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法学类专科专业可直接报考该本科专业,其他专科专业报考该本科专业需加考“05677法理学、00245
刑法学、00242民法学”;2.原自考法律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已通过“婚姻法”课程的不参加新计划中“5680
婚姻家庭法”考试,而须改考新计划专科段中的“0261行政法学”(若该类考生在原计划本科段中又通过“行政法”
课程考试,则可改考新计划本科段中选考课中的任一门);3.已通过专科段“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的考生,
在本科段新计划选考课中不得再选“公证与律师制度”,而须改选其他选考课程。4.考生可不考英语(二)课程,
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