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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巢字〔〕10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许红梅同志聘任为市财政局黄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异年同志聘任为安徽居巢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海潮同志聘任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郭霞云同志聘任为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王海涛同志聘任为黄麓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局长,解聘其市村镇建设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申旭同志聘任为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其原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朱永胜同志聘任为市财政局烔炀财政所所长,其原任市财政局烔炀财政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钱泽民同志聘任为市财政局槐林财政所所长,其原任市财政局槐林财政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志华同志聘任为市三中校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其市四中副校长职务;
班小华同志聘任为市四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闵长政同志聘任为市六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明同志聘任为市六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聘任为市七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洪拥军同志聘任为巢湖学院附属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安江同志聘任为巢湖学院附属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越同志聘任为市四中副校长,解聘其市七中副校长职务;
方军同志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解聘其市三中校长职务;
花业金同志原任市财政局黄麓财政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孔维中同志原任银屏中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必会、蔡玉平同志原任银屏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魏江鹏同志黄麓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解聘李建新同志市四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管映霞同志市六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解聘魏仲清、倪后亮同志市六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解聘叶志坚同志市七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孙先昌同志巢湖学院附属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黄卫平同志市直机关幼儿园园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来源:巢湖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