内部控制的概念具有国际影响力并处于主流地位的是由美国全国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即treadway委员会下属的coso委员会提出来的。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处于整体框架阶段。1992年coso委员会提出并于1994年修改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提出了五要素内部控制理论,并且沿用了“框架”的概念。coso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经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相关法律的遵循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该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是以下五要素的有机结合: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该定义不但丰富了控制环境、会计系统的基本内涵,而且形成了在实现某种目标的指导下,由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的框架:以控制环境为基础,风险评估为依据,控制活动为手段,信息与沟通为载体,监控为保证,内部控制的“五点论”标志着内部控制概念进入了一个新的研究水平。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指企业内部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守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形式和内容都不能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和条款。

(二)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需考虑到企业内部的各项业务、各组织构架的设置,使其既能够满足日常业务的需要,又达到各机构组织层面的相互控制的目标。首先,在层次上应当涵盖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应当覆盖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其次,在业务上内部控制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拥有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特殊权力。

(三)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指内部控制制度需达预定的目的,必须确保能够有效实施,使内部控制的各项措施符合现行的环境,便于执行。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这样,员工在工作中有切实可行的依据,制度上有了合理的保障,方便工作的同时企业全体员工也会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四)适应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指企业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需适应本企业的发展及企业经营规模的发展变化达到与时俱进。

内部控制应当合理体现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控制规定,在对现有经营管理制度、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与经营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机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目前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组织构架不规范,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

组织结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必须符合企业战略。企业必须明确自身的重点和竞争能力,通过价值链分析将非关键性的活动外部化,把关键性的活动、核心业务内部化。企业的组织结构需要与外部合作者如供应商、顾客相配合,营造一种“双赢”合作环境。比如,在单一业务的企业,通常采用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在多个地区发展战略的企业,较适宜采用区域性组织结构;在业务分散,具有经营多样性的企业,常常采用集权化的组织形式,而在面向局部市场或环境变化快,情况较复杂的企业,往往采用分权制结构;在综合性企业中,为了便于资源协调和协作竞争,可以采用战略单元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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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十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越来越多,文章就如何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

电子信息技术日益普及,企业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使用了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减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计算失误造成的差错;另一方面,会计电算化的实施,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企业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和财务数据后,企业会计核算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部门的组成人员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还能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原先没有的或由其他部门完成的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

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业务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的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

在电算化方式下,内部控制的内容在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确保原始数据操作的准确性。

在电算化会计中,电子计算机输出的数据是在程序控制之下,对输入的原始数据自动进行加工处理,并储存于磁性介质上。所有记账、分析及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均在计算机程序的控制下自动进行。然而,电脑中的原始数据必须是由人工事先进行审核和输入计算机的,这就要求一切数据的处理方法和过程都必须规范化,并保持准确性和相对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2严格控制操作人员的权限。

授权、批准控制是一种常见的、基础的内部控制。在手工会计系统中,对于一项经济业务的每个环节都要经过某些具有相应权限人员的审核和签章。但会计电算化后,职能划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业务处理全部都是以电算化系统为主,电算化功能的高度集中导致了职责的集中,某些人员既可从事数据的输入,又可负责数据的输出和报送。因此,如果不加强内部控制,就会使某些计算机操作人员直接对使用中的程序和数据库进行个性操纵处理结果,加大出现错误的风险。

2.3要避免会计档案无纸化和电脑操作无形化带来的风险。

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发生均记录于纸张之上,增、删、修改了的会计凭证或会计账册都可以从各自的笔迹和印章上分清责任。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凭证转变为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性介质上,使会计核算无纸化,修改数据不留痕迹。电磁介质也易受损坏,且有丢失或毁损的危险。所以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档案管理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保存好相关的纸质数据文件,还要保存、保管好已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各种会计数据和计算机程序。如计算机机内及磁盘内会计信息安全保护、计算机病毒防治,以及计算机操作管理等。

为了保证信息处理质量,减少产生差错和事故的概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主要指计算机业务处理过程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包括各种操作命令、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以及非常情况的处理等。其内容主要包括:

(1)各种录入的数据均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具有完整、真实的原始凭证;(2)数据录入员对输入数据有疑问,应及时核对,不能擅自修改;(3)发生输入内容有误的,需按系统提供的功能加以改正,如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正的凭证加以改正;(4)开机后,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工作现场;(5)要做好日备份数据,同时还要有周备份、月备份。当然,这些制度还必须随着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修改完善。只有通过完备详尽的制度才能减少错误的发生,从源头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2必须制定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控制。

职责分工首先是将电算化部门与用户部门的职责相分离。会计核算软件正式投入使用后,原有会计机构必须做相应调整,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修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等工作岗位。机构调整必须同组织控制相结合,以实现职权分离,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或违法行为。如规定系统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不能兼任系统操作员和管理人员等。

不相容职责的恰当分离可以为避免单独一人从事和隐瞒不合规行为提供合理的保证,但是,合伙即可避开这类控制,况且控制措施发挥作用的有效程度关键还要取决于执行人员的实际行动。因此,在考察对发生故意错弊行为的意图进行控制的策略方面,可以考虑增加施行这种行为的难度,增加被逮住或结果失败的可能性,并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实施这一策略的两种有代表性的方法就是实行职责轮流制和内部审计制度。除部分组织程序有特别规定以及不能实行职责轮流制的岗位外,员工应该轮换工作。

3.3加强系统与网络的安全控制,严格系统操作环境管理。

加强系统安全控制主要应从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动用系统各种资源。保护程序和数据的安全,减少因外界因素导致计算机故障等方面入手。主要的控制措施包括:

(1)订立内部操作制度,禁止非电脑操作人员操作财务专用电脑;

(2)设置操作权限限制;

(3)操作人员身份的密码控制,规定交接班手续和登记运行日志;

(4)数据存储和处理相隔离,严格控制系统软件的安装与修改,对系统软件进行定期的预防性检查,系统被破坏时,要求系统软件具备紧急响应、强制备份、快速重构和快速恢复的功能。

网络安全指标包括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身份识别等。针对这些方面,可采用一些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数据备份及机器的使用规范,u盘专用及防病毒感染,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认证技术等。网络传输介质、接入口的安全性也是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尽量使用光纤传输,接入口应保密。通过上述技术可基本确保财务信息在内部网络及外部网络传输中的安全性。

3.4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在实行会计电算化之后,随着存储介质的改变,对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同时,对会计档案的概念也就有所发展。在会计电算化情况下,除了打印输出的账、证、表以外,整个系统开发形成的全套文档资料都属于会计档案的范畴。另外,对存有会计数据的有关介质也应妥善保管。

企业已有的控制措施一般都是为重复发生的业务类型而设计的,因此会对不正常的或未能预料到的业务类型失去控制的能力。企业处在经常变化的环境之中,这就会导致原有的控制程序对新增的内容失去控制作用,在变化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差错和不合规行为。应建立一种例行过程的反馈机制,监督控制的功能。此外,控制所寻求的保证水平有必要根据其成本而定,一般来说,控制程序的成本不能超过风险或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当避免损失的努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时,商业保险是免遭过大损失或者是可能性小的发生不频繁损失的最好方式。购买承保保险总额大小取决于管理者偏好以及企业能够承受系统风险所引起损失的大小。保险并不针对普通操作上的薄弱点,但是,它能保护系统因破坏者、自然灾害、盗窃文件者、盗用者、能接近系统的员工以及因失去文件、软硬件或数据中断所引起的收入损失。

庄明来.会计电算化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xx.

付得一.会计信息系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xx.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企业控制制度篇十一

摘要:随着我国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已成为其加强内部管理的必然要求。本文探讨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创新,试图通过重新构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合理确定其组织机构和职能,达到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的目的,以期能更好的为提高企业集团整体经济效益服务。

企业集团是在现代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为纽带,由众多的企业组织共同组成的利益联合体。企业集团具有复杂的多层次组织机构,这就决定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既要对集团本身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审计,又要对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范围空前扩大。而且现代企业集团往往实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经营范围横跨多个行业,这也增加了内部审计的工作难度。因此,客观上要求企业集团设立一个与其内部组织机构相适应的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既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节约审计资源,又能满足企业集团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需要。

我国很多企业集团建立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与其组织机构和经营特点不相适应,制约了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表现在:

(一)审计机构组织设置单一。

我国企业集团一般只在集团本部设立单一的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审计部,与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由集团领导人分管,没有派出机构。这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简单,但在实际开展审计业务时会增加工作难度。如集团审计部在对其成员企业进行审计时,子公司没有设置相应的审计部门,则会导致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无法及时获得审计所需资料。集团审计部对成员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在对其进行评价时,由于缺乏应有的依据,很难做出正确判断,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集团审计部与成员企业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也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难以发挥内部审计对成员企业的服务咨询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内部审计机构地位不明确,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限制。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组织地位较低,权威性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集团的地位,隶属关系也极不统一。在企业实践中,内部审计部门可对财务总监负责,也可对总经理负责,还有的是受监事会或董事会领导。而且由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从企业内部产生的,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与被审计的其他职能部门和单位相对独立,因此,其独立性同双向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不健全,表现为董事会与经理层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决策职能与经理层经营职能混淆不清。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如果由董事会领导,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集于一身的不合理现象;如果由经理层领导,同样会形成执行、监督职能一体的情况。

(一)提升内部审计组织地位,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为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要求企业集团必须通过有效的组织设置和制度设计来明确和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地位,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审计任务。企业集团应成立独立于各管理层级的集团审计部,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成,代表董事会对企业集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是处于决策系统与执行系统之间的监督系统。同时应赋予集团审计部对所有职能部门和个人进行审计的权限,以确保内部审计的结论和建议能够得以有效执行。

企业集团在选配内部审计人员时,不能仅仅从财务人员中挑选,还应根据集团自身的业务特点配备计算机、法律、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要合理配置内部审计人员的结构比例,以增强其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从而使其能为管理当局进行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依据,为成员企业日常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二)重塑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在进行内部审计管理模式选择时,应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择运用。在企业集团总部层面,内部审计机构宜采取“董事会负责制”的组织模式,即:在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集团审计部。另外,按照企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地域和业务分布情况,在集团审计部设立多个下派审计中心,在一定期间内,下派审计中心分片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集团分(子)公司开展审计监督业务,并定期轮换辖区。

在企业集团的分(子)公司层面,不具法人资格但属于集团核心分公司的,应派专职审计人员或设立审计派出机构,对分公司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否则接受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直接监督。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其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有义务视自己的经营规模考虑是否单独设立审计机构。若设立审计机构,子公司审计机构应向集团审计委员会负责;若子公司不单独设立审计机构,则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在子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派出机构,但需经子公司董事会同意。

(三)确定企业集团审计部及其派出机构的管理职责及业务衔接。

集团审计部的职责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具体包括: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流程,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委派审计中心对企业集团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企业集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承办企业集团董事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的有关业务,协调外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下派审计中心是企业集团审计部的直属审计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企业集团下达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具体审计项目。具体包括:参与企业集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议;根据下达的企业集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审计项目,并向集团审计部。

报告。

工作;根据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要求,负责本中心开展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过程控制和质量把关;向集团审计部。

报告。

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异常情况;协助集团审计部对辖区内集团分(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本中心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中心的经费预算编报、控制和考核工作,定期向集团财务部、审计部报告费用支出情况。

下派审计中心业务上由集团审计部归口管理,向集团审计部负责人汇报工作,集团审计部负责对下派审计中心进行绩效考评,其负责人应定期在各个下派审计中心轮换任职,薪酬等级和职权应与集团审计部副职相同。下派审计中心有关人事薪酬、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遵照企业集团总部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下派审计中心应与集团分(子)公司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得与集团分(子)公司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作为企业集团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的合理设置对于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优化以及职能的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企业集团可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集团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第二层次是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置集团审计部,与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平行,另外在集团审计部下设多个派出审计中心,这一层次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发挥其监督评价和服务咨询职能,并使内部审计的管理决策和业务开展相分离,即实现管办分离,有效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第三层次是依据实际情况在各成员企业设置审计派出机构。三个层次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分别发挥其各自的职能,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运行体,共同服务于企业集团的战略协作,以提高集团整体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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