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舒城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飞霞新村周边改造和护城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舒城县人民政府拟对舒城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飞霞新村周边改造和护城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舒城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飞霞新村周边改造和护城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
二、听证组织部门
舒城县人民政府。
三、听证时间与地点
1.时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时。
2.地点:县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员
1.听证工作人员、听证陈述人等,由听证组织部门确定。
2.听证代表。
(1)被征收人代表。被征收人代表共25名,其中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15名、飞霞新村周边改造项目5名、护城河水环境治理项目5名。
(2)公众代表。听证组织部门邀请与被征收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公众代表3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法律工作者1名。
五、被征收人代表产生办法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是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听证代表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提供房屋产权证、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
3.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请在9月9日至9月16日期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地址为:原麻纺厂二楼政策咨询组,联系电话:0564-8568657,有关申请表格可在受理处领取。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申请。
4.被征收人代表从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中产生。经审查,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相应代表名额的,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当选;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相应代表名额,听证组织部门将于9月17日上午9时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公证处将对抽签过程进行现场公证。抽签地址:原麻纺厂三楼会议室。
5.被征收人代表经审核确认后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被征收人不报名参加听证、无故缺席或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征收组织部门将于9月1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告,公布举办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工作人员、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加人员名单。
2.听证联系人:凤璟;联系电话:0564-8568657。
特此公告。
9月9日
关于举行舒城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